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两周里,“山东问题疫苗”一直占据着很多重要网络媒体的头版位置,国家药监局的连续发文,总理指示,国家成立联合工作组,真相似乎已经是可以期待的了,与此同时,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也在努力寻找真相,只是过程却是如此的波折。
我是2014年在山东聊城市的疾控中心打了广州诺城的批次为201108054-2,电子监管码为81006 62000 85387 72022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打完之后,查询电子监管网得知,药品流向地为山东德州市疾控中心。
于是,我准备问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最先给广州诺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打打电话,工作人员告知,代理山东的这个批次疫苗的经销商是河北华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于是我又致电华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山东德州和聊城市疾控中心都是他们的合法客户,我要求他们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在聊城市疾控中心打疫苗,药品流向地却是德州市疾控中心时,他们没有正面回应。再到后来,再询问他们时,华安生物药业公司就声称他们只对他们的客户负责,不对单个的个人负责,要求我找聊城市疾控中心具体询问此事。
于此同时,我也致电山东聊城市疾控中心询问此事,聊城市疾控中心及时的回应了我,一位郭主任接待了我,向我展示了我打的疫苗的批次的一个什么证书以及他们的进货的一个单子,还有河北华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一份传真,传真的大体意思是,他们送货时先到德州市疾控中心后到聊城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了电子监管码显示疫苗的流向地错误。
对于聊城市疾控中心的及时回应,我表示感谢,但是我还有我的问题。
首先,我要求聊城市疾控中心把他们给我展示的东西复印一份给我,我得留存作为证据,我想这应该是我的权利,但聊城市疾控中心以他们单位规定不允许拒绝了我。
我于是致电聊城市卫计委疾控科让他们帮助解决,之后,卫计委疾控科的负责人自称与聊城市疾控中心进行了交流,但是没法搭成我的想法。后来,我又致电山东省卫计委,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我又致电聊城市和山东省药监局,最终他们都把这件事压给聊城市东昌府区药监局,而东昌府区药监局的解释为,他们只负责检查医药公司和药店的药品质量问题,疫苗一旦进入疾控中心,则应由卫生部门负责。
换句话说,他们无权监督聊城市疾控中心。最后的结果是这样的,药监局无权监督,卫计委有权监督,但他们和疾控算一家,我怀疑他们是否真有为百姓办实事的愿望。
关键是作为普通百姓,我们好像拿他们没办法,我们本应有的知情权哪里去了?
最终,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拨打了国家药监局的电话,有一位生产处的同志接了电话,他记下了我打的疫苗的批次和电子监管码,并称他自己也会打疫苗,也理解我要求复印留证据的想法,既然我把事情反映给了他,他一定会把这件事情转交给流通处,帮我解决这件事情,说实话,我一直在期待中,希望国家能给一个普通百姓以信心,不要让我从充满希望再到充满失望!
其次,通过这次尚未成功的维权,我有很多感受,感受最大的就是相关部门的霸气以及自作聪明。
聊城市疾控中心在他们的网站上有这样一段描述: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机关通报的疫苗未冷藏流入多省一案,引发全社会关注。为此,聊城市疾控中心高度重视,根据市卫生计生委的部署,立即组织人员对近年来我中心采购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疫苗开展了自查。结果显示,市疾控中心所有疫苗均在省疾控中心采购,没有在省疾控中心以外的渠道采购疫苗,更没有在《公告》名单的人员手中采购过疫苗。
但实际上,我2014年打的那个批次的狂犬病疫苗就是由医药公司直接给他们的供货,根本不是什么“均在省疾控中心采购”,如此明目张胆的欺骗百姓,真是令人发指!强烈建议省卫计委对他们进行详查,看他们有没有与医药公司内外勾连,给聊城百姓打问题疫苗的情况。
我最终的建议是,国家能加强药监力量,让药监部门能对疫苗等药品的监管从头到尾,不至于出现疫苗进了疾控中心就没法监管的情况,另外,药品的追溯还是应该由国家来管,而不能让企业自己进行自建药品追溯。争取让普通百姓,通过很简单的手段,就知道自己打的疫苗或吃的药品到底是否产自正规厂家,是否通过正规途径来到自己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