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大宗师(雅译)
续
(以刑为主体,以礼为羽翼,
以所知为时,以德为循规。
以刑为主体,其杀也宽绰;
以礼为羽翼,所以可行于世;
以所知为时,于事不得不然;
以德为循规,比于德足者若丘虚;
而人果真以为是勤于行动的人。)
注:上文有歧义,有的版本将其删除。
所以人喜好,天人合一,
有人不喜好,也天人合一。
认为合一也是合一,
认为不合一也是合一。
认为合一的与自然同类,
认为不合一的与人同类。
认为天与人不相互对抗,
这就叫作真人。
庄子·大宗师(原文)
(以刑为体,以礼为翼,以知为时,以德为循①。以刑为体者,绰乎其杀也②;以礼为翼者,所以行于世也;以知为时者,不得已于事也③;以德为循者,言其与有足者至于丘也④;而人真以为勤行者也⑤。)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⑥。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⑦。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⑧。天与人不相胜也⑨,是之谓真人。
【注释】
①循:顺也。
②绰:宽也。
③不得已:不得不然。
④丘:虚。
⑤勤行:勤于行动。
⑥一:意谓无差别。
⑦不一:有差别。
⑧天、人:意谓天然与人为。
⑨相胜:意谓分别、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