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我被车撞了,我都没闯红灯就被撞了,然后死了!
一、中国的法律
1、2016年,温州市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3770,我的死亡赔偿金=43770×20=¥975400;
2、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及功能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月¥765,被抚养人生活费=765×12×3=¥27540;
3、丧葬、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它费用忽略不计。
我的生命价值=975400+27540≈¥1000000。
我生命的价值被平均化!
二、美国的法律
1、假设从现在到60岁我年均收入为¥250000;
2、60岁后发挥余热的收入不计;
3、丧葬、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它费用忽略不计(其实精神损害抚慰金可是大头啊)。
我的生命价值=25*20=¥5000000
我的生命价值未体现我将来可能成长的价值
三、自己认为的(我能为多少钱付出生命,仅做自我娱乐)
1、假设我的职业是司机(其实我没驾照),我还可以继续工作20年;
2、受教育程度、经验、以及其他决定收入的因素不变;
3、丧葬、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它费用忽略不计;
4、美国2014年卡车司机每十万人死亡24.7人,2015年卡车司机的年人均收入为$38200;
5、美国2014年出租车司机每十万人死亡18人,2015年出租车司机的年人均收入为$22820。
在不考虑其它因素的情况下,我从出租车司机转行做卡车司机。那么年收入增加$15380,死亡率增加(24.7-18)÷18=37%。
我自己认为的生命价值=15380÷37%×20×6.6498(2017年10月28日美元汇率)≈¥5500000。
我不是司机,我的生命价值应该再高点
总结:我不想被车撞死!
(备注:大量引用美国的数据,是因为网上搜不到中国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