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就像过期药,不能治病还有毒

据说一般男生对前女友,特别是初恋,都有一种怀念青春、感谢母校的情分。无论他后来娶的是谁,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是会想想那个当初义无反顾喜欢的、存在于记忆里像花一样好看的女子。

最近看到这样一个例子。

重庆一对即将结婚的男女,喜帖都发了,酒店也订好了,准新郎却在婚礼前偷偷请前任吃了顿饭,岂料被未婚妻知道后怒扇耳光,这下准婆婆不干了:这么凶的媳妇,莫想进我们家。双方家长约谈后,二人分手,婚礼取消......

只能送这位男子一句话:No zuo no die……

想起去年一部名为《前任攻略》的电影,开场就是一对新婚夫妇在婚礼现场请来了各自的前任们,设立“前男友桌”与“前女友桌”,深刻反映了时下流行的结婚互请前任的社会现象。

然而狗血的剧情时常能在现实生活中得以还原。

胡杏儿要结婚了,邀请黄宗泽参加婚礼,后者说会备大礼出席。八年的感情能笑着祝福对方是大气,还要去参加婚礼,不知道当事人怎么想,新郎又会怎么想。

如果不爱了干嘛要请,如果还爱干嘛要嫁给别人,既然都决定嫁了,那是打死都不能请的……

有人说前任就像一个走路撞破头的电线杆,以后看见了还是会有印象,不过不会再撞了;也有人说前任就像过期药,吃了不仅不治病,可能还有毒。

所以终归就是一个道理,前任,毕竟只是前任,之前的那个TA,无论好与坏,无论曾经爱的深与浅,都已经是从前。

时至今日,你有了你的生活,他也有了他的。回忆,有的时候是好的东西,但是,更多的时候会伤人至深,被伤到的,也可能不仅仅是你们两个人。

所以,若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

就算到不了这样的境界,那就不再见,不再贱。

诗与胡说签约作者
「如果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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