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在路上闲逛,阳光还算明媚,只是时常有朵云彩偶尔会挡住太阳,在初春,这么一挡,身上总感觉有些寒凉。我是不喜欢这种天气。
上午路过一个咖啡店,看到一个女人在里面边喝咖啡边看书,一袭长发侧批在右肩,漏出光滑精致的左脸,发丝纤细柔软,鼻尖稍微高耸,嘴唇略张,一副沉迷思考的样子,我想一定是读到了美丽的句子。恰巧我随身带了一本书,从容走进了咖啡店,点了一杯拿铁,在她身旁坐下,距离刚好,不偏不倚,不远不近,旁人看到这个距离,一定以为我们是好朋友。我翻开书本,品读着文字,也品读着她。这段描写真是精妙,咦!旁边这个女孩似曾相识呀,得了吧,这算什么开场白,我自己都鄙视自己。我慢慢啜这咖啡,期间她从我背后走出去,点了一旁小吃。我心想,女人啊,无时无刻不想着吃,不论开心的时候、痛苦的时候、郁闷的时候,要么自己吃,要么约三五个好友一起吃,就像男人们,要么自己喝闷酒,要不约五个哥们开怀畅饮。但她是真的可爱,仔细把那块小饼切成等样大小,尽量不弄出太大的声音,即使旁边有几个外国友人高声谈论,然后再用叉子一块一块,有条不紊的送到嘴边,真是个优雅得体的女孩。打住,我在干什么呢,好好看几页书不行么,打量别人的吃相,真是不礼貌又猥琐,天天被良心谴责,真是难受的滋味。算了,像我这样心怀鬼胎的人,还是不要招惹别致的姑娘。咖啡喝完我便走了,心里跟她say 了声 goodbye。
下午,我像个流浪汉,漫无目的地闲逛,像是自我放逐。迎面走来一位姑娘,我说“你好,请你喝杯酒吧”,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都还没看清她的长相,话已经说出口了,真是怪异,好像着了什么魔怔。
“好啊,去哪里”她说
“刚好路过一个小酒馆,叫Nick's house的,我们去吧”,我还没有缓过来,就像约老朋友似的找了路边的一个陌生人同去喝酒。
路上我们谈论下天气,为了留个好印象,我没说我讨厌这种天气,而是表现出一种包容、从容的态度。
到了酒馆,我点了一杯朗姆,她要了一杯龙舌兰,我是因为不胜酒量,仅此一杯,不过也好,《红楼梦》就有云:岂不闻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三杯就是饮牛饮骡的了。一杯正好,品酒又品人,啊,我是没救了,骨子里就是这么猥琐不堪,算了,就这样吧,随它良心谴责去。刚才说到邀请这女人喝酒的时候,我还没看清她的长相,现在看清了,是个身段姣好,面容清秀的姑娘,眼窝比常人略微下陷,很容易让人注意到那双清澈的眼睛,笑起来又想弯月。一个下午,我们谈论着电影,谈论三观,谈论正在发生的一切,我惊讶于一个女孩能这么从容不迫,风姿甚至超越大部分愚蠢的男人,我敬佩不已,甚至有冲动愿意追随一生,不是追求,是追随,她完全把我征服了。夜幕初降,我们聊的有些疲惫,看这不黑不白的天空,我心生厌恶,一天的每段时间,我最讨厌傍晚,既没有夕阳的绝美,也没有夜晚的静谧,无所事事,丑陋不堪,都不愿多看一眼。今天要不是与人投缘共饮,我定会躲在家里,躺在床上把这段时间睡过去。
毕了,我们走出酒馆,在门口,我问她“什么时候能再这样畅饮畅谈啊?!”
“看缘分吧”
我心想:缘分这么不靠谱的东西,要看它?但人既然这么说了,我也不能强求,要不然可就毁掉了这一下午的气氛。“好哇,希望我们缘分未尽”。说完,我们相视一笑,各自走开。
到了晚上,我在手机里找到一个久未联系的女孩,拨通了她的电话。
“HI,你喜欢的那本书我买到了,当生日礼物送给你吧,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啊,让你破费那多不好”女孩心怀好意道
“没关系,你喜欢就行了,只要不嫌弃”
“恩,那真是谢谢你了”
“我喜欢你!”
“啊,可是我觉得我们不合适”
“……”
三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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