“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呀!我要骑着它去赶集!”人生中有许多快乐的事,我就觉得赶集是很快乐的。
感激和不是每天都有的,或许每年就十几次赶集,今天我就要去赶集了。一手牵着妈妈,一手牵着姥姥我们蹦蹦跳跳地来到赶集口,哇,里面人山人海、川流不息跟我们来时简直不一样,我刚进去就像挣脱束缚的小马狂奔起来。这时,我左看右看一个接一个的铺子看,忽然我停下来身体震了一下,妈妈走过来说:“儿子怎么了?”原来我面前是一个残疾人,我对妈妈说:“妈妈我们给他钱吧!”妈妈想了一下把我拉到旁边说:“儿子不能给他钱。”我扭过头瞪大了眼睛生气的说:“为什么,哼!”妈妈悄悄说:“如果我们给他的话,他就会觉得我们是在可怜,他与其不给也不要挫了他的志气。”我知道了,什么赶紧拉着妈妈、姥姥跑了,趁势悄悄丢给了残疾人10块钱,他还不知道这10块钱是什么意思,我们早就“溜之大吉”了。就这样,我们开开心心的过了这个赶集。
我们假如遇到了残疾人也不用给钱,宁可不给钱也不要挫了他们的志气。其实我们做人、做事也是一样,要考虑他人感受,不要莽莽撞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