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我,為什麼起床這麼痛苦。
定了七點鐘,七點二十,七點四十,三個鬧鐘。
醒了,眯眼說再睡一會兒。
就這樣,睡到猛地睜眼,一個人都沒了,才消消停停爬起來,準備上第二節課。
看了咪蒙的一篇文章《我一個人活的好好的,為什麼要結婚》。
如今家長催婚,孩子被迫相親的現象,好像越來越司空見慣了。
就拿室友的一個同學來說吧。
寒假的時候,她告訴我說她有一個同學,因為家裏催得緊,相親認識了一個女孩,談了兩三個月就帶回家了,過年的時候上門送了彩禮,這門婚事就這樣定了下來。
室友說,那個男的不喜歡那女的,可是家裏給的壓力太大,不得不找個人。
我不禁唏噓,談戀愛,結婚這種事哪是能隨便將就的呀。
前兩天,室友忽然對我說:以前跟你說過的那個閃婚男,那男的後悔了,不結了。
我吃驚:“啊?為什麼呀,不是婚都定了嗎?”
“婚定了可以退呀,他說相處久了覺得性格不合。”
我酸溜溜的說:“這就是相親的結果了,吹了吧,結婚這種事哪是能急的。”
實在是搞不懂那些速食愛情的人,飛快的喜歡一個人,迅速的認定終生。
太果斷,太不理智。
雖然我也曾是那種人。
不過我現在一個人過的好好的,可以大快朵頤好好吃頓晚飯,為什麼要,因為要應付突如而來的意外,勉強吃份速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