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规守纪 清正廉洁 大胆干事——新时代干部的使命与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推动干部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大胆干事,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也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这一重要指示,不仅为广大干部指明了方向,更为我们提供了行动的指南。

“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这是南宋官员吕本中在其所著《官箴》中的名言。它深刻揭示了为官者的三大法则:清廉、谨慎、勤勉。在新时代,这三大法则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为干部提供了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

遵规守纪是干部干事创业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政策和决策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深刻指出的:“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这一重要论断正本清源,让干净干事的干部吃下“定心丸”。只有牢固树立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干部才能在干事创业中不越红线、不触底线,确保言行举止符合规范。

清正廉洁是干部的道德操守和职业操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清正廉洁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在这方面,许多优秀的党员干部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干部需要树立大胆干事的勇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这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党的干部要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积极投身到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去。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干部正是秉持着这种担当精神,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了推动干部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大胆干事,还需要强化激励约束的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指出,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大胆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对于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过程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或错误,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就予以宽容和纠正。同时,要加强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职务晋升的激励,让那些敢于担当、勇于干事的干部得到重用和提拔。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遵规守纪不仅是对个人的要求,更是对党忠诚和担当的体现。广大干部要深刻理解和把握遵规守纪与干事创业的内在联系,将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大胆干事、勇于担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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