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人类关系。结尾处女主说:“上帝不会犯错误,某种程度上,这一切是上帝的旨意……”此处是对“法”的根本思考。西方人认为“上帝”是造万物之法,中国人认为“道”、“如来”乃“法”之化相。如果非把外在法则化为可见的相,让其具有某种个体意识,并这个个体还为了生存侵略地球的话,那他应是类似女娲这一维度生命体的存在。我相信这种维度的生物是不会侵略的。如果侵略也是与地球之“法”的较量。人类与法的关系,无非是地球之“法”的一个器官?是蜜蜂产生集体意识里的个体工蜂?这种毁灭,更确切应该叫湮灭,充其量应了《三体》里那句:“毁灭你,与你何干!”。都是唯物主义者,如此高纬度生命初衷也不会是“侵略”。作者无非是让大众意识到:人类,其实只是生物链的一种存在形式。我们与法浑然一体,我中有它,它中有我。“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
湮灭中法与人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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