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依旧被霓虹映得很亮。
然而我并不怎么喜欢这样的天空。
每晚从酒吧昏昏沉沉地走出来时,总想抬头看看自己头顶上的到底是一片怎样的天空,但不知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四周灯光的原因,眼前的模糊挡住了视线,天空离得太遥远,我也再没有精神檫亮眼睛去细看。
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从身边闪过,没有一张熟悉的脸孔,也没有一张舒缓的面容,似乎每个人的神经都绷到了极限,他们不是从这班地铁出来去赶下一班地铁,就是从这辆公交下车去坐另一辆公交.忙碌是这里每个人的代名词,而这代名词背后写满了生存。然而,忙碌似乎和我不熟,即使我也要生存。我除了喝点酒,晚上唯一的活动就是睡觉。我一下子从这个城市最高频的名词中被删除了。
和绝大多数人一样,我乘坐公交。这座城市似乎没有末班车,而且每一趟车都好像人满为患,即使每天这个时间点上车,我也只能站着。也许这时还不算晚,还有很多人在忙碌,但忙碌的人似乎都在挤地铁和公交,而不忙碌的人会开着属于自己的车开始悠闲的寻找自己的夜生活。
其实挺讨厌酒吧的。一群狂欢的人和一群无聊的人混迹在一起,欲望、无趣和空气搅拌在一起,凝聚,然后发酵,再然后爆炸,炸碎了头脑中一些本应“冷静”下来的东西。是什么该冷静下来,在酒吧里的人从来也不清楚,更不会去理会。但酒吧却是夜生活里最容易让人忘记自己还会“冷”的地方。公交车离酒吧越来越远,心有些痉挛,是晚风吹佛下有些冷?还是酒精刺激?我不知道。酒水也许是个好东西,但每次吞咽酒水的时候都能感觉一块块玻璃片喇着自己的嗓子眼,味道是什么?味蕾早就被麻醉了。如果酒精没有麻醉的功效,也许在我的字典里它就等同于毒药。我并不会喝很多,我不是酒鬼,我只是有些疲惫,疲惫的人在酒的作用下容易睡觉,失眠使我学会用一定的酒精催眠,这样睡着了就不会很容易被梦境吵醒。
虽然喝得不多,但酒劲上来脑袋还是晕乎乎的,用钥匙捅了半天,才打开自己家的房门。
虽然叫自己家,其实就是一个临时的居所,它的所有权不属于我,房产证上写的是别人的名字,我和它只有租与赁的关系,简单到不能再简单。我很羡慕房产证上的那个名字,我数过,只有十画,但却是这个住处实实在在的主人。我在想如果房产证上写着的是我的名字,也许我的第二个女朋友就不会和我分手了,即使她说我们分开是因为性格不合,即使她说她已经不爱我了,即使她一再的强调她不在乎我的现在,即使她在和我分手半年后和别人结婚,婚宴摆在万福鼎,这座城市里我可望不可即的地方。我其实想去参加,可惜我的邀请函在我喝得酩酊大醉的那天晚上不知落到哪里去了。
眼前的居所到处都是垃圾,没有女朋友的男人一个人住,谁还会整天打扫自己的屋子,没有让人呕吐的物质出现就是我最大的卫生。床上的衣服至少是一个星期前的,床下的也许有一个月了吧。身上的这几件是四天前从衣橱里翻出来的,还有些樟脑遗留的味道,如果没记错,那几片樟脑是三个月前老妈来看我并整理衣柜后放进去的。电脑桌上除了电脑和杂乱的纸张以外,还有几桶方便面,红烧牛肉味的,没有调料,只有面,顶多加几个蛋,因为调料使我反胃。电脑是吃饭的家伙,方便面是被吃得家伙。它们挤在同一张桌子上,却也默然相对。屋里的灯管好久没擦了,暗暗的灯光照在脸上,一点都不刺眼,反而很温柔。
墙被各式各样的照片贴满了,没有一张是我拍的。好久没拍照片了,眼睛里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绕来绕去,没有什么感觉能强烈到刺激我去拍些自己喜欢的照片。灵感这玩意很奇怪,像个任性的女孩。爱理不理时它活蹦乱跳地在你面前没完没了,真想见见它、聊聊天时,它却不给你任何机会,甚至还故意躲着你。也难怪,每天在编辑部对着电脑看到的都是一些麻木不仁和极端无聊的新闻,而我的工作就是校对、编辑、排版。以前拍照的我现在被主任安排在文字区,每天除了编辑就是整理文字资料,对一些大众赞扬和批评的声音用属于杂志行业的特效加以处理,然后让更多的大众加以赞扬或批评。我对主任说自己更适合拍照,主任说我的照片没有社会效果,更不具有吸引力,除了花花草草就是天空飞鸟,没有一张是现在的眼球所期待和捕捉的。然后主任说,你不是写过诗吗?去文字区吧!然后文字区的老张接收了我,我替代他成为新的文字编辑,负责杂志和网站的文字编辑。其实我写过诗的事已经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只是在应聘的时候当作某些自以为了不起的筹码放在了简历里,那之后一直认为主任他们根本无暇顾及那些在他们看来酸酸的文字,因为主任们在我上岗之初就告诉过我:诗虽然美,但它在这个年代已经没什么用了。虽然一开始我还是因为一些很漂亮的照片被分到图片区,但真没想到几首烂诗却成为主任调动我的借口。
大学时,我是喜欢写写诗,只是因为在拍那些被主任们认为没有价值的照片时,透过镜头看到了不一样的风景,而这些风景使我嗅闻到了自己心底一些不同寻常的的味道。
看到墙上的照片,以前会有种吃了调料的感觉。那些在我看来扭曲的人脸和身姿像是在我面前卖弄他们的价值,而此时的我在他们面前一文不值。我管他们呢,我早就习惯了,他们在我眼里不过就是一张纸上的一些简单的线条勾勒出来的某些图像而已。也许主任是对的,让我去拍这些照片我会觉得对不起那些在照片上出现的人。
躺在床上,感觉不到舒服。舒服已经很久没有光顾我了。躺下只是一种机械动作,酒后回家的固有模式而已。以前经常会听到隔壁夫妻的吵架声,好像是一对刚结婚不久的夫妇,吵架的内容模糊不清,我也没有闲功夫偷听别人的家事。我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正人君子,但看着墙上图片中一张张笑得很假的脸再去偷听别人的争吵声,我觉得那些脸就是我的脸。
今天出奇的静,没有争吵的声音,似乎只有我的呼吸声在空气中徘徊。这份静使得我心神不宁,即使酒精在血液里奔突,但似乎我变得越加得清醒。眼睛里半点朦胧都没有,静静地躺在那里,昏暗的灯管映在眼眸里,像一叶小舟飘在澄净的湖面上。
正当我享受着身体陷在柔软的被子里的松软时,一阵敲门声惊走了湖中的小舟。
爬起身用还算清醒的脑袋拖着身体去开门。
“张涛,你怎么还没有收拾?”
哦,是房东。
“王大妈,我刚回来。”
王大妈的目光跳过我酒醉的脸射进屋里,扫描着屋里的杂乱。这是她不愿也不想看到的。她来的直接目的就是通知我,这是我在这个屋子里最后一夜,并且进一步检查我收拾东西的进度。
“你不收拾明天怎么搬啊?”王大妈对我屋里的情况感到极其的不满。
“马上收拾,好吧?绝不耽误明天搬走,可以吧。”我的力气似乎被抽空了,有气无力,但微弱的语言表达里还是能听出一丝丝的不满和牢骚。其实新的住处我已经找到了,只是在最后期限到来之前,我懒得动弹,这便一拖再拖。
“你抓紧!”王大妈听出了我的不愿,但她也许更不愿和我交流。“年轻人,就知道喝酒。”虽然她转过身轻轻地嘟囔了一句,但我还是听到了。我只是无所谓地轻哼了一声。
关上门,满眼的杂乱无序。从何开始?
我的租期到了,而王大妈不愿再和我继续合作,房子是她的,我又不能死扛。我虽然颓废,但还讲道理,新住处早就找好了,只是懒得搬,让搬就搬吧,让收拾就收拾吧。
对一个很久没有打扫房间的单身男人来说,收拾东西是一个庞大而艰巨的工程。
房间里被翻动得越来越乱,只有把衣柜里所有的东西都扔到屋子里才能知道:我到底还有什么,我要留下什么,又要丢掉什么。翻东西有很多时候会翻出很多放了很久但也是很久没有见到的东西,那个蝴蝶标本就是在这时重新刺进了我的眼球。
四四方方的玻璃盒中静静地躺着一只紫色的蝴蝶,它的翅膀伸展得很开,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翅膀上的小黑点透过玻璃在暗暗的灯光下显得不怎么清晰,但依然能证明它的存在。棕色的边框将整个玻璃盒修饰得很舒服,有一种树木的味道。蝴蝶似乎也和底衬那些花花草草融为一体,虽然那些花草都不是真的。花草的加入使得玻璃盒的空间变小了,在那狭窄的空间里蝴蝶只能以我看来很舒服的方式默默地展开双膀,这反倒让我难以想象出它用翅膀震动空气时翩翩飞行的姿态。
当我翻到标本时,我很诧异,有一份过往被我关在了记忆的深处,好久都没有打开过了,此时却犹如飓风一般席卷了我的整个大脑。盘腿坐在一堆衣服里的我将蝴蝶标本放在腿窝中间,借着暗暗地有些发黄的灯光盯着它看,在我的眸子里似乎它不是一样静止的物而像留声机或录影机快进一般,既有些许零散的记忆迅速地从眼前飘过,又能将它们组合在一起构成清晰的画面。猛然间,我的大脑中闪过一个清晰的信号。一张照片,还应该有一张照片和蝴蝶标本在一起。
近似疯狂地翻动之后,我看到它静静地躺着,犹如熟睡的婴儿,也像小憩的姑娘。当我在一堆衣服中轻轻地捧起那张照片时,我的心突然被什么刺了一下,不是很疼但有一阵凉穿过,凉过后便一阵阵心悸。照片的四角有些卷曲,但照片上的影像却还是那样光彩熠熠。两年的时间并没有抹去它应有的美丽,除了一些浅浅的划痕外,它与当初一样让我兴奋不已,我似乎觉得今夜的无眠就是为了让我和它再次相遇。
清晨的阳光穿过玻璃窗射在脸上,光点从鼻尖开始向四周扩散开去,感觉很舒服,就像小时候母亲用手掌往脸上摸油时那样。我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这种在轻松中的惬意了。每天早上在昏沉的梦里惊醒时,看到的不是太阳,也没有时间去顾及是否今天有太阳。从封闭的屋里走出,挤进封闭的车里,再从封闭的车里被推出来后塞进封闭的办公室,犹如生活在传送带上的货物。阳光即使在头顶,也似乎与我无关。如果不是搬家需要早起收拾,犹如今天这样的早晨我只想钻在被窝里。今天的意外让我重新发现在我的城市里还剩下一份美丽可以享受。
虽然朋友不多,帮忙搬家的倒还是有一些,即使要搬到离市中心比较远的地方。因为这里的房租实在不愿意再和我纠缠在一起。
下午下班后,朋友们从四面八方而来,将我归置好的东西一股脑的搬上卡车,有个朋友算是好意吧,问了句:要走了,不和你曾经的家道个别?我却没好气地撇了一句:道个屁,扫地出门了还道什么,赶紧的,搬完吃饭去。
杂乱和忙碌在请朋友吃饭后的酒醉里结束。躺在还没有怎么收拾的新家里做了一个好梦。
星期六,从省城出发,我坐了上去和县的大巴。
和县离省城有五个小时的路程,两年前我有幸去过一次,当我翻到蝴蝶标本的时候,我决定再去一次。
车窗外的物和人纷纷退避着,在我眼前一晃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平日里紧张神经的在此刻变得异常轻松,让我回想起两年前第一次去和县时的情景。
那时我刚到杂志社没多久,还愣头愣脑。总编说和县有个红枣节需要几张照片,社里其他人正在忙着赶任务,腾不出人手,正好给我一个机会,便派我去。那时的我相当自信,拍着胸脯向总编说了六个字:保证完成任务。
和县,原本听说过,那里的红枣似乎在本省还是挺出名的,只是在我的记忆中很少开过什么红枣节。和县地处黄河岸边,不是很大,全县人口应该不超过七万人,虽然叫县但也许只有镇的规模。由于黄河岸边常年的河水冲积,河沙地土质很好,所以河岸边的红枣长得是最好的。这些作为我出行的必备知识还是应该知道的。
第一次去和县时,和好多报道红枣节的新闻记者一起坐专车,人虽然不是很多但也算是浩浩荡荡吧。到了县城,我们受到当地领导的热烈欢迎,即使我们和省市里来的相关领导不能平起平坐,但接待的标准却和他们一样,都是县城里最高的标准。我并不关心吃喝,住行也不是我所操心的事,有专人负责这些事情,我想要做的是多拍些照片回去不无炫耀地展示给总编和主任。
休息一天后,县里的接待人员带领我们去视察这里长得最好的红枣。山里的红枣确实长的不错,河岸边的枣子更是硕果累累。红枣林里,红红的、圆圆的枣子挂满树枝,红色的外皮在阳光的照射下似乎在闪着亮光,像无数只小红灯笼。墨绿的枣叶应和着成熟的味道,有的轻轻地遮盖在红枣上,有的随风摆动,让那一抹抹红在绿中时隐时现。在我的眼里它们那么的可爱,如果它们能发出声音,一定是朗朗的笑声。从进入枣林,我对相机快门的按动就没有停止过,我想要用自己手中的相机记录下我所能看到的一切,而镜头中所有的主角都是这些生机勃勃的红枣们。身旁讲解员的讲述从我的眼前飘过,根本就没有进入我的大脑,领导们倒好像听得津津有味,记者们对着津津有味的领导们忙个不停。我在讲解员和有关领导的建议下亲口尝了尝,枣子的确肉多味甜,说实话它们虽然吃起来很美味,味道给我的美感远没有它们垂挂在树上时那样好。短短的二十分钟后,车队启程回县城,大家似乎都很满意,唯独我有些失落和意犹未尽。
回到宾馆依然是休息,目的是为了让我们养精蓄锐,好在第二天全力以赴地参加红枣节的开幕式。
开幕式的当天出席的领导很多,到场的记者也很多,只有一个人缺席:我。
我一个人跑到山上去拍照。
我利用自己此行的身份恳求接待我们的司机把我送到了前一天去的那片枣林,司机把我放在了山脚下,说还有事便走了。他走时告诉我,会有回县城的小巴从这里经过。
站在山脚下的村子里我开始有些犹豫,脚下的路陌生到不能再陌生了,走马观花永远无法取代脚踏实地,眼前的路,我该怎么走呢?
看着车窗外飞速闪过的一片树林,倚在窗口的我笑了笑,是笑我当时很幼稚吗?也许是吧。因为当我之后拿着自认为十分精致的照片交到总编手里时,总编给我的评价就是“幼稚”这两个字。
大巴在行驶过程中有些颠簸,我知道它已经驶在盘山公路上了。这是去和县必经的一条路,两年前经过这段路时同乘的很多人都叫苦不迭,而兴奋的我却觉得很有趣,甚至拿它与过山车做了一个简单的比较,得出的结论是刺激不足感觉相似。重走这段路,似乎路况要好些了,听说省政府这几年在公路上下了大功夫,这是件好事情,钱能落到实处的事都是好事。上了山道我知道离和县就不远了,下山后再走一段基本上就会到了。
车上的人有好多都睡着了,毕竟这是一辆从省城发出的长途客车。路途中的劳累有时甚至比干一天活都要累,那种累使人浑身不舒服。也许因为兴奋有余,没什么睡意的我比别人精神不少。
大巴驶进县汽车站以后,车上的人陆陆续续地下了车。虽然我已经是第二次踏上这片土地,但我完完全全是一个陌生人。没有官员的接待,没有掌声的欢迎,没有专车的等候,我一个人来,而且没有一个人认识我。
记得上次坐小巴回到县城的时候,因为不认识路,只能找了位当地人询问所住宾馆的位置,也是通过询问才真正了解了这个县城到底有多小。进城时坐着接待的车绕来绕去,本就没什么方向意识的我觉得这个县城除了破旧一些以外也挺大。当我亲自走一遭后才知道,县城的主街只有一条,前街走到后街不出半个小时,加上两三条环城路前后不到一个小时就能把整个和县县城转个遍。宾馆所在地离车站不远,如果步行,不足二十分钟就能到。
下了车,伸了伸腰,松了松筋骨,找了一家饭馆,吃了一顿不好不坏的午饭,然后在饭馆里休息了一会,算是收拾一下心情吧。等消化的差不多后,我又返回车站准备坐小巴去上次那个山脚下的村子。
乡村公路根本不可能与省道比较。我本不是一个晕车的人,但小巴的颠簸似乎想要把我为了垫肚子而刚刚吃的所有东西都晃出来。整个小巴车晃晃悠悠地行驶在公路上,我根本没有看车窗外的闲工夫,唯一的想法就是使用一切办法抑制住有些痉挛的胃,以免它将自己囊中的食物倾泻出来。
走下小巴的我,已经是蓬头垢面了,地上的黄土厚厚的。
站在村口,我闭着嘴巴用鼻子重重地吁了一口气,而后径直向一户人家走去。
“家里有人吗?”我站在院门口向里边询问。
这里似乎没怎么变。院里有一爿石磨废置不用了,一小块菜园子里还是种着各式各样的菜苗,在城市长大的我只会吃菜,却认不得它们都是什么。菜园子的右前方,竖立在地面上的自来水管孤零零的,水管的外壁好像依然有用火熏黑过的痕迹,水龙头下放着一只用铁皮卷的水桶,由于水龙头没有拧紧,一些水滴掉到桶里激起一阵阵响声。几只母鸡在院子里乱跑,看到我时先是一惊,然后向不同的方向散开了。炭和烧火的柴还是堆放在一间废弃的小木屋里。如果我没有记错,那间小木屋原来是养牛的,后来没有牛了,便成了堆放杂物的储存室了。正对着小屋的是两间石窑洞,即使玻璃和窗纸看上去是新的,窑洞口上的木门木窗还是那样的古旧,门框上白里泛着些浅红的对联应该是春节时贴上去的,门上花格单布门帘随风一飘一飘的。窗台上搁着一些杂物。窑洞的外墙面上挂着些红红绿绿的塑料袋,袋子装得鼓鼓囊囊的。如果说这里和两年前有什么不同的话,要算是那辆停在院中间的八零摩托,看来是崭新的,霸气十足,我没看出是什么牌子,也许是辆名牌,两年前我没见过。
窑洞里走出一位五十多岁的男人,朝我这里瞅了一眼,似乎对我没什么印象。
“大叔,我是张涛。”
男人对这个名字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我以为他会恍然大悟然后重复着我的名字走过来并拉着我的手说:你怎么来了。
可是没有。
男人只是站在原地,应该还在搜刮自己脑子里关于张涛的记忆,然后问道:“张涛?”
我走进院子,看他想不起来只能自报家门,“胡大叔,两年前我来这儿采访红枣节还在你家住过一晚上呢!”
“哦!”这一声“哦”表明他想起了“张涛”这个名字,估计也想起了我的这张脸。
胡大叔赶忙招呼我:“张涛啊,快,屋里坐。”
我为胡大叔能想起我而高兴,走进屋子里我把提在手里的两瓶酒放到桌子上,在我们相互客气了一会儿之后都坐了下来。他递给我一支烟,突然又想缩回手,“忘了,你不抽烟。”我却接过烟,“现在抽了,只是不多。”“哈哈”胡大叔笑了笑,我也笑了笑。
“刘兰英,倒水啊!”
刘兰英是胡大叔的老婆,他们这边儿应该叫婆姨,我似乎没听过胡大叔喊过亲爱的,也没听过孩儿他妈之类称呼,最多的就是直呼其名。
“胡蝶呢?”我顺着“倒水啊”就问了一句。
我必须问,因为上次来胡大叔家,胡大叔说的是“二女。倒水啊!”而二女就是胡蝶。胡大叔家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嫁到了县城里,二女儿叫胡蝶。这个名字在我第一次听时就记住了,而胡大叔在家时并不叫她胡蝶,而只是叫她的小名:二女。两年前胡蝶读高二,现在算起来应该已经高中毕业了。
胡大叔猛吸一口烟说:“去省城打工了,快一年没回来了。”
我很诧异,“高中毕业后去的?”
“嗯,高中毕业了就走了,她想去的不行,家里拦不住就让她去呗。”胡大叔的语气里似乎有些无奈,还有些抱怨。
“去省城也没找找我?”我说完就后悔了,在省会城市工作的我连自己都照顾不了更何况一个女孩呢,还好没去找我,我一副颓废的样子也不愿让她看到。
“哪能麻烦你,自己闯去吧。”胡大叔朝我笑笑,“不过你走了以后,她就特别想去省里,家里也是好说歹说才念完高中。”
我没从大叔的话里听出指责,但我的脸却顿时有些发红发痒,只能嘿嘿应和一下。
刘婶端过一杯水放在我旁边的炕沿上说:“喝水。”
“好,谢谢刘婶”。我叫刘兰英刘婶,刘婶很热情也很大方。
“太客气了。”刘婶的笑容里我能发现胡蝶的容貌。
我和胡大叔夫妻俩唠着闲嗑,这里人称这叫谝,无非是问问这两年大叔家里情况怎么样,地里的收成好不好,大女儿孩子上没上小学,家里的八零摩托什么时候买的等等,最关心的还是胡蝶的近况怎么样。胡大叔说胡蝶这孩子倒是经常给家里打个电话,可是最近电话少了,家里也联系不上,倒是不着急,就是心里怪想的,自然这些想念都是刘婶表达出来的。刘婶说她不想让胡蝶老在外边打工,挣不下什么钱还挺辛苦,还不如回家里找个好婆家嫁了,像她大姐那样。胡大叔却反对刘婶的“妇女看法”,认为老大就是没出去见见世面,什么都不懂,书也没念下,嫁个男人老是吵架,孩子都上小学了还不安生。这些关于大女儿的事我听得很淡,两年前就已经听过了,无非是些锅碗瓢盆的事。
一下午的时间过得很快,在闲聊中不知不觉就到五点多了,我很不好意思地对胡大叔说:“大叔,看来我又要住一晚了。”
“说的什么话,你能来看看我就欢迎,住,更欢迎。”胡大叔的话里没有半点搪塞和敷衍。
我倒有些不好意思:“那可太谢谢了。”
“又客气上了!哈哈!”我们俩都笑了,笑得很开心。
刘婶做的饭很香。我终于在顿顿泡面的生活间隙吃到了一顿像样的饭菜。热气腾腾的白面馒头,西红柿炒蛋、炒茄子、莜麦面、几样调起来的凉拌菜,一小碟咸菜,一大碗小米粥。家常饭,但我却吃得津津有味。我的胃感受到了一种畅快感,就像是婴孩很久没有喝过母亲的乳汁后,美美地饱餐了一顿。这份畅快不仅让我满意,也让我的胃倍感欣慰。吃完后鼓鼓的肚皮撑撑的。
晚上村子里的夜生活不多,夏天也无非是坐在树荫下乘乘凉,大家在一块闲聊,再不然就聚到一块打打扑克。喜欢看电视的在家里悠闲地看看电视,然后就可以上炕睡觉了。大叔本来没事时和邻居打打牌,我来了也就没去成,和我聊聊省城的事,聊聊我的工作,也聊聊我的婚姻大事。聊到工作我也就支支吾吾说还行,聊到婚姻大事,胡大叔就以过来人的身份语重心长的教育我:“不小了,该谈个对象了,你不着急家里也着急了。”我也只能嘻嘻的笑笑,无言以对。
夜色渐深的时候,刘婶给我拿了薄被子放在隔壁的窑洞里,那原本是胡蝶的“房间”,上次来的时候,胡蝶和刘婶住一间,我和胡大叔住的这间。这次胡蝶不在,我便鸠占鹊巢似的单独占了一间。
躺在炕上睡不着,想起了两年前,想起了胡蝶。
两年前也是在夜晚,从山上下来吃过晚饭后坐在院子里闲聊的是我和胡蝶。她很想知道省城是什么样子。
“省城挺大,到处都是汽车,到处都是行人,楼层特别得高,每个人都能在省城里找到自己想干的事情。”当时的我夸赞着省城的繁华。
胡蝶瞅着我紧跟着就问:“那里是不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哈哈,你以为那里是伊甸园啊,什么都有啊?”
“伊甸园?”她对一个陌生的词感到很是费解。
“就是……”我其实也解释不清楚,停顿了片刻后为了掩盖自己的无法解释便说:“就是一个很富饶的地方,地上撒满金子、珍珠和玛瑙。不过省城不是伊甸园,不是你想要就是你的,你得努力。我的信条是:只要你努力,你想要的就一定会是你的。”当时的我就是这么振振有辞地向她宣传着自己的思想。
“那我也想去。”胡蝶似乎相信了我所说的话。
“只要你努力,就一定能去。我现在的目标就是好好工作,然后去上海。”我向她说出了我的目标。
“上海?为什么要去上海?”
胡蝶对上海的惊异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我有些不好意思,脸上也许也泛起了些许的红晕,但或许夜色渐浓,胡蝶没有看出来。我悄悄地告诉她:“因为我女朋友在上海。”
“哈哈!”
“嘘,别让你爸听见。”
“怕什么?”
“下午你爸问我有对象没,我说没有。”
胡蝶凑到我跟前也悄悄的问:“嫂子漂亮吗?”
我附在她耳旁说:“那还用说。”
回忆在这里停顿了半刻,回想起当时自己说起女朋友时候的幸福感,在脑子里闪过一个女孩温柔的脸庞。那是我第一个女朋友。大学里我们谈了三年恋爱,毕业时我决定先留在省城奋斗,闯出一片自己想要的天空,那时我便去了现在的杂志社,而她听从了她父亲的建议回她的老家上海去了。她在那边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我是那种不相信距离会隔断感情的人,因此我们通过电话和QQ相互联系的时候我依然感觉很幸福。然而半年后,我们还是分手了。感情这种东西很难说,你相信它,它不一定相信你,它守候你给它一个答案,但你却迟迟给不了。分手后联系很淡了,之后她的情况如何我便不是很了解,QQ上也只是象征性地问候一两句而已。然而她在我的生命中就像刻在心里的记号,我抹不掉,别人也抹不掉,只是我不能给她幸福应该把这个机会给别人。我现在的钥匙链上还挂着刻有她名字的饰物,当别人问起那名字时我开玩笑的说:只是装饰,没什么意思。然而有时候一个人孤独的时候也会拿出来对着它问一声:你现在好吗?这些事两年前的胡蝶并不知道,那时我们还在电话里牵挂对方,我从来没有告诉女朋友我要去上海,本想给她个惊喜,但却没有了下文。
那一夜,胡蝶问了我好多关于大城市的事,我描述着省城的美好景象,自然那些景象只是我的自以为是。我还告诉她上海更加繁华,夜晚的上海有多么的绚烂多姿和美不胜收,即使我还没去过上海。胡蝶似乎很是着迷,对那些她只是听说和在电视上观看不一样,她从我口中得到了来自省城工作者的“保证”。其实当时这份保证对于我来说也带着很多夸大甚至虚构。但我似乎记得她信誓旦旦的对我说过,她一定要去大城市看看,看看和我说的一样不一样,而且她会努力留在大城市。
躺在炕上仰面看着窑洞顶部,我也不知道我在看什么。今夜依然喝了酒,不过只是陪胡大叔小酌了几杯。与平时喝酒的感觉不一样。平时喝完,脑袋昏昏沉沉,只想睡觉。而今夜却十分清醒,还勾起了不少对往事的回忆。也不知道真是酒精的原因,还是因为躺在这间两年前躺过的窑洞里,那些记忆比任何时候都清晰。
八月底的窑洞里很凉,后半夜还有些冷。有些蜷缩的我在被子里不知梦到了什么,模模糊糊,像是在飞又像是在奔跑,像一个人又像一只蝴蝶,我看不清。眼前白蒙蒙的东西越来越厚,那个看不清的东西也离我越来越远。我伸手去抓了一把,指缝间渗出许多白色的液体,然后顺着小臂流向大臂。而此刻我好像也在奔跑,是在追赶,还是在逃避我也不知道。
一夜的梦在醒来时只零零散散记得一些,其它的似有似无。
吃过早饭,我记起了此行的目的,便向胡大叔讲起自己要上山去看看。
我谢绝了胡大叔陪我一起上山的好意,因为我还记得路,而且我想一个人走走。
两年前,胡大叔叮嘱胡蝶让她带好路,做一个称职的“导游”。而此时只有我一个人走在山路上。
两年前,在上山的路上我问起了胡蝶的名字:“你爸叫你二女,你大名叫什么啊?”
“我叫胡蝶啊。”她爽朗的回答里没有羞涩,也没有因为我是陌生人而拘谨。
进村后我就向胡大叔说明我此行的目的是上山给枣林拍照,虽然胡大叔嘴里说那些枣树没什么好拍的,但还是接受了我的请求。只是自己在忙着家里的活儿腾不开手,因此便让他放暑假在家的二女儿带我上山。
当时我只知道她的小名叫二女,感觉俗气得很,就只是一个农村姑娘简单的代号,呼喊起来比较方便而已。没想到,她的名字叫胡蝶。
“胡蝶,好名字啊。”也许胡蝶这样的名字在别人看来也很普通,但两个名字的反差让我觉得胡蝶这个名字很有味道。
“是吗?好在哪啊?怎么别人都不说好呢?”胡蝶反问我。
“胡蝶嘛,翩翩起舞,自由飞翔,这还不好吗?”我笑着回答她。
“嘿嘿”她很舒展地笑了笑,两枚浅浅的酒窝在笑声中绽放开来,“那是真蝴蝶,我的胡少个虫。”
“哈哈,也没说你是真蝴蝶啊。”
“要是真蝴蝶就好了,想飞到哪儿,我就飞到哪儿。”胡蝶似乎憧憬着什么,眼睛里有片刻的神往。
“你想飞哪儿去啊?”我问胡蝶。
她似乎并不愿告诉我,摇了摇头说:“不告诉你。”
我明白有时候女孩的心思男孩最好是别猜,更不要去追问,对于那些小秘密如果她们想告诉你,她们会迫不及待,如果不想告诉,你逼问她她会很生气。所以我主动转移了话题“唉,对了,你上几年级啊?”
“高二。”
“都上高二了,没看出来。”
“是啊,再过一段时间就要开学了。”她说着,同时看到了我端在手里的照相机便问:“唉,你照的照片怎么样啊?”
“还不错啊,要不给你看看?”我有些夸耀地向她晃了晃手里的相机。
我打开相机,调出了前一天拍的那些照片让她看,她凑过脸来仔细地瞅着相机里的照片。
“还不错,只是,怎么都是枣树啊,没有人的?”她似乎对那些枣树并不感兴趣。
“要不我给你拍几张照片吧?”我上下打量着她,不由自主地就拿定了主意。
“好啊。”她迫不及待地说。
女孩子都愿意把自己美丽的一面展现给别人,从前和女朋友出去玩时她总会摆出各式各样的姿势让我来给她拍照,我就用相机的快门和闪光灯将她最美丽的样子都记录了下来。看到此时的胡蝶,我突然想起了女朋友,脸上竟然不由自主地笑了笑。
胡蝶看见我偷偷地笑立马补充到:“笑什么?你可得拍的好看点!”
“我的技术你放心。”我端起了相机。
“等等,不在这儿照,我带你去个地方。”胡蝶朝我挥挥手说:“跟我来。”
胡蝶顿时兴奋起来,在前面小跑着。我抓紧自己的相机紧跟在她后面,唯恐跟丢了她。她轻车熟路,像一只在山野里奔跑惯了的兔子,而我却东倒西歪,一边看着脚下,一边不停地抬头看她。
终于,胡蝶停下了脚步。眼前出现漫山的野花,紫色的野花铺遍了山坡,像是给土黄色的大地涂了一层紫色的染料。胡蝶在距离花丛五米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她转过身对着我伸出食指放在嘴边说:“嘘!”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喘着粗气瞅着胡蝶不知她要干什么。我直起腰,用右手轻轻地拍着自己的胸脯,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跳得厉害,半分钟之后才恢复到正常的状态。
蝴蝶等我平静下来后,将两只手比划成相机的样子放在自己的眼睛前,然后悄悄地说:“我跑过去你再拍啊,一定要拍下来啊!”
我心想还有我拍不出来的。不过看着胡蝶认真的样子我还是做足了准备。我调整好相机的快门和光圈,绝不会错过任何一个她认为漂亮的镜头。
我向她做了一个OK的手势。她便转身向花丛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我当时很纳闷,不知她到底会让我看到怎样的景。
当她走近花丛附近时猛地挥动了自己的手臂,顺势转过身朝我喊:“快拍!”
我本能的按下快门,却不知道要拍些什么。当我看到眼前的景象时,一种震撼紧紧地压住了我的心口。
起初我以为那些只是小野花的花瓣,但当我透过镜头看清时,才知道花丛中飞出来的是无数紫色的蝴蝶。蝴蝶向四面八方飞去,遍布整个天空。胡蝶就站在那些飞起来的紫色蝴蝶中间。此时我才注意到,胡蝶也穿着一件紫色的T恤,她脸上洋溢着无比灿烂的笑,脸上的酒窝恰到好处的镶嵌在她精致的脸上,长头发四散开来,像是与周围的蝴蝶一同轻舞,两臂张开似乎要拥抱整个天空。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本就是最青春最美丽的时候,而在蝴蝶飞舞的花丛中,她显得更加美丽。她甜美的笑容就是上天赋予她最纯真的礼物,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她要轻轻地走向花丛,她不愿过早地惊动蝴蝶们,她要和它们一起飞舞,那时才是她觉得最美丽的时候,也是她最开心的时候。胡蝶在花丛中肆无忌惮地笑着,而我被这一幕深深地吸引,顿时感觉自己失去了所有的知觉,只是本能的用两只眼睛去贪婪的汲取这份美丽。看着漫天蝴蝶,我顿时觉得自己的相机根本不足以容纳这天赐的精彩。小小的紫色蝴蝶轻盈地挥动自己的翅膀,虽然它们是因为惊动而起飞,但飞起后惊悸转换成了安然,飘飞在与它们一样清澈的胡蝶身边享受阳光的滋润。
当我从眼前的盛宴回到现实时,我以无比激动而又紧张的心去查看我的相机,看它是否准确的捕捉到这份惊喜。
我很庆幸,我做到了。
那张效果最好的照片被我打印了出来,也就是那张被我遗忘在角落里,四角卷曲的照片。
后来我把打印好的其中一份邮寄给胡蝶,这也是我答应她的。
今天,我一个人上山,不是为了去看枣林,而是去寻找那份惊喜,那份我遗失了两年的美丽。
我没有记错路,准确地找到了那片紫色小野花。漫山遍野开放着紫红色的小野花,其中夹杂着其它颜色,红的、粉的、白的、黄的、零零散散,却装饰和点缀着紫色,它们肆无忌惮地舒展着自己的筋骨,花瓣饱满地绽放着,享受着阳光给与它们的温柔。
我学着胡蝶蹑手蹑脚的样子来到花丛边,挥动起自己的手臂。同样的,蝴蝶四处翩飞,像是那时的紫蝴蝶,像是和那标本盒里一样的蝴蝶。
但我并没有看到那么让我惊异并期待着的美。我感觉心被刺了一下,失落的感觉渗入血液里,顿时传遍了全身。
我在蝴蝶翻飞的花丛中沉默着,眼前一片迷茫。空气在我的周身弥漫着却并不靠近,似乎有那么十几秒钟我丧失了所有的知觉,感觉我正悬在空中,轻飘飘的,像蒲公英被微风吹起时一样,也许那一刻我的灵魂与肉体出现了短暂的分离。直到一只蝴蝶静静地落在我的手背上时,毛茸茸的触角黏贴皮肤的刺激让我清醒了过来。我看着那只紫色的蝴蝶闭合着翅膀悠闲地亲吻着我的肌肤,它仿佛在我的手背上发现了甜蜜的味道。我本想用右手去触碰它,可正当我打算伸出手时,它机敏地张开了双翅,迅速地飞离了我的手背。这时我才发现,原来自由飞翔的蝴蝶张开双翅时并没有那么得舒展,至少不像标本盒里那样,此时的蝴蝶才是真正的蝴蝶。
我还记得两年前我曾带回过一只蝴蝶,当时只是觉得它很美丽,很让人着迷和沉醉。所以我便用一个小盒将它带离了这片花丛。而后我发现我根本养不活它,很短一段时间后它便死去了。我当时很惋惜,我有一位朋友是制作蝴蝶标本的高手,我只能借他的手将蝴蝶做成了标本,放在标本盒中作为纪念。
两年后,就是这个标本盒将我重新带回到了这里。
然而我却发现,我的喜欢害了一只本应自由的蝴蝶,那标本永远只能是标本,不再是蝴蝶。
回到胡大叔家后我并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失落,对他们说看了看也就满足了。他们也欣然相信。
我问过胡蝶的联系方式后,便告别他们匆匆地赶回了省城。我似乎已经在这里没有故事了。
回到省城我试图用各种方式联系胡蝶,但都以失败告终。
在这个城市里,像胡蝶一样的女孩太多,我可以在任何一个我能想象到的地方见到和胡蝶长的很像的人,但都不是她。我虽然混迹在这座城市里很久了,但却似乎并不熟悉这里的每一个角落,胡蝶在哪个角落里,没有人能告诉我。
“张涛,把昨天给你的稿子再校对一遍,下午排版。”
“好的。”
我又回到了以往的生活中,进行着以往的工作,生活在嘈杂中,不过我已经习惯了。
“唉,你看这篇报道。”
“有什么好看的,小三在现在不是很正常嘛。”
忙里偷闲的同事总是聊些他们能关注到的话题。
“我不是说小三怎么样,小三现在不是很狂吗,还有被原配逼得跳楼的?而且这一跳就没起来。”
“你看的什么报纸啊,又是些花边新闻吧?假的!这都信,真是!”
“不管真的假的,你瞧这这小三的名字还挺有意思嗨。”
“叫什么?”
“胡……”
蝴 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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