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让我带你去一个美丽的地方吧,那里有绚烂的彩霞,清澈的湖水,美丽的鱼儿。”
“可是他不让我离开的啊。”
“那他在那里呢?”
“在前面,你站的高一点就看见了。”
“哦,他走的那么快,你追不上的,他都不喜欢你,不理你呢!”
“... ...”
蒙胧中又被音乐叫醒,想我还是聪明,没有把挚爱的曲子当作闹铃,于是每逢此时便有想把它从五楼丢下去的冲动,然后大喊一声“小心喽!”,再关上窗子继续导演我未完的梦,但想毕竟是想,不一定都能成为现实。
虽是四月,这里却不见冷,嗅着外面熟悉的空气,心里却在感陌生,和第一次一样,一样陌生。十字路口旁的包子摊是旧火热,边上那仅有的一台读卡机便在火热中独自孤独,一红一绿便成了它的命,从少年到老年,自然也包括青春,极平淡的青春。安借着他身体的优势让我站到了光,咬了一口觉得没什么味道,看着前方行色匆匆的人们,忽然觉得摆在那里的也可以是其他什么吃的,譬如那难以下咽的糊辣汤。它怎么没和自己打声招呼就悄然走开了呢?“快点,要迟到了”,安拖着我融进人群,我回头望见我的青春坐在操场边上看渐变的夕阳,冰凝的眸,浅淡的笑,原来它就是这样被我弄丢了。
胖子做在讲台前,留出圆圆的头,像极了手机游戏上的鼹鼠脑袋,给人以想敲的欲望,于是幻想着有位手拿狼牙棒的勇士揪住胖子的衣领喝道:还我青春!“XXX,你来说下怎么收发邮件”。醒,明白原来没有什么鼹鼠脑袋,也没有什么狼牙勇士,知道胖子原是个教书先生,知道他确实看见有人带走了它,却执拗着不说罢了。忽然明白胖子原来和其他人一样,是个贼,光明正大的贼。
不知道断了弦的风筝还会不会有人去找,只是隐约记得断弦时的疼。
晌午的光改掉了清晨温柔的面庞,变的狠毒,灼的皮肤有种爆裂的疼,只剩下油油的梧桐嫩叶咧着嘴吮吸。铜绿色玻璃中的人们开始变的庸散起来,或三或五,或同或异,站在街角的书摊旁信手翻着,全然无视摊主“艰难”的神色,吃饱了撑的,就什么都忘记,丢掉。做了的,错了,再没有办法挽回,想时间才是最好的调料,我只不过是错了时机,若说青春不在,都属谎话,该哭该笑的统统都被时间洗掉了。
“在前面,你站的高一点就看见了。”
“哦,他走的那么快,你追不上的,他都不喜欢你,不理你呢!”
“恩,好像是的,那爷爷我们走吧。”
青涩的青春就这样被人带走了,或者说是我给丢了,我试着去寻,却不免于徒劳,我无助的瘫倒在斜阳里,开始像读卡机一样变的孤独。“他或许叫做时间老人吧”,安说。
玫瑰色的阳离我越来越远,我知道它明早仍会再现温柔,只是少了它,和它那安祥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