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笔下不肯大方夸美人,总是曲曲折折,半遮半掩。
她写敦凤,中年再嫁,圆脸双下巴,头发烫成和华盛顿一样的一个个小卷。受以瘦为美的现代审美观,我没法相信双下巴的女人能好看。但她又闲闲地提一笔:米先生挺满意她,认为找了她是享艳福。
敢做美人计的王佳芝,在她笔下是六角脸,薄薄的嘴唇涂着亮汪汪口红,六角脸听上去可不太美,比嫩牛五方还多一角。可她又说了,即便在麻将桌的强光照射下,王佳芝的脸依然无瑕,胸还大,能使人销魂蚀骨。那肯定是个美人了。
曼桢美不美?不知道,只觉得她性格挺温婉。曹七巧美不美?没人在意,读者只记得她嘴贱人泼,后来变态了,忽略她做姑娘时也是个麻油店的西施。烟鹂面目姣好,性格恬淡,可张爱玲好像和她有仇,写到她的场景总带着尴尬,不发达的乳,在洗手间如厕,露出像白蚕一样的身体。下笔够刻薄。
所以当娇蕊出现,我觉得很惊艳。张爱玲穷尽了方式写她,每个侧面都自带光芒,像一颗切工为3ex的圆钻。一出场,她穿着宽松条纹的浴袍,震撼了振保的审美观,人们以为窄紧的衣服才能体现女性曲线美,谁料想,宽大的袍也有此功效,又因为欲说还休反而更刺激,使他一见面,就对她产生性幻想,一寸寸都是活的,写了两遍。
第二天,她穿着鲜湿热辣的绿缎袍,一走路,空气都被染绿了。振保心想,也只有她敢若无其事穿这种颜色。但这只是娇蕊的手段,她在引诱他。一个有心,有个有意,这原本是最艳俗,连婚外恋都称不上的露水情。谁料想,会对他们产生长达数十年的持续影响,不但那样爱过,悔过,甚至就连分开了,也落下痕迹,永不磨灭。
娇蕊太好了,人妻脸,少女心,什么都会,男人不爱她才是有病。振保在朋友圈有坐怀不乱的美名,这一点勾起她的好奇心。后来见了面,也不过如此,她自信可以拿下他。谁成想,振保怂了。振保当然要怂,他虽然找尽理由想睡娇蕊,但还是退缩了。他苦学生出身,什么都得靠自己。他不是富二代,娶不起娇蕊。他更不是娇蕊,没资格任性。
可是,门当户对是讲给外人听的,欲望掩饰不了。下雨天,他回家拿衣服,看到娇蕊对着他的大衣凝视,又点燃他用过的烟蒂。实在太会了。少女的深情也许是因为见识少,交际花的深情,简直致命一击。但凡还有点人心,肯定会被打动。振保崩溃了,他很感动,忘掉所有精明人应有的精明,把自己变成纯粹的男人。
他们的奸情里亦有真情,可这点真情够什么,够看几次电影上几次床,但不够为她搭上声誉。娇蕊铁了心要跟振保,振保死活不要,为此急的生病。在这场恋爱即将大白于天下时,振保手刀逃跑,娇蕊慌在原地,向来都是人求她,哪能她求着人,人还不要?
美人是这世间的稀缺物,就该肆意妄为。美人想爱谁,就应该爱到。但是娇蕊栽了,栽在一个俗人的手下。她对病中的振保哭,说:我都改……你别怕……她是向他表白:你别担心我以后四处勾搭男人,为了你,我愿意改,我会做个好妻子,不让你难堪。可惜,俗人没给她机会。
多年以后,振保在事业上如鱼得水,他亲手打造的袖珍王国随身携带,娶了身世清白的烟鹂,挑不出任何不满。即便有不满,也不好对人说。他偶遇老去的娇蕊,她戴着金首饰,艳俗,带小孩看牙医,是居家女人常见的样子。振保哭了一脸,他到底是不是后悔?当年那么爱她,却放弃她,可如今,她是贤妻,等他回家一看,却发现自己选的烟鹂,正和小裁缝勾勾搭搭。什么叫造化弄人?我要是振保,当场崩溃一个给你看。
我很喜欢娇蕊,做人条理分明铿锵有力。年轻的时候横冲直撞,由着性子爱人。敢做敢当,为振保离婚是她,振保选择逃跑,她也不后悔,更不纠缠。长了教训之后,学会了认真爱,经营一份家。多年后遇见振保,无怨,无言,应对得当。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世有娇蕊,然后有振保,振保乌泱乌泱一大片,最终都要明哲保身,娇蕊你痴狂给谁看?这个世界,为勇敢者立传,可终究属于正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