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小古文——眼见不一定为实

      临放学之时,吾师教余与友一道理:眼见不一定为实。如,今一事,浩见刘眼镜片与眼镜分离与操场,浩告刘。几人见,却曰浩拆刘眼镜,赫见脏话脱口而出。浩怒便打赫。吾听罢此事觉浩甚冤,因浩未拆刘眼镜众人却曰浩拆之。吾师曰:“应当换位思考、顾全大局。被冤者应心平气和说活。可否?”吾与友都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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