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农村风俗、弟弟和我的意思,你是外嫁的女儿,应该不参与娘家的事,即使一碗水端平,不可能什么好事都让你一个人说了算吧,还有俩个兄弟,再说老三(本人)还没成家,父母又老了,关于学校的问题,应该分成十股,老人一股、二弟兄每人一股,你一人占七股不行吗?因为办这学校,作为兄弟,连睡觉的地方也没有……!当一说到这个问题,老二直接哭丧着脸,告诉父母道“我不做了,把我投资下去的款项给我,我走人……”不管是做给兄弟们看的也好,还是故意给父母难题也罢;父母知道,所谓投资是子虚乌有的事,目前这个学校发展正旺,靠老四吧,他忙于摩托维修,根本没时间打理学校,还不一定有经验;靠老三(本人)吧,更不可能!老三常年在外务工,几乎不落家、教学经验无从谈起!虽然兄妹几个都是初中文凭,甚至还有更低的……但老二(李娴静)教学近10年的经验,只能选择老二,虽然办学这么多年,教学所得利润被老二收刮干净,但在村里办学是比较有面子的事,毕竟都是亲生的,唯选择老二不可!只能委屈俩个儿子了。
最后俩兄弟和父亲商量以后确定,老二继承父亲的学校,作为兄弟不加以干涉,前提必须有个协议,办学的时候,兄弟不干涉,如果什么时候不办学了,之前修的房产还是属于兄弟的,之后的房产是老二的,确定下来后,就差一份纸质协议和到公证处公正了,当时老二没说什么,可没过几天又变卦了,她总会让你不在老人身边的时候说三道四、挑拨离间……最后利用父亲来告诉我们俩兄弟,协议也不写了,原因是将来怕我们不按协议办事,学校办得好好的,担心我们收回房子!不用说,又是老二在父亲面前叽叽咕咕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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