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红酒绿之中,潘美婷认识了经常光顾夜总会的樊东明,两人一见如故,感情像火箭般飙升。
潘美婷曼妙的身材,迷人的眼睛,一颦一笑无不令樊东明神魂颠倒。而樊东明出手豪爽,风度翩翩,也让潘美婷为之敬佩。很快两人便勾搭成奸。
潘美婷和樊东明勾搭之后竟生下了一个孩子,并在羊城租了一套房子,建立了一个隐蔽的“家”。
樊东明在外面风流,善良的林佳媚都被蒙在鼓里,她整天只顾忙公司的事务,照顾她和樊东明的家。
林成明认尸后,刑侦队长吴达带着刑侦员李立,蔡澜赴羊城,在羊城警局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侦查工作。
吴达通过调查发现,樊东明除了从公司账户提走近二百万元之外,还通过与其有深交的羊城某单位,采取财产抵押和信誉担保的手法从银行提走五百万元,加上原先借林成明的六百万,樊东明总共携带了一千多万巨款在逃。
同时吴达还查明,潘美婷在羊城的户口属空挂户口,她常来往于西京羊城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