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朋友下班,偶然看到张爱玲的一篇文章,遂忆起鑫姐的话:“三十岁之前莫读张爱玲”。当时我已读过很多张爱玲的小说,诸如《倾城之恋》、《半生缘》、《红玫瑰与白玫瑰》、《沉香屑》、《茉莉香片》等,可是看完之后,并不觉得受到什么任何影响,现在想来,皆因那时年轻,无法领会。
而今,重新看到了她的文章,稍稍有了些经历,越发觉得鑫姐当年的话是对的。张爱玲是幸运的,在年少时遇上了愿意为之低到尘埃并开出花儿来的胡兰成,从此真心系郎君,但同时也是不幸的,胡兰成终究是个过客,不是归人,负了她。就像张爱玲1947年寄给胡兰成的绝交信中写道:“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已是早不喜欢我了的,这次的决定,我是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彼时唯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即或是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
“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不知张爱玲挣扎了多久,鼓足了多少勇气,才肯将这话对一个自己很爱的人说出口。应运最近很火的一句话,“我还爱你,很爱你,只是不再喜欢你了。”还爱你,是爱已经渗入骨血,可能得花七年时间让细胞更新才能忘记,亦或是一辈子也忘不掉。就像《心经》里讲到,“你把女孩子的心弄碎了,你让她去收拾破烂,一小片一小片耐心拼拾起来,像孩子们玩拼图游戏似的,也许十年八年也拼不全。”不再喜欢,是哀莫大于心死,是攒够了失望转身离去。写信诀别的时候,她可能正独自垂泪,内心风狂雨骤。
张爱玲重情,即使在胡兰成有周护士的情况下,依然为对方考虑,不欲增加他的困难。女人总是为心爱的人考虑太多,而伤了自己。分手,离别得花一年半的时间来考虑,亦需要有仪式感的道个别。想来现代人,自诩分手要快狠准,刀刀见骨,干净利落,一条短信就终结了双方一个月、三个月、一年、两年甚至三年的感情,独留被分手的一方黯然神伤,悲痛欲绝,就如网友的一句话所说,这得喝多少鸡汤才能走出被分手的阴影。女孩子心思细腻,最擅长欺骗自己,对方爱不爱自己,心里能感受得到,但总是想着对方的好,忽略了对方的无视。就如《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写道,“一个人,如果没空,那是因为他不想有空,一个人,如果走不开,那是因为他不想走开,一个人,对你借口太多,那是因为不想在乎。”张爱玲对于道理是明了的,但尽管如此,高智商高情商的女性在恋爱中的战斗力却是接近于零的,听着胡兰成的保证,回忆着与胡兰成的甜蜜岁月,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仍旧是爱自己的,只是太忙、走不开。
“你不要寻我,写信我亦不看。”张爱玲心里很清楚对方不会回头,即断了自己所有的期望,只为让自己心里好过一些,怕失望、怕绝望,只能变成一只鸵鸟,不敢看、不敢想。她甚至会为男人辩解,就如《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所提到的:“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张爱玲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无需提及,都是一样的结果,蚊子血亦或是饭米粒,胡兰成是风流才子,或许结局早已明了,但张爱玲还是义无反顾地爱了,且觉得爱了就是爱了,爱不需要问值不值得。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懂了别人,可谁来懂自己呢?
祭出作者最爱的一句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漠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也希望你的爱人能在最合适的时候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