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睡还是不睡?这是一个问题。
这也是电影中包贝尔面对宋佳时所面临的问题。
在曾经的某个段子中,这是禽兽和禽兽不如的问题。你睡了,是禽兽;你不睡,是禽兽不如。
然而在现代的语境下,这可能是一个你有没有X能力的问题。你不睡,你可能不是男人。更何况,在对方是宋佳的情况下,包贝尔居然表示不想睡,那他简直不是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对爱情形成了这样一种定义,这种定义将欲望和爱情等同。就如柏拉图所说:
“爱神栖于爱欲之国。爱是欲求,是冲动,是恒久的失衡。如饥似渴,不能熄灭。”
相信大部分男男女女都接受了这样一套观点,于是,没有睡的包贝尔才被宋佳甩了一巴掌。
可是,爱真的是这样吗?朱亚文在片中教导包贝尔,追女的诀窍是——强行推倒。他如是说,也如实做。所以后来他遇到了同样热烈的方灰灰,两人一见钟情,干柴烈火,一定终身,以矛盾始,以和解终。局中人自是痴迷,而旁观者更是景触情生。
可是,激情和爱情,真的可以等同吗?所有的爱情都是这样一种混杂了欲望的模式吗?
不是。至少在包贝尔和宋佳的这种关系里,爱情不是这个样子。
长久以来,我们对性别形成了一种刻板的定义,在这套定义里,男性应该是主动的,自信的,强势的,男性应该是主动去追的。这是我们动物性的本能。电影用那些一闪而过的镜头含蓄地交代了这一点。
然而,这只不过是现代社会对性别所形成的一种狭隘的偏见。在这种偏见里,弱男和御姐的爱情,只能被摧毁得卑微而惨烈。而这部电影,便是用大量的包袱和段子讲述了一个无比卑微而又惨烈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懦弱的男孩献出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尊严;而勇敢的烈女在等待中蹉跎了时间。故事的结局他们终于走到一起,可过程太波折了啊。
明明彼此相爱,却又无法捅破这层窗户纸。真心话只能藏在玩笑里,真情流露看上去也变成了大冒险般的游戏,所有的误会变成了互相伤害,直到结局。
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有一种爱是卑微的。卑微到尘埃里。越是爱一个人,越是不敢靠近一个人。越是爱对方,越是恨自己。这种爱,无关乎是弱男还是弱女,它只是因为珍惜。
就像李克勤曾经悠悠地唱:
【他漂亮这么多 他伟大这么多】
【平凡像我 无强项 亦未会唱歌】
就像我还听过一首歌,歌名叫《白日焰火》,歌词里写道:
【也不算可笑啊,我只是井底之蛙】
【最伟大的回答,便是:这没什么啊】
【多出的每句话,未有幸成烟花】
【软弱如我这般,也拥有过盔甲】
这世上有很多人,在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都曾有那么一刹那,觉得自己是平凡的,卑微的,觉得对方的光芒太过耀眼,而自己不过是一只癞蛤蟆。
但他们都曾拥有过盔甲。即使软弱如包贝尔这般,也拥有过盔甲。那是他和小薇分手,三个人一起吃火锅。包贝尔,小薇,小薇的现男友。小薇的男朋友一口一个前辈,说前辈您有什么诀窍教我一下?埋头吃菜的包贝尔端起酒杯,碰了一下,然后侃侃而谈,没有不舍,不带表情,一副北京老爷们侃大山的口气。
因为不爱,所以不在乎。分手时要带着盔甲,那是他的尊严。
影片的结局,包贝尔一无所有,只穿着内裤,身上涂满了斑斓的颜料,流落在异国他乡的街头,靠路人施舍的啤酒麻痹自己。那一刻,他连尊严都没有了。而此时,宋佳出现,用喷泉的水擦干包贝尔脸上的颜料,擦着擦着两人就哭了。只有在这一刻,没有尊严的弱男和不再浪迹红尘的御姐,才真正的面对了彼此。
多么惨烈啊。更何况,这只是一个故事。而在故事外的生活里,又有多少弱男和御姐,在经历了无数的卑微与惨烈之后,连一个happy ending也不曾得到呢?
或许很多吧?我不知道。
我喜欢这部影片的选角。小宋佳美到骨子里,所谓明艳不可方物,定义的就是她吧。我喜欢她肩上的那块刺青,那个在《师父》里拿着烟的女子,让我对女神有了新的定义。
而包贝尔,他个头不高,长得不帅,瘦骨嶙峋,还有点猥琐,他不符合一部爱情片男主角应有的任何条件,但他符合生活。他是真实的。真实生活里,那些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弱男们,很多都是这个样子。至少,在女神面前,他们心中的自己,就是这个样子。
不是每个男性都是自信而阳光的,就像不是每一份爱情都是有颜值的。平凡而卑微,才是生活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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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开头那个问题: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是睡呢,还是不睡呢?
你是想睡呢,还是不想睡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但塞林格说——
爱你才是最重要的事,莱斯特小姐。有些人觉得爱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和一堆孩子,或许爱就是这样,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手。
THE END
摘自豆瓣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