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鸳鸯:最飒的姐、最烈的女

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有一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生命是可贵的,爱情更难得,但自由是最重要的,为了自由,生命和爱情都可以抛弃。

裴多菲写这首诗的时候是1874年,但《红楼梦》里的鸳鸯,比他早一百年左右就有这样的思想觉悟了。

不自由,毋宁死!

01

鸳鸯是贾母的贴身大丫头,如果说贾母是贾府的董事长,她就相当于董事长助理。

她平时负责照顾贾母的日常生活、保管贾母的私人财产,还兼管上传下达。

位高权重,可以说是贾府地位最高的丫头。

贾母非常信赖她,倚之为左右手,片刻不离左右。

贾母看人的眼光很高的,她喜欢的王熙凤、紫鹃、晴雯,哪一个不出色?

鸳鸯更是出类拔萃,可以说是才貌双全、德才兼备的人。

鸳鸯的相貌虽然算不上大美女,但绝对清秀耐看。

她身材苗条、五官端正、头发黑亮。

办事能力强。

贾母出身豪门,陪嫁丰厚,而且当时的贾府处于鼎盛时期,所以,贾母的钱和贵重物品是很多的。

鸳鸯认真负责,把这些管理得妥妥的。

贾母的孙媳妇李纨曾说,老太太那么多穿的戴的,要不是鸳鸯管着,不知道被别人摸了多少去了。

贾府是上百年的富贵人家,贾母的收藏品随便拿出来一件都是稀世珍品。

比如给贾宝玉的雀金裘,就是俄罗斯国的贡品,贾宝玉穿出去不小心烧了个洞,拿出去叫人修补,可全京城的裁缝都不敢接,没见过。

这些东西,都是鸳鸯在管理。

贾母评价她就俩字:可靠。

如果不可靠,能把经济命脉交到她手里吗?

更难能可贵的,她虽然身处高位,但从不狐假虎威,仗势欺人,反倒常常帮助他人,富有同情心。

刘姥姥二进荣国府的时候,贾母留刘姥姥住几天,让她逛逛园子。

当时刘姥姥风尘仆仆从乡下赶来,又携带了很多瓜果蔬菜,出了很多汗。

鸳鸯就安排她去洗澡,让她换上自己的衣服,她没有嫌弃乡下人脏。

在大观园吃饭的时候,她和凤姐为了逗老太太开心,开起了刘姥姥的玩笑,让她用沉甸甸的镶金象牙筷夹鸽子蛋,夹了半天,也没夹起来。

场面甚是搞笑,众人笑弯了腰。

但事后,鸳鸯向刘姥姥道歉,说她们没有恶意,让她老人家别生气。

刘姥姥情商高,说不过是哄老太太高兴罢了,有什么可介意的。

等刘姥姥走的时候,鸳鸯又送了她几套自己的衣服,还把贾母送的衣服、药品、点心都分门别类打包好了,让人叫个车给刘姥姥送回家去。

相对刘姥姥来说,她是强者,但她对刘姥姥满是尊重、礼貌、体贴。

鸳鸯

对姐妹也是如此

迎春的大丫头司棋和她表弟潘又安在大观园私会,被鸳鸯无意间撞见了。

这在当时是绝对的大罪,鸳鸯一时也手足无措。

司棋跪下来哀求鸳鸯不要声张,不然她肯定会身败名裂。

鸳鸯认为司棋这事做得不对,但她哭得那么可怜,又想到素日的姐妹情分。

就答应不说出去。

但潘又安很怂,回家后就跑到外地躲起来了。

司棋又气又怕,就病倒了。

鸳鸯知道了,立马跑来安慰她,发誓说自己不会对任何人说的,让她不要担惊受怕,只是以后别再做这种事了。

司棋感激涕零。

鸳鸯这样做,其实是担了风险的,万一事情暴露了,她也有连带责任的。

但她不忍心看司棋受罪,这是她的善良。

02


鸳鸯如此可爱可敬,却有恶心人来打她的主意。

这个人就是贾赦,贾母的大儿子。

他投胎技术不错,袭了荣国公的爵位,但不务正业,官不好好做,一把年纪了,养了一屋子小老婆。

为了抢石呆子的几把扇子,害得人家家破人亡。

要么就是买官卖官,赚中介费。

拿了孙绍祖的钱,答应帮人家升官,结果没办成,又不退钱,就把女儿迎春嫁给他抵债,导致迎春结婚不到一年就被家暴致死。

贾赦就是这么个要德无德,要能无能的人。

但他自我感觉良好,看上了鸳鸯。

信心满满地以为鸳鸯肯定乐意,一朝麻雀变凤凰,奴才变主子(半个)。

多好的机会,好多人求之不得呢。

他自己不好意思直接找贾母要人,就派他老婆邢夫人去办。

邢夫人一无背景,二无子女,就靠奉承贾赦过日子,叫她干啥她就干啥。


她找王熙凤商量,王熙凤说这事没戏,一是老太太舍不得,二是鸳鸯有个性,不会愿意。

但邢夫人不信邪,硬要碰钢板。

王熙凤就找了个借口躲了。

邢夫人想先把鸳鸯说通,如果她自己同意了,贾母也就不好阻拦了。

邢夫人找到鸳鸯,把做贾赦小老婆的好处说了一堆,总之有钱有面,好处多多。

说她现在干得再优秀,也只是个丫头,将来年纪大了,还不是配个小子,一样是奴才。

哪有当小老婆划算?

但说了半天,鸳鸯一声不吭。

沉默就是拒绝。

但邢夫人以为她是不好意思,又跑去找她嫂子。

鸳鸯一肚子火,就去园子里转转,碰到了平儿和袭人,把这事告诉了二人。

一开始,她俩还开起了她的玩笑,说要不把你许给贾宝玉或者贾琏,这样大老爷就不好意思要了。

鸳鸯听了很生气,说你们少拿我取笑,你们自以为都有了结果,将来都是要做姨娘的,但据我来看,天底下的事未必都称心如意。

再说我压根看不上大老爷这人,别说现在叫我做小老婆,就是现在大太太死了,他三媒六娉娶我做大老婆,我也不愿意。

平儿了解贾赦的性格,说他不会善罢甘休的,现在老太太能护着你,可老太太去世了咋办?

你又是家生奴才,父母哥嫂都在贾府当差,逃不出贾家的控制范围呀。

鸳鸯说只要老太太在,我就一直照顾老太太,如果老太太去世了,按规定,贾赦还要守三年的孝呢,等过了三年,谁知道是什么光景呢,到时候再说。

如果实在没法,就剪了头发去做尼姑。

还不行,那就去死。

一辈子不嫁男人,又怎么样?乐得干净呢!

平儿和袭人听了都觉得惊世骇俗。

鸳鸯

正说着,鸳鸯的嫂子乐颠颠地跑来了,说有天大的喜事。

鸳鸯当然知道她的来意,朝她嫂子脸上啐了一口,骂道:“什么‘好话’,宋徽宗的鹰,赵子昂的马,都是好画儿。什么‘喜事’?状元痘灌的浆又满是喜事。”

成天羡慕人家的女儿做了小老婆,一家子都仗着她横行霸道的,一家子都成小老婆了。

你看着眼热,也想把我往火坑里推。

我若得脸呢,你们就在外面横行霸道的,自己就封自己舅爷了。

我若不得脸呢,你们把王八脖子一缩,哪管我的死活。

一席话骂得她嫂子面红耳赤、哑口无言。

她嫂子只得垂头丧气地去给邢夫人报告。

无奈,贾赦出马,把她哥哥叫来,许诺了很多好处,让他去做妹妹的思想工作。

但鸳鸯还是不愿意,贾赦恼羞成怒。

威胁说,自古嫦娥爱少年,她肯定是嫌我老了,可能看上了宝玉或者贾琏,叫她死了这条心,我看上了她,其他人谁敢和我抢。

或者想着老太太疼她,将来允许她嫁到外面去。

管她嫁到谁家去,也逃不出我的手心。

除非她死了,或者终身不嫁人,我就服了她。

鸳鸯听了,气得要死,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横下一条心。

把事情捅到了贾母面前。

说大老爷要我做小老婆,我不愿意。

大老爷就说我恋着宝玉了,不然就是想嫁到外面去。

就算我嫁到天上,也逃不过他的手心,终究不会放过我。

当着大家的面,明人不说暗话,这一辈子,别说是宝玉、就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

就是老太太逼我,我一刀子抹死了,也不能从命!

若有造化,我死在老太太前头。

若没有造化,服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不会跟着老子娘和哥嫂。

我要么寻死,要么剪了头发做尼姑。

如果说的不是真心话,就叫我嗓子里长疔。

一面说,一面从袖子里拿出一把剪刀,刷地一下开始剪头发。

众人忙上前阻拦。

贾母听了,气得浑身颤抖。

当场发飙,大骂了一通。

贾赦的美梦落空。

03

鸳鸯

鸳鸯本是一种水鸟,一雌一雄、成双成对、恩爱非常、永不分离。

她父母给她取这么美的名字,肯定是希望她婚姻幸福,生活美满。

但鸳鸯发毒誓,说这辈子不嫁人,谁逼她,她就去死,或者做尼姑。

是她天生对嫁人无感吗?

当然不是,但前提是她喜欢,她愿意。

只要她不愿意,谁威逼利诱都无用。

鸳鸯常年跟随在贾母身边,站得高,看得远,经历的事情多,本身又聪明通透。

所以,她对社会和人性有深刻的洞察。

她骂她嫂子的话就很有水平,用了典故和谐音,里面有深刻的含义。

宋徽宗的鹰,赵子昂的马,都是好画(话)。

宋徽宗擅长画鹰,赵子昂擅长画马,鹰翱翔于长空,自由自在,马奔驰于旷野,潇洒自在。

但一旦被人驯服,就成了人的附属品,被玩被骑,哪还有自由可言。

做小老婆不也是如此吗?

看着风光,其实就是人家的生活调剂品。

生了孩子还得叫大老婆母亲,处处看人脸色。

赵姨娘不也生了一儿一女吗?贾府上下有几个人看得起她?

这固然有她个人原因,但封建礼教规定了妾是附属性质的,地位就那么高。

鸳鸯勤劳能干,用双手就能养活自己,为啥要去做妾讨饭吃?

她是清醒的、勇敢的、孤独的。

她的好姐妹平儿和袭人刚听说贾赦要她做妾时还开起了玩笑,反应并不激烈。

因为在她们的意识里,做妾是她们这些丫头最好的选择,不然就得到年纪时配个小子,一家子还是奴才。

没有第三条可选,社会现实如此。

但鸳鸯不吃这套,凭着一腔孤勇,偏要闯出第三条路来。

她不仅不想做小老婆,就算贾赦三媒六娉娶她做大老婆,她也不愿意。

她压根看不上贾赦,即使他再有钱有势。

因为她品性高贵,虽是奴才,但没有奴性。

并没有因为自己是丫头,就自轻自贱,矮人三分。

也没有因为贾赦是老爷,有钱有势,就高看他三分。

鸳鸯没有被人的社会身份局限住。

刘姥姥是个乡下穷苦人,她不嫌弃,以礼相待。

贾赦是有钱有势的贵族,她不高攀,也不屈服。

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

贾赦再有钱,她不贪恋。

贾赦再凶狠,她不屈服。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她是个有大丈夫气节的人。

果然,贾母去世后,鸳鸯也自杀了。

这是时代的悲剧,也是封建社会的罪恶。

如果在现代,鸳鸯肯定是一个美丽又能干的优秀女性,在某家大企业做着董事长助理,有人身自由、经济自由、择偶自由。

想怎么活就怎么活。

(文章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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