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FP:7bc34cdf-1fbf-4ead-ab8f-8177585c0a2c-1641785512886

江歌母亲诉刘暖曦icon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宣判: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icon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