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民办高校党的领导和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地民办高校党的建设逐步加强,党建工作成效稳步提升。回顾总结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发展历程,探索做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对做好当前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二、民办高校党建发展历程
(一)萌芽期1982——1992年
政策形态:无专门党建政策
工作特征:自发性、萌发状态
典型事件:胡大白十年找党
1984年用30元举办自考辅导班,成立团组织,挂靠郑州大学。1989年学校提出办一所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大学构想,成立临时党支部,1994年成立党总支,并参照民营科技企业建立党组织的规定,组织关系挂靠郑州市科委党委。
辽宁财贸学院、吉林外国语学院、黄河水利学院
(二)探索期(1993—2001年)
政策形态:有了专门文件。
——1993年,教育部颁布《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要求:“民办高校要建立共产党、共青团和工会组织。”这是官方文件首次对民办高校提出建立党组织的明确要求
——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条例第九条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该条例在2003年9月1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后被废止)
——2000年,中组部和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意见》(中组发[2000j7号),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针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三)发展期(2002年-2011年)
政策形态: 2006年12月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首个专门针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文件。
文件指出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忽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的工作机制不够顺畅,党务干部队伍比较薄弱;三是党组织和党员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文件对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作出了较为全面和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党的工作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等有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如必须有一名以上的专职党组织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可选派党员到民办高校担任党组织负责人,也可选派退休干部中的党员到民办高校党组织任职。党组织负责人兼任政府派驻学校的督导专员。(首次建立派出党委书记兼督导专员制度)
政策形态: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 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做了具体规定:一是定方向:民办高校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二是建组织:民办学校要建立党团组织;三是建队伍:充实包括辅导员、班主任在内的党务干部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四是重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服务、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
(四)规范期(2012年—至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提出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民办学校党的建设进入了全新的历史阶段。新《民促法》、“中办78号文”“国务院30条”的颁布,特别是2025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5)11号)对实践中困扰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制度安排,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提出了明确要求。
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规范化文件:
2016年11月《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总则第九条“民办学校中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6]78号)。
2016年1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
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强调要“高度重视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中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020年中组部、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中,明确了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十顶重点任务
2025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五)总结: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政策体系发展趋势
在新时代教育改革的浪潮中,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正经历着深刻变革与发展。从早期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到如今体系逐渐完善、特色日益凸显,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走出了一条不平凡的发展之路。这一发展历程,不仅是制度与机制不断健全的过程,更是党建理念深入人心、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的生动写照。
从分散到聚焦:对民办高校党建与思政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从缺失到完善:对民办高校党建与思政工作的政策支持前所未有。
从一般到具体:对加强党对民办高校全面领导的要求前所未有。
不管公办民办,都是党办。做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三、新时代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要求
2016年12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指出:xxxx
历届党代会报告有关民办教育的表述
十六大: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十七大: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十八大: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十九大: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二十大: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关键词:引导,靠什么引导,引导什么。规范,如何规范?发展,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么发展。新时代新命题
第二十八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
丁薛祥:要深刻认识高校党建工作的新使命新挑战新要求,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回答好“强国建设、高校何为”的时代命题
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选派好党委书记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审评价的重要指标,把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学校治理体系。
2025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5)11号),文件从六个方面26条就增强民办学校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高质量覆盖,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把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学校治理体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就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5〕11号)
一是《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民办学校党建从“补短板”迈向“强引领”阶段,为新时代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是《意见》开篇聚焦增强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明确唯有紧扣政治功能“把方向”、做优组织功能“强根基”,才能让党建真正成为民办学校发展的“红色引擎”;
三是民办高校党组织从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到“参与决策监督”和发挥政治把关作用,明确了新时代民办高校党组织的职责定位;
四是从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到“高质量”覆盖,推动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引领”升级,使民办高校在党的领导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五是党建工作条件保障从意见建议到量化指标考核,为民办高校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四、新时代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任务
强化政治引领:把本办学方向;健全"第一议题"等制度;将竟的领导融入治理体系("党建入章”、党组织参与决策监督):巩固意识形态陈地。
完善组织体系:优化党组织设置,实现高质量全覆盖;配强党务工作队伍(选派书记、配备专职副书记、专职组织员):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创新思政工作:构建思政有人体系;深化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创新网络思政与价值观引领;用好实践资源与文化载体。创新思政工作
推动融合发展:党建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一融双高"):党建引领创新创业教育与人才培养:围绕中心工作发挥作用,
健全保障监督:完善制度机制与议事规则: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与年检评估等挂钩);强化条件保障与经费支持。
五、做好新时代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重庆方案
重庆市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概况:截至2025年4月,重庆市共有民办高校31所(其中本科院校8所,独立学院1所,高职专科院校22所),占全市高校总量的42.5%,民办高校在校生人数40.3万,占全市高校在校生总量的39.3%,两项数据占比均位居全国前列。全市31所民办高校均成立党委,党组织关系全部隶属市委教育工委管理,民办高校共设有659个基层党组织,占全市高校基层党组织数的11.13%共有党员17946人,占全市高校党员人数的15.17%,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了全覆盖。
(一)重庆市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相关文件
1.《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7)38号)
2.《重庆市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和管理办法》(渝委组[2018〕186号)
3.《关于明确选派的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政府督导专员)相关待遇的通知》(渝教工委[2018〕106号)
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19号)
5.《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渝教工委函〔[2020]109号)
6.《重庆市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渝教工委发[2021]20号)
重庆市贯彻落实中办《意见拟出台1+N个配套文件。
实施方案:五化行动、规范手册、示范文本
(二)重庆市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提质跃升“五化”行动
通过实施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体化、数智化、特色化等“五化”行动,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党建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更加巩固,党建与学校事业发展融合更加紧密,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品牌,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民办学校党务工作者队伍,形成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新格局。
1.党建工作“规范化”行动:市委教育工委牵头制定《重庆市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化手册》,统一制定党组织设置“三会一课”、党员发展等工作流程模板,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党建材料合规性检查,实现组织生活和工作流程标准化。加强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分类指导,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到2026年底前“两个覆盖”达到100%,“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比例民办高校不低于90%,中小学校不低于85%。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坚持每年开展民办学校党务干部专题培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加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2.党建工作“制度化”行动:市委教育工委牵头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制、经费保障制等制度,明确党组织职责任务、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党建入章”,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变为硬约束,确保民办学校党组织在学校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分类制定民办学校党组织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完善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完善“两个清单”,力争2025年底前,民办学校100%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党组织前置把关清单,建立科学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与招生计划、生均补助、评优评先”直接挂钩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党建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机制,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3.党建工作“一体化”行动: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党的建设和民办教育事业双融共促机制,激活发展功能,开展“党建+”系列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党建引领,落实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要求,出台相关激励办法,支持属地相邻或者专业特色相近或者关联度紧密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结对共建,结对学校互派教师实践锻炼,参与思政课程开发与党建活动,到2026年底,实现民办学校结对共建100%。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
4.党建工作“数智化”行动:充分利用重庆市数字党建平台,管好用好红岩先锋智慧党务系统,优化民办学校应用模块。鼓励各民办学校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一批沉浸式、互动式的数字党建阵地。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学校建设党建信息化平台,实现党建工作信息发布党员管理、组织生活记录、学习培训、考核评价等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提高党建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民办学校党建大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分析,掌握党员思想动态、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党建工作成效等,为党建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5.党建工作“特色化”行动: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特色化”行动的目标是打造“一校一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建设工作,鼓励民办学校结合自身特色和实际,将党建工作与民办学校的办学定位、学科优势、育人特色深度绑定,封造具有影响力和辨识度的党建工作品牌,最终实现“党建有特色、品牌有影响、育人有成效”的目标。挖掘和培育一批党建工作典型案例和特色做法,每年评选市级特色党建品牌10个,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品牌5个,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提升。到2027年新增市级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1-2所、“标杆院系”3-5个,“样板支部”15个,培育民办中小学校“双创示范学校”3-5所。汇编试点学校党建工作经验或者创新工作案例,择优在《党建工作通讯》推广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先进经验和做法,让党建特色转化为办学特色和育人优势,推动民办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