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一写

  自已喜欢爱情,喜欢那种朦朦胧胧的,却总是不说破的爱。

  从来不喜欢数学,可以说是讨厌极了,因为数学中找不到什么情怀,当然了,可能只是我太卑微,找不到那些美罢了。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英语,爱上了它的韵律,爱上了它的不可思议。

  班上有人传小纸条,说喜欢的话,这又有什么,小孩子,为什么不能想想这些呢?想这些的孩子,又不是什么坏小孩。

  我是个学渣,彻彻底底的数学学渣,总有人告诉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却从来不告诉我为什么怎么做,我不认为买个菜都要用到勾股定理,可我还是在学,因为是你们要我这么做的。

  于是我努力成为一个乖小孩,不为别的,只是因为你们太忙了,让你们看一眼太难了。我好早就知道自己不适合数学,然后开始拼命刷题,刷到看着太阳一点点升起来,后来实在撑不住了,睡着了,那天,我迟到了。但我没有告诉他们为什么。

  喜欢《人间失格》,因为作者总给我一种亲近感,我佩服太宰治的笔墨,我喜欢书中的那个男孩,他和我一样,对生活很好奇,对前途很茫茫。

  唯一不同的是,他是有预谋的,他似乎带着狡黠的目光打量着这个他所不理解的世界。他和妓女打交道,酗酒,甚至吸毒,他就像跳梁小丑,在大众面前马不停蹄的饰演一个个角色,他真可悲。然而他这样做,又何尝不是一种反抗呢,如果有人成为了照亮他的光,他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莎士比亚说:慈悲不是出于勉强。然而莎士比亚错了,有时候,慈悲就是出于勉强。

  一直在看《哈利波特》,最爱的还是斯内普,一直在想,斯内普是不是只爱莉莉,斯内普迷茫过,邓布利多迷茫过,哈利也迷茫过 ,不记得那一本书中提到,哈利发现自己越来越像邓布利多了,像那个为了更伟大的利益开始把秘密锁在自己的心里,不信任他人。

曾经看 《最好的我们》,路星河对耿耿十三次表白,终究比不过余淮的一句  我来晚了

这像一道经典的辩题 :长大后,你成了你所最讨厌的人,你愿意吗?我想我愿意,越走,路越难走,但为了爱的人,所有都可以。

所以呢?对啊,所以呢?我要不要登上一列火车,往前呢?还是一直这么走下去,唉,又是一个问题,下次在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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