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律师团队代理的一个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判决书出来了,判决结果是驳回物业公司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该案件的起因是物业公司为了涨物业费,单方面发起所谓业主表决,把物业费由原来的每月1.3元每平方米,上涨到每月1.87元每平方米。物业公司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一些业主的签名,还伪造部分业主签名,勉强使签名的业主人数达到了法定的“双过半”。物业公司在小区里公布了业主签名的人数和达到的比例,就开始堂而皇之地按照上涨后的标准收取物业费了。
但大多数业主对于物业公司单方面的所谓表决提出质疑,不认可业主签名的真实性。
业主刘某将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按照涨价前的标准收取物业费。
在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物业公司提交了所谓的业主表决票。经过刘某对表决票上业主签名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发现有很多业主的签名其实并非业主本人所签。这些业主出具书面的情况说明,称表决票上的签名不是其亲笔所签,属于物业公司伪造。
一审法院对部分业主当面进行核实,这些业主坚持称表决票上的签名不实其本人所签。减去法官当场核实的非业主本人签名的表决票,物业公司的所谓表决票远远达不到“双过半”的要求。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发起的所谓表决存在多出违法的情况,且表决结果没有达到“双过半”,判决物业公司在2021年后继续按照原来的每平方米1.3元的标准收取物业费。
收到二审判决后,小区的业主欢天喜地,业主群里一片沸腾。
物业公司在小区里侵占业主的共有收益,非法上涨物业费等,严重危害业主的利益。物业公司这些非法的行为早已经引起业主的不满,将会有更多的业主站出来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某些物业公司将不仅得不到好处,还会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