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郭羡英
明太祖朱元璋最会反腐,他对腐败官员是动真格的。朱元璋出身农民,亲见贪官污吏为非作歹,更亲受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对贪官污吏恨之入骨。他的以酷刑严惩贪官和不法勋贵,史上最有名。
朱元璋即位大力推行普法教育,制定整肃贪污的纲领《大诰》和《醒贪简要录》。让官员读后自律。法律颁行后效果不好,犯法者越来越多。朱元璋很恼火,决定使用酷刑。酷刑有剥皮揎草、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等。
朱元璋当政三十一年,先后发起6次大规模肃贪,杀掉贪官污吏15万人,但贪官现象始终未根除,晚年发出哀叹:“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
朱元璋对贪腐恨之入骨,大出杀手,越杀贪腐的人越多,令他悲哀绝望。人怎么这样贪啊?人的本性是自私和充满欲望。官员也是百姓当的,当他是百姓没权力时,无法贪就不贪了;当他有了权力时,能够贪时就贪了。
用权力贪腐,是搞特权,这里有理念的指导。掌了权,这权就成了自己的,什么国家、黎民百姓都是说好听话。管土地吃土地、管山吃山、管海吃海、管鱼吃鱼、管虾吃虾才是真的。权力小特权小权力大特权越大。
权力成自己的,能怪官员吗?夏商周三代,土地人口先是夏家的;商汤打败夏家,土地人口就成了商家的;周武王打败商家,土地人口就成了周家的。
刘邦需要臧zāng荼、韩王信、韩信、彭越、英布为他打天下,就封他们为王,胜利后称了帝,就把这五个人一个一个除掉。然后立儿子兄弟宗亲为王,并且杀白马、歃shà血与群臣定下白马之盟,立下“非刘氏不王”的誓约。这不就是皇帝的特权吗?
朱元璋也一样,他有二十六个儿子,一个立为太子,二十五个都封为王,还封了哥哥的一个孙子朱守谦为王。他还为儿孙制定永久的福利,这福利伴随明朝灭亡。
皇帝的特权太多了,说也说不完。建坟墓建宫殿也是大特权,秦始皇建坟墓要用七十万民工,建宫殿也用七十万民工。坟墓建完还把建坟墓的人杀死,看看皇帝不是够腐败!
正是皇帝的理念传染给官员,这特权就阶梯式传承下来:皇帝、大官、中官、小官、小小官。腐败依权力的大小而收获。
贪腐是从百姓身上捞取,众多的百姓为何抵挡不了少数官员,就因为形成腐败的利益链条。贪腐实际是公开的秘密,你当什么官,管控着那个行业、部门,人家就知道你会怎么贪。比如法律部门,可以吃完原告吃被告;甚至拯灾的官员,救灾时把救灾粮也贪了。
所以贪的人多,百姓往上告,官员们无不彼此彼此,能遮盖就庶盖。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件就是这样。案件牵涉30多位官员,层层的官员都知道冤案,只是没有为百姓的心,不愿意为他们伸冤,却官官相护。(杨淑英为救弟弟屡屡上诉)
朱元璋就实行过民告官的政策,却走不顺,行不通。朱元璋怎么都想不明白,这个政策明明对百姓那么有利,百姓为什么不使用这个权益?
民告官没那么简单。首先是接案子的官员,是为民还是为官?其次,人家官员都会有关系,你百姓有什么关系,扛不过人家的。再者,告官者会遭受各方面的压力,被告的官员会叫人给予施压,亲朋好友也会反对,只求平安,不求添福寿。
史评:贞观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基本没有贪污的历史时期,这也许是唐太宗最值得称道的政绩。唐太宗并没有用残酷的刑罚来檠qíng告贪污,为什么有这样的好效果?
李世民首先是从限制权力入手。他实行分权原则:中书省发布命令,门下省审查命令,尚书省执行命令。
一个政令由诸宰相讨论后,报皇帝批准,再由中书省以皇帝名义发布诏书;但皇帝的诏书要由门下省审查,贤臣魏征就供职于门下省,他是史上最敢向皇帝提意见的官员;门下省审查通过,交由尚书省执行。这种政治运作方式在一些方面与现代民主国家的“三权分立”制有相似之处。
最为难能可贵的是,唐太宗规定自己的诏书也必须由门下省“副署’后才能生效,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帝王个人可能作出的不慎重的决定。
除之外,唐太宗还有一系列很好的执政措施,如君臣论治、选贤任能、从谏如流、整饬吏治等等。他与魏征,一个愿意纳谏的皇帝,一个是敢于进谏的大臣,成为千古佳话。
不过,唐太宗仍是皇帝,所建立的仍是家天下的世袭制,他只是对权力有所限制,就有不错的效果。这也让我们看到至高无上皇权的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