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你,实在傍晚的微光里,你楚楚动人。不知道你能否注意到你望向我时我闪躲的眼神。你的皮肤很白,脸很长,坐在第三排。
我觉得我们会有故事,后来真的有了。仍然记得你第一次请我吃饭,我不知道是喜悦,惊讶,还是紧张。
跟在你的身后走过半条街,到了我后来吃了三年的过桥米线。你却说,下次轮你请我。就这样我们就轮流请了彼此一年多。
那段时间我很快乐,喜欢你把筷子递给我,喜欢你叫我去拿碗,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也许我搞错了自己在你心中的地位,后来还是分开了。
现在想起来,其实只要我们之间有一个人先说话,一切都可以挽回,可是我们都没有。
后来毕业了,你还是和我照了一张合影。我自己也搞不清我的笑容里包含的是什么。我也给你写了两张卡片,尽管是语无伦次。
聚会的时候,我坐在你的旁边。感觉能在最后不留遗憾真好。
走在路上,我还在有机会和你打闹,回头的瞬间你试探要亲我,我自觉的闪躲,原来一直以来懦弱的都是我。我又想起,三年你一共亲过我三次,你的不经意,我的刻骨铭心。
“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你,我也不知道为何会想起你,写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