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日将尽》看完了,需要记录一下。以前并不知道这部小说,完全是一次逛书店的偶然拾获。
有好一段时间这本书的密封套都没有拆,被我塞到书架上成了待读清单中的一员。一方面我的Kindle里还有书没看完,另一方面,你也知道,凡是获过大奖的小说,是很难当作消遣读物来读的。换句话说,如果是作为临睡前读上一段的小说,我敢说你一定会比预期更早的昏昏欲睡,从而毁了这部小说。作者日裔英国作家石黑一雄“以其巨大的情感力量,发掘了隐藏在我们与世界联系的幻觉之下的深渊”获得2017年诺贝尔文学奖。我承认这是我把这本书带回家的主要原因。
所以我一般是在飞机或火车上,或者周末留出的充裕的时间来阅读。即使这样,我也有好几次读着读着差点睡着,然后不得不从意识开始变得模糊的地方开始重新阅读,以便自己没有错过任何一个句子。
有深度的作者想表达和传递的思想,从来都不是显而易见的,这需要你跟着作者的叙述,跟着他的思路,一步步到达问题的核心,到达他思想的中心,从中窥探他的内心世界。作者写作的过程,其实也是他探究问题的过程,对于好的作者,你愿意听他娓娓道来,愿意跟随他的脚步,看看他发现了什么,他想向你展示什么。
《长日将尽》我想这个书名,大概就是取书的结尾,一位路人跟主人公聊天时发出的那句感慨“对于好多人而言,傍晚是一天当中最美好的部分,是他们最期盼的一段时光”。彼时,他们正坐在海边的长椅上,在落日的余晖中等待码头彩灯点亮这一小小的特殊时刻,而且,对于主人公以及和他闲聊的那个陌生人而言,也意味着职业生涯的落幕和即将落幕。但不同的是,一个开始退休后幸福的生活,一个却还在思考如何以新的方式服务于新的雇主。
这正是主人公的一生命运的争议之处。主人公“我,斯蒂文斯先生”是曾经侍奉于一战和二战期间英国的豪门贵族达尔顿勋爵的管家。开篇就说明了斯蒂文斯在新雇主的建议下,驱车前往英国西南部乡村进行6天的短暂休假。对于工作了30多年从未进行过单独旅行的管家而言,最后促成这次旅行的,其实更是一位曾共事过的女管家肯顿小姐的来信。随着管家娓娓道来的旅途见闻,以及穿插在其中回忆,一个普通人的生命旅程抽丝剥茧的在读者的面前展开。
就像斯蒂文斯所说,独自开车旅行,让他有了大量的时间思考和回顾,而他在思考和回顾什么呢?如何才是一个“伟大”的管家,以及什么才是“尊严”。他从同为管家的父亲身上,以及同时代的佼佼者身上,述说着“伟大”的管家所具有的特质,从此展开在他为达林顿勋爵服务的三十多年里,是如何恪尽职守,严于律己,努力达到一个“伟大”的管家所具有的素质,攀登上职业生涯的顶峰。然而,在他有时冠冕唐皇,有时躲躲闪闪,有时甚至是前后矛盾的叙述中,你不得不猜测他其实在掩饰什么。是的,尽管对他而言,似乎已经达到了事业的巅峰,然而他的代价也不菲,为了显示在重要时刻坚守自己岗位的职业尊严,他置病重的父亲于寒酸的阁楼不顾,失去了最后一次见面。而尽管他一直在乎肯顿小姐,却在肯顿小姐最后一次试探中,明确的告诉她他的人生目标是待雇主的伟大目标实现之后的实现,而绝望离去,爱情也离他而去。他在不断的回忆和思考中,一直试图粉饰他这一生奋斗的目标,是服务了伟大的绅士,从而对人类的进步作出了贡献,但他所服务的伟大绅士,晚年也因为亲纳粹行为而备受指责,最后自杀身亡。这样说来,斯蒂文斯奋斗的目标并没有达成,甚至还是一场笑话,可是他却极力的解释。如果不这样,在他内心深处,怎能甘心?他如此努力,认真的像一部工作机器,压抑自己的情感,努力的做好一个没有瑕疵的工作,究竟是为了什么?在他不肯承认“徘徊在后廊上,不明确的情感埋在心头”后,他又在三十多年后过分的解读肯顿小姐的信,想邀请她重新回到达林顿府邸共事,他对肯顿小姐的挂念一直未离去。然而成为本恩太太的肯顿小姐只能在两个小时的畅谈后,回到了她自己的生活中。对斯蒂文斯所言,长日将尽,他为新雇主的工作已经力不从心,所以是时候该开始为自己过好余生,还是面对一片虚空?结尾处他还在想着如何说俏皮话,以迎合新的雇主。我想,这就是他的选择吧。
石黑一雄说他写《长日将尽》的出发点是想书写“你是如何为了成就事业而荒废了你的人生,又是如何在个人的层面上蹉跎了一辈子的”。这又是个很大的命题,至少于我而言,无法想的清楚。但我欣赏译者后记里的一句话“为无可慰藉之人提供心灵的慰藉”,也许这就是读书的好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