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红冰
行走与写作的道理如出一辙:你要做的只是两条腿轮流向前,而秘诀就是留在赛场上,就是不停地前进。
作家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时间控制最自由的职业之一: 他们可以写完一本书就进行休假,也可以在一天中任意安排自己的时间。很喜欢看作家描述自己跑步,过去曾分享过村上的《当我跑步时,我谈些什么》。关于跑步的电影比如《麦克法兰》就很好看。关于篮球的电影《卡特教练》也还不错,有关橄榄球的电影《面对巨人》也挺好看的。
侦探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Lawrence Block)写的《八百万种走法》和《八百万种死法》的作家在《八百万种跑法》中,向读者展示了一个不断挑战跑步与走路极限的真实生活记录。马拉松算什么,原来世界上还有24小时跑步比赛,有48小时跑步比赛,还有72小时跑步比赛。有参赛者能连续一天跑上100公里还多。以及让人难以忘怀的西班牙与世隔绝的三个月朝圣之路。
这没有是我万万想到也不敢去想的事情。曾经看过《超级演说家》林义杰说到:他曾经获得世界四大极地超级马拉松总冠军,他的双脚曾经跑过北极,曾经跑过南极,甚至于跑过全世界最大型的温带、寒带跟热带型的沙漠,当然也闯过亚马逊丛林里。在五十度的高温里头跑了一百一十一天,穿越了7500公里撒哈拉沙漠,缔造了人类新的纪录,在那次的过程当中,他奇迹般的穿坏了十一双鞋,还有更可怕的是他只洗了四次澡,然后呢,他在最后的三十六个小时没有合上眼睛,疯狂地跑向终点,只因为他想要回家。
他的毅力非常惊人,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没有试过你永远也不知道,这位来自台湾的林义杰用双脚丈量世界,他不仅是运动,还是极限,有时候我不仅不运动,而且有时候还一动不动。
世间还有比马拉松更长的赛事
大概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听闻还有二十四小时赛。
我开始意识到,世间还有比马拉松更长的赛事,有些人会去跑五十或者一百公里,甚至是五十或一百英里的比赛。这对我来说简直太疯狂了,但不久之前,一场马拉松对我而言也同样疯狂。假设我每天跑5公里,第二天比之前多跑了1KM,我就已经超越极限。其实我们大家都是生活上的探险者,就像我一样,其实我也在探险自己未知的领域,没有旅行过,不知道世界有多大,没有冒险过就不知道生命有多珍贵,没有试过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可以跑多远。之前还看过雷殿生和余纯顺的故事,雷殿生十年徒步旅行,总行程大约85000公里。 徒步九年,行程已近80000公里。已走访完54个少数民族,还穿越了死亡之海罗布泊,简直就是奇迹。大家所熟知的还有贝爷的《荒野求生》,记得高中时,老师经常放给我们看,对于贝爷的英雄壮举以及野外求生的技能也非常佩服。
我非常怀念小时候在大山里面徒步四五个小时的时光,或者爬山一天的时光。我一直在寻找一个有雪山,冷杉,俊峰,森林,空气湿润,气候凉爽,太阳低辐射的可以回去的“故土”(地震中消失的故土回不去了)。在跑步机上跑步总是缺了点什么,不是么。
接着我开始阅读有关二十四小时赛的报道,看看那些能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一百多英里的人是如何赢得“百夫长”称号的。据我所知,这样的比赛每年都在一个四分之一英里长的椭圆跑道上进行。你绕着赛道跑四百圈,奖品就是你的。
报道称,奖品往往会被年纪大的选手获得。对于长距离的比赛,年龄因素已经越来越不重要了,那些频频摘得马拉松桂冠的选手,往往年龄太大,根本无缘问鼎短程赛事。极端情况更是常有发生,美国二十四小时赛的纪录保持者是在近六十岁才投身运动,创下该项纪录时他已超过了六十。
报道的作者认为,事实上年轻人在这方面有相当大的心理劣势。当你二十岁时,你绕着跑道走了十圈,然后意识到自己还有三百九十圈要走,你很自然地会说“见鬼去吧”,并认为自己大可以明年再来。而当你过了六十,“明年”的数量就很有限,流逝的每一分钟都不会使你变得更强。因此你会趁自己还有这个机会,坚持住。
不得不说,这很令人心动。我的速度不算快,体格也不算强健,但相对而言,我是个做事有始有终的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点距离,我的平均速度只要保持在每十五分钟走完一英里多一点,而我在跑马拉松时的速度可比这快多了。当然,这意味着要跑上三个马拉松,还要加上第四个的一大半,一个接一个,也许比到一半我就会被人抬进医院。但如果我现在就开始训练,慢慢地稳步提升里程数的话……
这个世界已经变了
与世隔绝,放弃与外界的联系,对徒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想我们舍弃的是一种控制幻觉。如果说这个世界变了,好吧,那我肯定也跟着变了。我已经习惯于每天或多或少地和几个朋友或者熟人联系,并且习惯在网上搜索几乎一切的东西——定位几乎每一个人——通过谷歌。我没有偏执地认为自己太过依赖电子产品,以至于无法过上三个月没有它们的生活,但又担心这很有可能是真的。
如果说这个世界变了,好吧,那我肯定也跟着变了。我已经习惯于每天或多或少地和几个朋友或者熟人联系,并且习惯在网上搜索几乎一切的东西——定位几乎每一个人——通过谷歌。我没有偏执地认为自己太过依赖电子产品,以至于无法过上三个月没有它们的生活,但又担心这很有可能是真的。
不过是场马拉松罢了
我从没怀疑过自己完成比赛的能力。毕竟,这只不过是个马拉松罢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受虐狂去参加超级马拉松赛?为什么要没完没了地训练,为的是用更长的五十、一百公里或是五十、一百英里的距离来惩罚自己?为什么要花二十四小时绕着一片湖无止境地跑?
(甚至还有更长的。还有一种多日比赛,这项比赛的名字比参赛动机要好理解多了。四十八小时赛,七十二小时赛。皇后区有六日赛。还有三千一百英里赛——是的,你没听错——这比赛也在皇后区;安迪·凯布尔的一个朋友就曾参加过这样的比赛,安迪告诉我,当第一名已经到达终点线时,他那位朋友离终点还有五百英里。试着想想看,好吗?比赛都结束了,第一名已经脱掉鞋子、袜子躺了下来,而这家伙还要从圣路易斯到堪萨斯城跑一个来回。)
为什么要让身体和精神承受这种苦痛?那些超级马拉松赛手一定都厌倦了这样的问题,但如果你能找到一个人来回答,那他很有可能会告诉你,这种必要的磨炼给了他生活的方向,能够迫使他冲出自我的束缚,提升自己对可能性的理解,漫长的赛道给他带来心灵的洗礼。
你真的需要个理由,是吗?这儿有一条。一旦完成一次超级马拉松,那么,你就能把下面的九个字轻轻松松甩进余生任何一次对话中:
不过是场马拉松罢了。
-作者-
红冰,坐标长沙,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在读,一枚不务正业的设计师,热爱学习和阅读,喜欢运动和健身,双子座的工作狂,强迫症中高度患者。读书和健身总要有一个在路上。希望结交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