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有阴晴圆缺,人有喜怒无常。
也许是,感知快乐的能力下降,常常找不到可以开心的理由,而难过却轻易而又深刻。
曾经偷偷喜欢过一个人,卑微到尘埃里,也没碰撞出爱情的火花。
都说,再自信的人,在喜欢的人面前,也是会自卑的。更何况一个出身贫贱,长相平庸,毫无特长的我,喜欢上了一个成绩优秀,阳光干净的男孩子。
从暗恋他的那一刻起,自卑开始肆虐般蔓延全身,深入骨髓,在镜子面前,审视自己,哪哪都不好。
身材没有S型曲线,还是典型的水桶腰。
没有漂亮的瓜子脸,皮肤倒是隔三差五的冒痘痘,还有青春期留下的深深浅浅的痘坑,笑起来好像一点也不甜美,还呆若木鸡。
我还有什么优势吗?我性格好啊,脾气好啊,可是如果有个人透过我平庸的外表,发现我的内在美,恐怕得是一台挖掘机吧!
我自认为,没有被人一见钟情甚至喜欢的能力,可喜欢一个人就必须要门槛吗?它只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本能。我无法决定对方喜不喜欢我,但我知道,自己内心的笃定。
为了他,拼命减肥,汗流浃背的自己;为了他爱屋及乌去玩他喜欢的游戏;为了与他偶遇,是我背后精心策划的刻意;为了他,拒绝别人给介绍对象的善意;为了等他的微信,连洗澡都会随时翻手机的消息。
《奇葩说》有一道辩题是:把爱先说出口,就输了吗?
我觉得就是输了,当我表现出我比对方更在意这段关系,我就自降身价,缴械投降了。
那相当于,我愿意当下自尊和骄傲,来认真对待你。如若真心没有换回真心,就算并未失去什么,自己那颗心也不可能完整的收回来,所以每每想到,那个愿意为喜欢的人奋不顾身的自己,总会莫名的心酸,眼泪是咸的,那是成长的滋味和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