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可以将一部被称之为惊心动魄实际上也确实让人惊心动魄的小说当做一个非常精彩的故事。故事看完了,唏嘘也罢,回味也罢,一切都正常。
而不正常的是,我的大脑这会儿一片空白。似乎之前的阅读是积聚了极大好奇和勇气,与主人公一同经历不公正命运带来的生死体验后自然升腾的义愤填膺。
之后,人性的善与宗教的救赎却结合起来,曾经对命运和社会不公引发的愤怒逐渐软化,向内寻求心理的平静与安宁。
每一个活着的人都是有罪的。罪分为两种:一种是行为的,就是罪行;一种是心理的,虽然没有行为,但在心里已经做了,这是罪性。
马木生被迫从农村逃向城市,遭遇了一系列不公正的迫害,亲眼目睹妹妹被豪车拖死,死无全尸。申冤无门。自己被毒打差点置于死地。父亲被刑讯逼供致死却被告知失踪。
年轻的愤怒使他在偶然盗窃贪官钱财得手后,组建成一个盗窃团伙,专门盗窃贪官钱财分给穷人。这个过程中,他找到对父亲刑讯逼供打死父亲的警察。
在一个深夜里,马木生用他自己的法律对打死父亲的警察宣判了死刑。他是一个好人,一个穷人,一个没有社会地位,命运卑贱低下的人。在一个社会体系不能帮他申冤报仇时,他以自己的方式报了仇。
之后的十年,他化名为李百义,在另一个城市靠自己的智慧与勤劳成为千万富翁,同时也成为一个低调的慈善家。他的钱一部分用于扩大生产,一部分用来救济穷人。对别人慷慨,对自己苛刻。
他赢得了一个城市的尊敬与爱戴,却逃不了自己对自己的审判。
尽管他完全可以做一辈子的慈善家,获得终生良好的口碑。但所有做过的好事,也抵消不了他内心的曾有过的罪恶。
谁也没有权力治别人的罪,除了上帝,还有上帝赋予代理权柄的人。李百义认为他没有权利治刑讯逼供致他父亲死亡的警察的罪,他没有代理权柄。
因为这个,他无数次做梦梦见那个死去的警察在拷问他的良心。他必得为他剥夺别人的生命担负应有的责任,才能得以心安。
最终,他在法律的审判下,担负了他应该担负的罪责。而他的内心也因此得到了安乐。
这就是北村的小说《愤怒》。
一个人因为仇恨和愤怒犯下的罪,必定要让自己良心的惶惶不安来买单。或许,只有勇于承担,才能回归内心的平和。
可是,谁来为导致犯罪的社会买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