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通过《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在其第六条中,认定“同性恋”属“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趣味”,并将其与“乱伦”,“性变态”,“性侵犯”并列在一起。
一时之间,舆论哗然。有人认为,作为行业协会,发布这样的通则,其实已经涉嫌违法违宪。
其实作为胆小的普通人,我哪里敢讨论它是否违法违宪。在朋友圈里看到那样的文章,我连转发都不敢。
所以在这里,我也不敢腹诽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所发布的通则,我只是从普通人的角度,客观再现我所认识了解的同性恋。
哎,以前单知道某些群体和部门的看法是不能不赞同的,但没想到现在连协会的也不可以。
其实作为一名异性恋者,在现实生活中,我一个同性恋也没遇到过。虽然有数据表明在人群中,同性恋占比大概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之间。也就是说,一个三十人的小群体,大概有两到三名,一个七八百师生的学校,同性恋者大概有几十名。你去一次菜场或是商城,同性恋者可能就在你的周围走过。
但是,我想许多人都和我一样,我们几乎不知道他们的存在。这首先当然是因为同性恋者和我们普通人一样,他们并不会像恐怖分子一样,去伤害他人。也不会跟某教教徒一样,将所有不信教的人,视为应该下火狱被烧死的异教徒。
有的时候觉得现实真是讽刺,我们将尊重包含“异教徒会下火狱”这类信念的宗教视为政治正确,而将并不伤害他人的同性恋与性暴力、性侵犯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并列。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大多数同性恋者并不认同自己同性恋这一身份。强大的舆论和无所不在的歧视,仍然将其视为变态,视为精神疾病。
所以,他们需要在人群中隐藏自己的身份。
大家都知道,池塘之底是一个树洞,我们希望来信者能没有顾虑地谈及自己内心的想法。其实在去年五月,那个时候池塘之底才刚刚开始,我们就收到一封同性恋者的来信,那是一位很优秀的来信者,就读于211学校,但是在他的来信中,我感受到他巨大的来源于对自我身份否定的痛苦,他说自己是一个“同”——他甚至不愿写出“同性恋”这三个字,自然也不会告诉身边任何人自己那样的身份。
其实有心理学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很多时候,伤害并不是来自事物本身,而是来自于我们对它的恐惧。而那位同学的痛苦根源,就是接受了太多的类似于“同性恋等同于性变态”这样的观念,才会无法认同自己的身份,无法与自己的内在自我达成和解,于是在强烈的冲突下,他自然痛苦不堪。
后来,我在给他回信《不一样的人生,其实也没什么关系》中,跟他讲了自己曾经经历过的,内在的自我冲突。但很明显,我的问题与他的问题相比,远远不在同一个层次,所以收到回信后,他感谢我的帮助,但在来信中,依然可以感受到他强烈的痛苦。
我忽然觉得挫败,觉得没能帮助到他。
一直到去年的八月,我收到另一封来信。来信者是一位女生,她说:“我是同性恋,我喜欢女生……”话说,我很喜欢她的那封来信。因为实际上,那根本不是一封求助信,来信的她,虽然不时会遭遇痛苦和歧视,但很明显,她已经接受了她的身份,已经接受她作为一个同性恋者存在在这个世界上。
她说:“16岁那一年,我不再挣扎,坦然面对了自己的性取向。”
她说:“说实话,我从未讨厌过我自己,从未觉得自己恶心,变态。我知道这不是病,我只是和多数人的性取向不一样而已。”
但是,她依然说:“可是一直以来我都活在恐惧之中……不只一次想过跳楼,我本科4年一直陷在深深的自我否定之中,那时我总想起太宰治的《人间失格》中的一句话: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她后面写的这样的句子:“我之所以要努力,不是因为我是同性恋,而是因为我是一个有追求的人,一个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的人而已。我不想再用恐惧和憎恨来推动我自己。”
……
那是一封打动我的来信。而且她足够优秀,我没什么可以帮到她的。但考虑到客观现实,当时没有推送她的来信。但我想到了前面我没有帮助到的那位男生,我将她的来信转发给了他,我希望她的积极努力,能够影响到那位深陷痛苦中的同学。
只是,我很长都没有收到他的来信。
一直到几个月后,他回信了。他满怀抱歉地说,那是他临时注册的一个邮箱,所以没有看到。而这一次他的来信,除了感激之外,还明显深受鼓舞。
“真的很谢谢老师这样帮我,从没有一个人这样过。”
很高兴他能从痛苦中走出来,其实我觉得,池塘之底也只是做了一个具备包容心态的人,所做的正常的事情罢了。
后来,犹豫再三,我推送了那位女生的来信,名叫《生而为人,你不必抱歉》。
时至今日,池塘之底收到过很多的来信,来信中提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当中的大多数,我们都曾用心回复。回复之后,大多也都收到了再次回应。但偶尔,也曾碰到恶语相加的回应者。——对的,无偿帮助,也会被恶语相加。
而上面所提到的两位的回复,都礼貌而温暖,对于他人的帮助,无论有无帮到自己,他们都心怀感激。
所以我实在不明白的是,作为普通人的我们,为什么要那么去对待他们,去否认他们的身份,去歧视他们,去把他们,与性变态性侵犯相提并论?
那样的态度,除了增加他们的痛苦之外,最大作用,大概只会让他们更加努力地隐藏身份,然后迫于压力去形婚——而这个,才是最大的伤害。
而很明显,那样的伤害,来自于人们对同性恋的恐惧,而并非来源于同性恋本身。
我相信,这个世界足够大,我们既然可以包容那些怀揣着要让异教徒下火狱的人,为什么不能包容从不曾想伤害你,就存在在你周围的同性恋者?
我是异性恋。但我坚持认为,同性恋不是性变态,它并不比异性恋更加淫秽色情,或者庸俗低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