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写评论——江歌案

2016年11月3日凌晨,青岛女留学生江歌在日本租住的公寓门前遇害,凶手陈世峰是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

案发当天下午,陈世峰找到江歌和刘鑫合租的公寓,一直尾随刘鑫到打工地点威胁她复合。案发当晚,刘鑫担心被陈世峰尾随,请求江歌在车站等候结伴回家。

两个人一起抵达公寓,刘鑫先江歌一步进门。江歌在门口遭遇在此等候的陈世峰被杀害。凶案发生时,门外的江歌被刺十刀,刘鑫一直在屋内得已幸存。

失去女儿后,江歌母亲一直想找到刘鑫了解女儿遇害时的详情。

关于陈世峰,公众的期望是让罪有应得的人得到法律的制裁。

陈世峰提出异议,①刀是刘鑫给江歌的。

刀究竟是不是陈世峰带来的?对案件的走向起着关键影响。那么意思是说,如果刀不是陈世峰带来的话,那么陈世峰不是蓄意杀人,是激情杀人或是自卫杀人。

②江歌致死的伤口是由于陈世峰和江歌在夺刀的过程中刺伤了左颈动脉而致死。剩下的九刀是由于不想给其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而使其有杀意,江歌第一刀时已经流血过多致其死亡。

③陈世峰随身带的换洗的衣服,不是蓄意谋杀之后准备换洗的衣服,而是准备拿到洗衣店去干洗。

检方就其道具指控陈世峰是蓄意杀人,在学校实验室找到刀的包装袋。关于其第一刀致命伤,致命伤并非在第一刀。

关于刘鑫,希望其道出事实,并且忏悔为江歌做最后的事情,让应受法律制裁的人无法逃脱。

刘鑫说,她并没有反锁门,当她准备打开门的时候门外一股力量把她推了进来。刘鑫若是当时出门,江歌或许可以免于被杀。这是一念之间的事情,这里我没有为刘鑫辩护的意思,我们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在当时打开那道门出去。

但是,刘鑫应该出庭作证如实说出那把刀究竟是谁带到现场的。不要再为自己狡辩。

至今是开庭第四日,陈世峰提出,是江歌拿刀刺向自己。并且是刘鑫把江歌推了出去。事实究竟如何?但是我们看到了一个事实杀人的人毫无忏悔之意,一直在为自己的恶行狡辩。

我相信,正义会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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