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划过夜空,掉落在草丛里,飞出了盛夏的萤火虫。
因为想不到好的题目,所以就不起了,加上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收笔,就当作日记简单写写好了。
来到简书也已经有十来天了,日更的坚持也就只有前面的短短几日。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就停止了写喜欢的文字,每天有时间的时候也都会写一些,只是不存进了手机的备忘录里,而是用新买的钢笔,在笔记本里写。
记得很早之前语文老师叫买字帖来练习的时候,每次都是敷衍了事,然后交上去打回来一个“阅”字就算圆满结束。那时候并不喜欢写字,总觉得也就几个字,谁都会写。
初一的时候语文老师教国学,第一次接触书法。把书桌上的书全都清理到地上,书画毡铺开两张桌子,和同座一起。翰墨轩的笔湿了水沾墨,照着字帖临摹。还清楚地记得自己选的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
偶尔任性耍了性子在毛边纸上画漫画,被先生轻轻敲了脑壳才变得乖巧。先生人很好,每次都很耐心地讲解每个笔画的结构,转笔等等。只是作为后排的我们在那叛逆的年纪里左耳进右耳出,如果说认真的同学写得都有模有样,那么我们后排的就是他们的一半乘以四分之三。
烟灰缸的墨每次都用不完,对着《兰亭集序》里找自己喜欢的字,一页纸就只写一个字。先生倒也不反对,但是下课得交给他看看。
毛笔字正写得开心,认真的那股劲儿才刚刚上来,为了准备一半后的中考,就把书法课给停了。不过先生还是会让我们交硬笔作业,和买字帖跟着印记去写不一样。我们还是得拿着自己买的书法临摹字帖,去揣摩自己的感觉。忘不了的“起承转合”,忘不了写了满满一页纸的自己的名字。
也就是因为这样,渐渐喜欢上了写字,在纸上写。写的好不好看最起码是有个态度,后来逐渐追求美观。纸张的背面留下的字印摸起来是那个吹牛皮季节里的满足感。
《唐宋词格律》字韵到现在还依稀记得一些,偶尔会不讲究对韵律也不追求对仗工整地写些诗句,对着某个字涂涂改改,直到满意为止。
说起来,歌曲的存在是不是就是为了让不押韵的诗也能很美地存在?它的旋律弥补了作词人不擅长的那些不足,让想要说的话也一样能够表达得出来。一样的可以打动人心,悄然走进另一个陌生人的世界,呼唤起共鸣。
又是盛夏,偶尔怀念那些逝去的画面。难免,勾勒从前。
该上课了,就先到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