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2017下半年广东南雄市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考生须留意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http://www.yixue99.com/2017/gd_0710/99228.html附件1、2)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4 日- 7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
1、报考南雄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南雄市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35号教育局四楼
2、报考南雄市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股
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13号卫计局二楼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4、考生承诺书(附件4,须本人签名,1份);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6、对于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7、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卫生类岗位: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报考教育类岗位: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于2017年7月31 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分别到以下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考生,造成任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请进入面试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主管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未领取面试通知书造成的后果自负。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普通高中、城区初中、城区小学、农村初中、农村小学教师由南雄市教育局统一分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由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分配。
(三)聘用人员应承诺在南雄市或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按照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2)的具体要求)。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