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同学讲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
同学的厂子里是三八制,他的一位男同事和一位女同事在上夜班的时候,在公司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做起了苟且之事。关键发现这件事情的还是保安查看监控视频看到的,男女双方都已是40多岁的人。正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关键时刻,不想出了这等事情。女方老公的态度是必须离婚,男方的妻子除了回娘家没有任何变态。
40多岁的人应该是已成年的成年吧,不想怎样去面对家中十几岁的孩子和年迈的双亲。就算两人感情在即也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就做出只有夫妻才合法的事情来吧!是社会的压力还是家庭的压力?真有压力,双方没有了感情,可以离婚吧?为什么有阳光大道不走,非要走没有桥的悬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