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交通工具里,就单纯说这两者:电动行车和汽车,你会认为谁是弱势的一方呢?
无论是“份量”,还是“体型”,还是“瞬间移动的功力”,毫无疑问,电动自行车都是完败的一方。
然而就是这弱势的一方,在马路上,并“不认命”,非要用自己的行动跟汽车争出平等的话语权,你机动车不是可以开在马路中央么?我凭什么不行?我也要!什么?机动车、自行车、行人各行其道?就不!于是,我们就经常会看到一幕又一幕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呼啸而过的场景。
近些年来,随着外卖的不断普及,骑着电动送外卖的小哥(也有老哥)尤其多,他们的标配就是电动车+印有外卖logo的大箱子。
今晚在开车回家的路上,开到地道上坡,即将驶出时,突然从右侧盲区,杀出一辆电动车,还好当时眼疾脚快,迅速踩了刹车,车制动的瞬间,电动车仍然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前冲,丝毫没把我放在眼里,横跨机动车道就这么继续奔驰在送外卖的路上。待我回过神来,摇下车窗往外看时,他只留下了一个潇洒的背影,似乎是在跟我挑衅:你看,还是我厉害吧?你不敢撞我吧?哈哈哈……
我认为,作为弱势一方,更应该懂得如何保护好自己,而不是用亡命徒的心态去面对一切。否则,换来的结果只能回是悲剧。
番外:当机动车撞了电动车时,很多情况下,真的不是机动车想撞你,而是他们想躲闪的时候根本来不及,甚至根本没有看见你,就像今天的我一样,没有看到从石墩后面横冲直撞的你一样,只不过,索性没有撞到。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