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其他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中的个人财产主要是因个人原因获得的专属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那么,目前较为值钱的房产,该如何界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其应根据夫妻双方投入购房款的不同情况而定,下次郭律师将详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