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回王府,掀开尘封的往事

文/学峰

时光荏苒,转眼间,从王爷府高中毕业,已经22年了。

我的王爷府高中,也从一所学校变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博物馆。而我也从一个青春少年,变成了一个别人眼中所谓的“中年油腻男”。

青春,记忆,母校……一切都已无可挽回的改变。

我是一个不善言谈交际的人,即使是在学生时代,我也基本是一个人独来独往、郁郁寡欢。不论心里想什么,发生了什么,都是一个人默默的藏在心里。就像我曾经喜欢一个女孩六年,但是她从来不知道。

时间过去了这么久,一切都成了故事。

22年过去了,即使是故事,也已慢慢被淡忘,尘封在记忆里。

直到最近,我被大哥拉进了王爷府高中校友群,看着那些热心校友积极分享、热烈讨论、无私帮助。校友之谊,同学之情,一往情深,友谊绵长。

我的心也慢慢被点燃。

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回到了王爷府高中,回到了我的青春时代……

关于王爷府高中那些尘封已久的往事,也慢慢清晰起来。

走进王爷府中学

1993年的初秋,我背着简单的行李,从一个小山村来到了王爷府中学,开始了我的高中时代。

那些年,正是王爷府中学鼎盛时期,从生源、师资到成绩,都秒杀其他几所高中,包括锦山中学。

关于王爷府中学,给大家分享一篇,当年我写的一篇小说中的一段文字。虽然加了一些艺术化的描写,但是基本还原了当时王爷府中学的全貌,以及我当时的境遇和心态。

这里是山的世界,山的海洋。

到了这里,你才能真正理解莫奈、梵高、高更和后期的毕加索。崇山峻岭一下子堆在你的面前,是那样的急,那样的前拥后挤,那样势不可当……它立体的各个侧面争先恐後地、急不可耐的要展示自己,它不是静止的,它不是道貌岸然的,它是旋转着的、扭摆着的、飞舞着的。于是,你不会认为这是真实的山,而以为它是梦中的山,抽象的山,山的印象主义……

然而,只有它才是真正的山!

你知道什么是山的的本质吗?你想看到真正的山吗?你到这里来吧!

然而,你一定会发现在这些群山中间,有一片血红的地方。没错,这片血红棘丛中的一堆火,砾石堆中的一颗红宝石,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突兀!

但,这里既不是火,更不是什么红宝石,这个血红的地方是一个王府,一个几百年前煊赫一时的郡王府。血红色正是王府里那些高大、古老的红色建筑,以及府中红的似火的树叶所显现出来的。

不要小看了这个王府,在这里发生的故事是小说家们永远都写不完的。

这里曾是“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也曾有“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这里曾有压迫和反压迫,有剥削和反剥削,也曾有强取豪夺,更有拯危救难;有英雄和美人,有恶霸和乡民,有王公贵族,更有平民百姓,还有豪奴和善邻……这里可谓生、旦、净、末、丑,色色俱全。

当然,这里也有悲欢离合,有生死歌哭,有可以说成“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喜剧,也有可以理成“玉碎花残红影绸”的悲剧。

然而,这一切都已成为过去,成为历史,不复存在。不过,那些故事却永远的留在了人们心中,这座几百年前煊赫一时的王府依然如故。

这是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微凉的秋风吹过大地,吹凉了天,吹走了酷暑,吹浓了秋意。树叶红了、黄了、落了,四处飘零。

看来,东北大地严寒而漫长的冬天就要来临了。但是,冬天来了,春天也不会太远了吧!

这座古老的王府在蒙蒙的秋雨中分外宁静,几乎一个人也没有似的,只有那古老的建筑和苍松在秋雨中耸立着。

突然,传来一个嘹亮、清脆的声音,叮铃——

这是一个电铃的声音,声音竟是从这座古老的王府中传出来的,铃声一完毕,不一会儿,就像变戏法似的,从王府两侧那一排排新盖的砖房里一下子钻出了一群一伙的男男女女,这些人就像突然从地里长出来似的。

啊,这些人,不都是学生吗!

是的,岁月悠悠,沧海桑田,昔日名振一时,康熙皇帝曾巡幸于此的王府,今日已成为一所高中。昔日的练兵场已成为今日的操场,昨日供审判用的公堂已成为学生们开会和联欢的大礼堂,小巧别致的绣楼则成为一个幼儿园,而其他的门房、偏房、厢房则成办公室和实验室,小郡主的卧房成了学校的图书馆……

政府又盖了一排排教室和宿舍,一所高中就此落成。方圆百里的大部分高中生都在此上学。

此时,大群的学生像百米冲刺一样,冲向宿舍,拿起饭盒,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闯进食堂,又以血战台儿庄的架式杀入重围,再以小日本撤离中国的模样逃出包围圈。我想,随后他们一定会以秋风扫落叶的态度对待这些食物了吧!

与此同时,那些家在镇里的走读生们,也三三两两涌出学校的东大门。他们撑着雨伞,一路说说笑笑,通过一段平整的石板路,很快,便纷纷消失在小镇的大街小巷中。

不一会儿,除了食堂那边还很嘈杂外,教室这边几乎看不见一个人了,刚才那一群群的人,又像突然从地球上消失了似的,都不见了。

雨中的雪花陡然间增多了,远远近近愈加变的模模糊糊,王府寂静无声。隐约地传来一声公鸡的鸣叫,给这灰蒙蒙的天地间平添了一丝睡梦般的阴郁。

就在这时,高一(二)班教室的那扇木门一下子开了,走出来一个瘦高个的少年。小伙子脸色黄瘦,而且两颊有点塌陷,显得鼻子象希腊人一样又高又真。从脸上看,还有很多少年的稚气——显然由于营养不良,还没有焕发出他这种年龄所特有的那种青春光彩。

身上的衣服尽管样式裁剪得勉强还算是学生装,还算是整齐,但却给人一种肮里肮脏的感觉,好象几个月没洗过似的。他大概就这一身衣服吧!

脚上的一双旧黄胶鞋已经没有了鞋带,凑合着系两根白线绳,一只鞋帮上甚至还补着一块灰色补丁,但补的歪歪扭扭,稍微不注意,还以为一双鞋上沾上了一块灰布呢!

一双袜子还很新似的。可是除了他自己,谁又能知道,他那两只袜子早已没有了后跟,只是由于鞋的遮掩,才使人觉得那双袜子是完好无损的。

此时,他缩着脖子,两只手交叉在胸前用来抵挡寒气,眼睛茫然的向四周望了一下,就举起两条瘦长的腿,扑踏扑踏的踩着泥水,在泥里前行。

这就是这个小伙子给你的第一印象。

不知为什么,他没有向宿舍走去,也没有向食堂走去,却走向细雨蒙蒙的古老建筑之间。

他不饿吗?不,他现在饿得头昏眼花,那他为什么不去吃饭?他是走读生吗?好象也不是。他有事吗?看他溜溜达达的样子,想来也没有什么事。那他在干什么?

原来,今天的第四节课是语文课——开学第一堂真正的语文课,学的是《雨中登泰山》这一篇课文。他努力使自己全身心的投入到课堂中去,不过,他这样做倒不全是为了学好语文,他大部分的心思倒是以此来忘掉饥饿,忘掉寒冷。

忽然间,他忽发奇想,“我们的学校以前是一座王府,远近闻名的科尔沁郡王府,几百年前,清朝的两位皇帝都来过,因此留下了许多美丽的故事和传奇。王府中自然有很多的景观,可是,开学已经很多天了,还没来得及仔细的看一下,这个昔日王爷住的地方。那么,何不趁着每天中午吃饭时,我要多待那一会儿的时间,在秋雨中游览王府呢,来一个《雨中游王府》。好,就这么办了!”他打定了在秋雨中游览王府的主意。

他仔细考虑了一下游览的路线,决定从前往后游览。走出学校,外面就是一条大街,对面是电影院。听同学们说,站在电影院的楼顶上可以通览全校。于是他来到电影院,上到电影院的楼顶,向前面的学校望去。

啊,我们的学校真大呀,不知道它的具体面积,不过,看来比我们的村子最起码也大两倍。学校呈一个大长方形,整个学校几乎占了小镇的四分之一。高大的院墙把学校围住,像要与外面隔绝。学校中最高的东西就是那个旗杆了,高耸入云,一面五星红旗在秋风秋雨中飘扬着。

整个校园几乎都被那些粗大、繁盛的古松给遮掩住了,不过那从前往后的一道道、一层层的楼阁、殿堂还是依稀能看到的。古老的建筑一层层往后,逐渐模糊,因为在蒙蒙的秋雨中,薄雾锁住了整个校园,使这座古老的王府愈发显得雄伟、别致而神秘……

他忽然间想起一句词:念武陵人远,烟索重楼。

他笑了一下,“武陵人,何许人也?这句词显然是表达一种愁情爱恨的感情,自己心中为何想起了这句词?”

他并没多想,下了楼,出了电影院,来到了学校前面。刚才他从总体上观赏了一下学校,这会儿,他就要细致的去看一些细节了。

学校的前面,是一个好大好大的操场,那杆五星红旗正立在操场的正中,三百米的跑道呈椭圆形,里面有六七个篮球场,跑道四周是一片片的草坪,只可惜现在的草坪已经不是的油绿油绿的颜色了,已经变白变黄了。一些单杠、双杠和其他的体育设施摆在四角上,这里就是同学们的运动场所。

穿过操场,就来到了学校正前门。所谓门,其实是一个高大的古建筑,古老、沧桑,几根大红漆木柱使它更具彪悍气质,楼阁上面高高翘起的檐牙,正在秋风中“丁玲”作响的风铃,和一些精雕过的石狮、小石凳,显得别致与典雅。

楼阁正中是两扇巨大、厚重的红漆大门,使它更具森严、古老的气势。透过大门,向里望去,一条比直、齐整的石板路,一直由前通到最后面,中间穿过层层的楼堂殿阁。从最前面可以一直看到最后面,设计的甚是奇妙。

从大门望去,一层层的古建筑在蒙蒙的秋雨中,分外幽深、神秘,让它具有吸引人去探索的魅力。

通过大门,就走进了校园,置身于古代的楼阁之中,他仿佛又回到了几百年前……

一层层古老的楼阁殿堂,都是各具形势、各有特色。威严耸立的大殿,小巧别致的绣楼,豪华美丽的郡主阁楼,就连各种小门房、小偏房、小厢房都是非常值得一看。尤其是在这细细的秋雨中,薄薄的白雾中更具情趣,更有特色。

大殿的前面,有几棵苍翠、古老、高大的古松,每棵都很粗,几个人才能把它抱住。向上一看,枝干弯曲向四周射去,使整个校园的景色更加美丽。

除古松外,还有其他的树,松、榆、柏树把整个校园都遮掩了。

这里环境最好不过了,在这里学习也最合适不过了。

在古老的建筑的西面,是一排排新盖的教室,东面是一排排新盖的宿舍,整个校园涉及的井然有序。

置身于这样的环境中,使他的身心猛然间发生了变化,他似乎忘掉了寒冷,忘掉了饥饿,忘掉了困境,心潮澎湃,刹那间鼓起了万丈雄心。

人世间是这样的美好与繁华,有那么多让人激动人心的事,一个人活在世上,是最美好的事情了。不管会在人间吃多少苦,迎接多少困难,都不足俱。

只要活着,就是美好的。一个人拥有生命,就必须好好的珍惜,充实美好的度过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才不枉活了一场。

他这样想着,并且发誓:一定让自己人生中的每时每刻都过的殷实饱满。

他正心情激昂的走着,简直到了物我两忘的境界。忽然间,他感到浑身一凉,猛的抬头一看,从房檐的流水管里流出的水都落在他身上。仔细一看,呵,不知道是哪根神经的作用,这不已经到了食堂了吗?他立刻又回到了冰冷的现实之中。

上文所描写的内容,是我的长篇小说《青春无泪》的开头。这部小说写于1996年夏天,是对我青春时代、高中时代的一个总结。20万字的长篇小说,那年夏天,我用一个月写完了。至今22年过去了,这部小说还一直藏在箱底,没拿出来示人,上面节选的就是这部小说的开头。

这是我第一次把这部小说的内容拿出来。因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一切真的就成了故事,所以,我也可以把这部真实描写了当年人、事、物的小说,拿出来示人了。

这部小说,有一些自传的性质,主人公身上就有我的影子,尤其是心理状态和生活状态,那就是我真实的生活。

真的,那个时候家庭贫困,吃的、用的、住的都特简陋。当然也不是我一个人这样,除了极个别的富家子弟之外,大多数人都是我这个样子。

告诉大家一个小秘密,我在20岁之前,就感觉一直处于饥饿之中,吃饱饭的时候屈指可数。所以从小到大,一直对食物抱着无限的憧憬和占有欲。即使到现在,别人说我吃饭就像在抢饭一样。

1993年,我来到了王爷府中学。来到了这样一个古色古香、偌大无比的学校。开始了一段丰富、难忘、成长的岁月,当然,也开始了一段饥饿、孤独、单恋的岁月。

那一年,我15岁。

同学情谊,终生难忘

同学们来自四面八方,五湖四海,各色人等,风格迥异。有见多识广的,有才华横溢的,有当带头大哥的,也有奇技淫巧的。(关于这个奇技淫巧,后面还有一些特别有趣的事,分享给大家。)

在这些人中,对我影响最大的,就是高一时候的班长夏学利。

我在班中是年龄最小的,而他呢,是年龄最大的。他在初中的时候曾经辍学一年多,在社会上闯荡了一年之后,有了丰富的经历,对人生有了自己的感悟,发现了读书学习的重要性,又重新回到学校,继续上学。

所以,相比我们,他都要更成熟、更理性、更知道学习的意义。也正是因为这个,高中时代的第一任班长就是他。

十分庆幸的是,他是我的同桌。他对我影响最大的就是读书,他特别喜欢读书。经常拿一些课外书来读,顺带着,我也就跟他一起读。而且跟着他我学到了很多读书的方法,做读书笔记的习惯就是那时候养成的。

那时候,我们都很喜欢读古龙的武侠小说,他甚至编了一本古龙的名言警句,叫《古龙妙语惊天下》,我特别喜欢。

读的多了,自然要写。那个时候,我们两个共同写作,互相给对方出题目,有时候也写同题作文,看看谁写得好。当然,那个时候,我是写不过他的,赢得总是他,我也输的心服口服。

很多年以后,我才真正意识到,他对我的影响有多大的意义。可以说,他甚至影响了我的一生,改变了我的一生,让我热爱读书,热爱写作。

读书和写作,成了我此后一生的事业,为此,我永远感激我的同学、我的班长,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我的人生导师的夏学利同学。

是的,有时候影响你最大的,并不是你的老师,而是你的同学。后来我也真正领略了,我们为什么要上学?上学的意义就是,能跟老师学,还能跟同学学习,也许后者的意义更大。

后来,我们各自都上了大学,好多年失去联系。前几年,我又和他取得了联系,他在某所大学任教,发展的非常好。

感谢那个时代,感谢那些人,让我们相遇,发生了那些美好的经历,改变了我一生。

永远铭记的作文课

心底里一直有一个偏见,我一直觉得,那个年代的老师们都才华横溢,各有特色。而现在的老师都差不太多,没有才华,更没有特色。当然,也许是偏见。

永远难忘,知识渊博、激情澎湃的历史老师,温文儒雅、翩翩君子的政治老师,严肃认真、精益求精的物理老师,当然,更有文采斐然、诗人气质的语文老师。

刚上高中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很出色的语文老师,个子不高,戴副眼镜,但是很有诗人气质。他的语文课诗情画意,十分写意,尤其是他朗读课文、背诵诗句的感觉,文人气质十足。

但是,让我对这个老师永远铭记一生的,却是因为一节作文课。那一周,语文老师留了一篇作文,让写一篇关于描写童年生活的作文。

周末在家里写作文的时候,我写着写着就搂不住了,300字一页的作文纸,我写了20多页,大约写了7000多字。那是刚开学不久,作文本还是新的,我第一篇作文,就快把一本作文写完了。

写完之后,犹豫再三,一开始不敢交上去,后来破釜沉舟,交上去了,心想:应该不会把我怎么样吧?至多也就批评我两句。于是,胆战心惊的交了上去,结果呢?

那一天,上作文课,语文老师对大家说说,我给大家读一篇咱们班同学写的作文。然后就用了大约一节课时间,把我那篇7000多字的作文,一字不差的读给了大家。读完之后,他说,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宋学峰。

这节作文课对我人生的意义,到现在还没能够完全的挖掘。我不知道此后我热爱写作,是不是就从这节课开始的?总之我觉得,这节课对我的人生意义,无比重大。为此,我也永远感激、感恩、感谢我的语文老师。

如果您想知道他的名字,卖个关子,到我的微信公众号,回复“语文老师”,您就能知道他的名字了。

高手在学校

一个班的同学,风格迥异,各不相同。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的人大方,有的人吝啬;有的人成熟,有的人幼稚;有的人幽默,有的人无趣,我就是后面那种人,吝啬、幼稚、无趣。

吝啬,是因为家里穷;幼稚,是因为年纪相对较小;无趣,山里来的孩子啊,没见过世面。

每个同学的本事和能力也各不相同,有的人擅长高谈阔论,有的人擅长运动健身,有的人擅长读书写作,也有的人擅长一些奇技淫巧。而我们班,就有这样一个奇人,很遗憾啊,因为一些你懂得的原因,我不能把他的名字说出来。

这哥们,有一个特殊的本事,就是能够制作一种钥匙,这种钥匙能打开所有的锁。换句话说,这是一把万能钥匙。制作这样一把钥匙,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所以我记得,他一共也就只做了两三把。

但是这两三把万能钥匙,在高中时代,却帮了我们大忙。帮助我们做了很多“坏事”。

时间都过去了这么久,20多年过去了,现在再说出来,相信大家也不会追究了。所以,也就分享给大家吧。

90年代,上过王爷府高中的同学都知道,学校有学生的阅览室,但是这个阅览室学生进去的机会少,书也少。但是在阅览室旁边,有一个小图书室,是专门给老师准备的,里面的书非常多,但是学生是进不到里面的,是没有机会看到里面的书的。

我们一直对里面的书虎视眈眈,那个年代啊,看到好书,能尽情看书的机会并不多。但是,我们班的同学几乎把那个图书室的书看了个遍,原因就是,我们有一把万能钥匙。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偷偷的用这把钥匙打开图书室的锁,进到里面去偷书,看完之后,再放回原处,换新的书。这样几年下来,我们几乎把那个图书室里的书,都看完了。

这是个天大的秘密,我相信,头一次有人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好在偷书也不算偷。至少,我们原谅我们自己,至于别人怎么看,由他去吧。反正抓了我也不承认,我就说是虚构的。哈哈哈……

这把万能钥匙,还帮助我们三年都过得十分温暖。那个年代的同学都知道,宿舍里生炉子,学校每个月就发一筐煤,而且都是煤渣,所以宿舍里面都很冷。一到冬天,都冻得瑟瑟发抖,但是我们宿舍永远温暖如春。

秘密就是,我们会在半夜三更的时候起床,用万能钥匙打开煤屋子的大门,然后装几筐最好的块煤,运回宿舍,放在床底下。这样别的宿舍都没有煤烧,而我们宿舍永远保持温暖。

我们是不是在犯罪?我这样告诉大家,会不会被告发?

管他呢,反正,已经20多年过去了,我相信没有人追究了。除非吃饱了撑的。

是的,我的高中时代就是这么神奇。做了很多有趣儿的事,经历了很多有趣的人,这,也就是上高中的意义吧。

永远无法打破的纪录

在王爷府高中,有各种各样的记录,体育记录、学习记录、竞赛记录,这些记录也经常被打破。比如,有好多年,女子1500米的纪录,一直被我的二姐保持着,但是后来也被打破了。

但是一项属于我的纪录,我想,永远也不会有人打破这个记录了。

那就是——我的吃饭速度记录。

整个过程是这样的:第四节课下课铃一响,我第一个飞奔出教室,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到宿舍,距离400米,到宿舍拿上饭盒,再冲刺到食堂,距离200米,在食堂里第一个打上饭,回去的路上边走边吃,走到宿舍,也吃完了,把饭盒刷洗完,放到宿舍,然后再飞奔回教室。整个过程,用时八分钟。

换句话说,我需要奔跑1200米,再吃完一顿饭,刷完饭盒,就用八分钟。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这样干过,也不知道有没有人打破我这个纪录,但我觉得,想打破非常困难。如果真有这样的人,打破过这个记录,可以和我联系,咱们聚聚,畅谈当年的趣事。我请客。

为什么要这么做?主要就是为了节省时间,而且当你第一步提前了,后面也会更提前。这个本事,在高三那年帮了我大忙,为我节省了无数排队、打饭的时间。

当然,这样的速度,更重要的是得益于我吃饭速度太快了,我那其实不是吃饭,是往嘴里倒饭。

难忘的、饥饿的、疯狂的高中时代。

一笑泯恩仇

初一的时候我是班长,不知天高地厚。有一次,一个初三学生,拿走了我们班一个新发的扫帚,我去要,他们不给,我就直接去找校长了。校长把那几个人一顿批评,结果——

当天晚上,这几个人到宿舍,把我从床上拎起来,扔在地上,然后一顿暴打。

而且,这样的暴打,一直持续了好几天。

我自然不敢告诉老师,不敢告诉家长。但是内心中,把这几个人恨的牙都要咬碎了,我就想,等我有一天有了能力,我一定好好收拾收拾他们,这种仇恨的种子,一直在我的心中,澎湃了三年。

上了高中,那几个曾经打过我的学生,有的在高二,有的在高三。因为是从一个地方去的高中,也都认识,而且呢,后来居然走得很近。甚至,还和曾经打我打的最凶的一个人,成了关系还不错的人。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很多年以后我也觉得很诧异,为何当时的仇恨,在后来就烟消云散,恨不起来了。也许后来想通了,恨,又能怎样?

时间,真的会改变一切。连仇恨,也在岁月中,慢慢的淹没了。

同学之间,也是如此,经常会有一些纠纷、吵闹,甚至打架,当时的自己,也是义愤填膺,怀恨在心。但是,好多年过去了,现在回忆起来的,都是美好的故事。

那些曾经痛苦的经历,都变成了美好。

岁月无痕,磨灭了痛苦,留下了美好。

那一仗的惊险

高中的时候,打群架,是家常便饭。

经常的时候,班与班之间就干起来了,几十个人打作一团,蔚为壮观。那个时候,我们班是其中最猛最狠的,因为我们班有几个带头大哥,很会打仗。

当然,我就是一个小跟班,而且实话告诉你,尽管我参与了很多打架,但我就是在后面躲着,从来不敢冲到前面去打。

有一次,忘记了是因为什么原因,我们班十多个男生,把另外一个班的四个男生,围在中间一顿暴打。当然,我还是躲在后面,摇旗呐喊。尽管如此,我们这些人,都被学校停课一周,甚至差点被退学。

好在,我们这些人学习都很好,学校还指着我们拿成绩呢,所以最后,也都不了了之。

但是有一次,却为我们引来了无穷祸端。

有一天晚上,我们班一个女生在班里哭,我们男生问怎么了?那个女生说,社会上有两个小混混,在大街上跟她说了好多污言秽语。我们男生气炸了,然后集体出动,把那两个小混混拎到宿舍,暴打了一夜。

放到现在,这样的行为都构成犯罪了。第二天,我们才把那两个小混混放出去。当然,接下来发生的事,也就不足为奇了。

那两个小混混是锦山的,而且很有势力,所以只要是我们班同学在锦山的,或者是路过锦山的,经常被截住,然后被打一顿。

更悲催的还在后面——

高考那几天,我们班的男生都知道,那些小混混可能会收拾我们,所以我们都十分小心,但是还是出了事。

高考第一天下午,考完试,我和一个同学在大街上闲逛,想买点东西。我的同学遇到了以前的一个同学,走过去和他说话,正在这时,从胡同里窜出两个人,揪住我的同学就打。

我一看,赶紧冲过去帮忙,正在这时,又从胡同里窜出七八个人,向我们奔来,口中还喊着“截住他俩”,我和同学一看,大事不好,赶紧跑,然后疯狂逃窜,那些人就在后面疯狂的追我们,石头瓦块的就打了过来,其中有一块石头打在了我的腰上,但是我也顾不上疼了,一路狂奔。

狂奔到我们住的地方,就是现在的党校,那些人居然追到了党校里。但是这时,其他同学、老师、校友们全都出来,把党校大门一关,又把那些人围在里面,一顿暴打。

事后想起来,非常惊险,如果有一块石头打在我头上,没准我就上不了大学,我的人生可能就彻底不一样了。

青春时代,毛头小伙,无所顾忌,打起仗来不要命——这就是那个时候的我们。

告别高中时代

如果说,高中时代对我影响最大的事件,那就是写作了。

高一的时候,受夏学利同学的影响,开始读书写作。那个时候,我和他都十分痴迷古龙的武侠小说,我尝试着模仿古龙的语言风格,写了很多武侠小说,大约有十多万字。虽然,这些小说目前还尘封在我的箱底,但是,却训练了我的文笔。

因为我酷爱读书,所以经常在课上偷偷的看课外书。为此,我的班主任非常生气,经常就这个事情批评我。很多年以后,我十分感激他,尽管当时我十分不理解。但是,我后来能考上大学,跟他对我的批评,有很大关系。

但是,这些都无法阻止我疯狂的读书,疯狂的痴迷写作,高三那年的寒假,我写出了人生中第一部长篇小说《鸿雁南飞》,十多万字的小说。

高三下半年,别人都在疯狂的学习,而我还在疯狂的读书。有一天,夏学利给我推荐了一套书,说非常好,我拿过来一看,叫《平凡的世界》,翻了几页,觉得没啥意思,就放下了。

晚上的时候,没啥书读,就拿过《平凡的世界》看了下去,这一看,就没停下来,在走廊中一直看了一夜。第二天上课,晚上又看了一夜,第三天又看了一夜。也就是说,我连续三天三夜没睡觉,把《平凡的世界》看完了。

看完这套书的那天晚上,我一个人静静地站在王爷府的校园中。我知道,我的人生会因为这本书而发生改变了,这本书对我的震撼、影响、颠覆,实在是太大了,后来我写了整整一大本子的读书笔记。

《平凡的世界》绝对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本书了。

高考完毕之后,我休息了几天,一个人去了龙泉寺。回家之后,本打算改写《鸿雁南飞》。但是,一部更好的小说慢慢的在我心中酝酿好了。于是我果断的放下《鸿雁南飞》的写作,马上开始着手这一部小说的创作。

那个时候,我白天睡觉,晚上创作,因为这样可以不被打扰。每天连续写作七八千字。我整个人全身心的陷入到小说的故事情节中去了,一个多月没出门,一个人在屋里跟着主人公笑,跟着他哭,在屋里沉思,在屋里疯狂,在别人看来,我和一个疯子无异了。

写作的中间,我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来了,我也无暇顾及,坚持写作。一直写了一个月,写到我大学开学的头一天晚上,才写完。那天深夜,我终于写完了这部20多万字长篇小说《青春无泪》的最后一个字,我把那只陪伴了我一个多月的圆珠笔,远远的扔出了窗外,然后一个人,在静静的深夜,放声哭泣……

不知道为什么,是痛苦,更是欣慰;是艰难,更是狂喜……

小说的开头,就是前文我引述的那些内容。我的青春、我的初恋、我的成长、我的心路历程、我的故事,都在这部小说中一次性说尽了。这部小说,就是对我中学时代的一个大总结。

第二天早晨,我背起行囊,坐上班车,去一个新的地方,开始我的大学生涯。一个新的时代又开启了。

那一年,我18岁。

在路上,我又路过了我的母校——王爷府高中。忘着这个生活了三年的地方,百感交集,匆匆向他投去最后一瞥,从而和她永远的告别了。

别了,我的王爷府高中;别了,我的高中时代;别了,我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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