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四月中旬交完仲裁申请后,五月中旬我接到雁塔区仲裁的电话,让我去领调解同意书,我还没来得及去领(一周内),就接到那边电话案子转到了电子城调解中心。
5月19日,第一次去调解,走在路上,我心里忐忑不安。在我的信赖的心理学群聊起这个事,有许多群友表示为权力和勇气支持,也有人表示悲观,案子一直拖着将会耗费我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不停地跑趟儿。
群里那天挺热闹的,我下车步行了几百米后,发现群消息已经刷了一百来条。
有一个群友@子子村,讲了他自己的例子,他是在南方城市,与单位方有了劳资纠纷,告到法院去,委托了律师,三年的时间才判下来。中间老板找过他媳妇愿意私下和解,他觉得态度不好,没同意。那个老板愿意来调解,据说是有先生给他算,这几年生意不好是因为官司缠身,他恍然大悟。
结果调解不成起诉到法院,最终判决下来那天,双方都轻松了。群友说,那天他觉得可失望了,因为老板把他自己说的就是黑社会老大那样的人物,但在法庭上,他瑟瑟发抖。判决下来,握手言和。
从群友的讨论中来看,我还是蛮意外的。
1,云之彼岸所说的“治愈”,于我而言,纯属偶然;对她而言,意义重大。她之前遇到过类似的事情,被单位辞退,她的认知上认为:为什么会是我?为什么偏偏是我遇到这样的事情。有那么个心结,留下些阴影,迟迟不肯翻篇。当我在群里提起这个话题时,——哦,原来别人也有遇到过这样的经历,不是只有我,这大约就是她所说的 “治愈”吧。她所说的“我们要发声,提出诉求”也同样支持着我,继续进行这个事情,而不是半途而废,败给自己不甘心和不情愿的中止。
2,蘑菇小巫这个小姑娘,她没在西安,在沿海南方某城市。她在群里说,上家单位就这样被坑了~她后来私信我,咨询她的情况,是试用期一个月后,单位方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了她。我在看到《企业十大败诉案例》的帖子后,看到“未约定试用期员工录用条件”这一条,发给蘑菇小巫,她告诉我,已经投诉给当地监察大队了。
3,李老师说,权力是争取来的。胆怯和退让,只能让自己成为被侮辱和被损害的人。我们的权利没有人拱手相送,靠我们自己争取。我们不是乞讨,是依法争取自己应有的尊严。
她鼓励她的侄女,一个人起诉她原单位,通过仲裁拿到了赔偿。她侄女父亲是律师,李老师是法官,他们都没有出面,姑娘完全靠自己拿到了赔偿,李老师说这是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提高人的生存能力。
4,我一直参加心理学读书会,一直在学习《压力管理和应对策略》,需要在实际生活中去操练。
第一次调解的结果:调解未达成。
老板出差未出面,让会计代替他去,调解老师给我们转述,单位方只愿意出几千块来解决,和我的诉求差异太大,估计也不同意。今天会计代替老板出席,做不了主,意思是等老板出差回来我们进行第二次调解。约好5月31日之前,单位方如果没有给我打电话,我给调解中心来电话,案子将会转去仲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