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官微一则关于代孕是否能合法化文章引起了轩然大波,紧接着有媒体跟上:不必视代孕合法化为洪水猛兽。
去你的,代孕合法化就是洪水猛兽。它会让这个本身女性权益就还不够健全的社会更糟糕。
在《人民日报》的那篇文章中,立足点是很多家庭因为生理、疾病、高龄失独等原因无法生育,尤其是无法生育二胎,代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造福不孕不育家庭。
那风险呢?
正常情况下,女性对自己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孩子是会有感情的,而代孕,要求的是生育者对孩子没有感情——你只是他人的生育工具而已。鼓励一部分女性对自己孕育的孩子不要怀有感情,这不是圣母,也不是雷锋,是冷血。这是第一。
第二,中国现在对拐卖妇女儿童的问题都还没有很好解决,代孕一旦合法化,会有一大批人贩子受益,他们完全可以在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充当女性子宫的中间人,而那些贫困山区则会成为租借子宫的重灾区。不知道有多少本来就受着重男轻女思想折磨,被家庭所轻视所虐待的少女还没从火坑里爬出来就再一次跌进火坑——生个孩子就能挣钱养家,你去生啊!给谁生不是生?
至于媒体所探讨的——做好管理,不要让代孕被商业所利用——我觉得落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租子宫、代分娩这事儿比卖血残酷复杂一万倍,产业实施起来里面没有金钱的成份,这概率就跟你一生只买一张彩票然后实现了一个小目标中了一个亿差不多。容我恶意猜测一下,这个产业一旦运转,附属品必然是巨大的灰色甚至黑色地带,金钱交易的天堂。
我们也可以假设代孕在规范化上做到完美,没人能从中间不当获利,我依然反对。因为代孕是建立在不用考虑女性感受的基础上的。妊娠期、分娩时的种种不适、痛苦与风险,产前与产后抑郁症的爆发,这些都是会对女性造成伤害的。我们连婚内生育女性的权益都还没有很好地覆盖,产妇们依然在自己消化这些难题(有些是家庭共同消化,但远远没有进步到社会共同消化),那些代孕妇女的身心健康权益如何保障?这是第三。
第四,代孕合法化是在向整个社会强化女性的生育功能。代孕的意思,通俗地说就是帮别人生孩子。承认它的合法性的下一步,就是出现职业代孕,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则是“女人有时候可以只用来生孩子”,或“有些女人就是用来生孩子的”。这是社会的美德,社会的进步吗?当然不是,这是令人发指的退步。如果当下的社会还做不到让所有女性都足够受到尊敬,至少不要急着宣传“女人想富多种树,能生孩子是条路”吧。
那不孕不育的家庭怎么办?恕我直言,可以求助人工辅助生殖(这是合法的)或领养。如果觉得人工手段的成功概率还不够高,那国家就投入研发成本提升医疗水平,而不是用代孕合法化来解决。不孕不育毕竟是一部分家庭的事情,不能用整个国家的女性权益危机来买单。
最后,我们国家值得在法律制订以及法律执行上多下功夫的事情还太多了。比如家暴、未成年人保护、校园霸凌、人口拐卖、性侵……而生育,尤其是二胎生育,远远不如这些问题来得迫在眉睫。一个连婚前安全性行为的宣传都还扭扭捏捏,人流广告却满天飞的国家,现在远远不是代孕合法化的时候。
可能永远都不是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