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妞妞放学回来很生气地说:“我中午轻轻踢了小军一下,他就骂我傻逼。我踢他错了,他骂人错得更厉害了!”
妞妞很少义正辞严地生气,这回,她觉得小军不尊重他,真生气了。
看来,妞妞又长大了,有强烈的被尊重的需求了——今天又发现,她在一个小本上写——Don't touch了!作为妈妈,我强烈感到新的挑战又开始了——妞妞被尊重的需求将会逐步升级,从礼貌性尊重——被平等地、不卑不亢、不仰不俯地关爱对待; 到承认性尊重——基本权利的尊重,比如,不允许被随意摆布,只接受事先征得同意的安排; 到理解性尊重——反感于被迫性行为,比如被迫的重复练习,希望个人意愿更多地被理解。
虽然,妞妞现在还不会说:“你们不理解我。”但我已经有紧迫感了——要在她说“你们不理解我”之前,学会尊重她。而我相信,被尊重的孩子才会尊重他人。
关于尊重,国外学者的研究开始得时间早,也较为系统全面。代表性人物是康德,康德对尊重进行了较为完整和详细的论述,在那之后各国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学者对尊重做了种种定义和阐述。
比较接地气的是国内学者徐新泉、潘新华的定义——尊重就是要懂得尊重人的尊严,基本权利,价值,以及人在自身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这个定义让我们了解尊重他人,究竟尊重哪些具体方面,是个很接地气的定义。
而怎么做才能尊重他人的尊严、基本权利、价值和自我发展呢?——比如,尊重孩子的选择、尊重周边人不同的性取向、不同的价值观呢?
美国学者罗宾.狄龙认为,尊重的内涵包括四方面的内容——注意,遵从,积极的评价,以及适宜的举止行为。有点过于学术,我解释一下哈:
尊重他人的第一步是尽量不判断他人,至少先了解后判断,多了解少判断,是为“注意他人”
尊重他人的第二步是具有同理心地理解、接纳他人,接纳不同,通过理性思考满足他人的合理要求,是为“遵从他人”。
尊重他人的第三步是多看优点和主流,从内心认可他人、赞赏他人的行为。是为“积极的评价”。
尊重他人的第四步是要表达尊重,透过语言、行为、言行一致地表达、并在待人接物上适宜地体现出来。是为“适宜的举止行为”。
原来,尊重他人是极其需要开放的理性的,始于观察、了解、认知突破; 然后,是自我突破——理性而谦卑地接纳和遵从他人,这点很难哦,尤其对于权威型沟通定位者 ; 再下来,是用赞赏的眼睛看优点,给予积极评价并于待人接物上适宜地体现出来。
因为妞妞的尊重需求正做着这一番研究,正巧妞爸跑过来说——最近我们可能要少强制妞妞,多倾听和鼓励她,她比较会反弹了。我说,要不要听听我对尊重他人的研究——妞爸听了,边听边频频点头,然后说——你以后也要用这四步尊重我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