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不到半个月时间,从陈柏槐、郭有明到许杰、戴春宁,四名高级领导干部相继落马,反腐败持续挥出重拳。十年来,我们党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新形势下,我们要砥砺奋进,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一是注重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系统性。要真正把权力关住,这个制度的笼子首先必须扎细扎密扎牢,也就是制度之间要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形成一个科学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制度体系。二是注重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可操作性。法规制度是用来规范约束党员行为的,它不在数量的多少,而在于务实管用、简便易行。否则,再多的制度若其空洞乏力,也只会流于形式。三是注重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根本大法,党内所有法规制度都必须依据党章来制定。因此,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性,首先,必须维护党章的权威。其次,必须保持法规制度的稳定性。朝令夕改的法规制度不仅让人无所适从,而且也会极大折损其权威性。再次,必须确保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首先,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它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如果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其次,党员干部必须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按照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真正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使之成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最后,科学的理论能够为人们在困惑时廓清思想的迷雾,在犹豫时坚定必胜的信心,在挫折时激发前进的动力。因此,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
总之,反腐败工作,任重而道远。历史和现实一再表明,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是相辅相承、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我们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防,更加注重制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