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到星巴克可能是在某本书里面,第一次看到星巴克已经是大学的时候了。第一次喝星巴克?不记得了。但对星巴克的第一印象大致是:比想象中难喝。
苦涩的美式用的像是陈年的低质量阿拉比卡豆,味同凉茶却又比凉茶更单薄缺乏层次。拿铁是稀薄的咖啡、大量的牛奶和水、过量糖浆的组合,作为一杯咖啡竟喝不出来除牛奶以外的滋味。摩卡、焦糖玛奇朵更是甜得不能自已。当季特色新品,只是不同糖浆奶油的堆砌,味不惊人死不休。星巴克的咖啡就像现在电视综艺里的当红小鲜肉,一味讨好,不顾内在修行。
反正,谁去星巴克是真的想喝咖啡的呢?它只是一个周末加班的场所、见客户前填点早餐的场所、聊项目谈投资的场所、和还没深入发展的对象眉目传情的场所、逛街累了暂且歇脚的场所、闺蜜闲聊的场所。它卖的从来就不是咖啡,是场所。
这几年消费了多次星巴克,逐渐觉得它莫名亲切。去年去了俄罗斯,今年去了越南:这两个地方都给了我英语好都没有用的教训。失去了对语言的认知我觉得自己是个文盲加哑巴。凑巧的是,在莫斯科和胡志明住的酒店对面,就有一家星巴克。
有星巴克的城市,就不算太陌生。哪怕根本不懂当地语言,在你发出Latte / Flat White,Grande几个音节的时候,店员也能清楚理解你的意思,并用手比划出你该付的价格。同样是连锁餐饮,麦当劳和肯德基就不行,套餐英文名字长,店员也未必懂得英文,更何况他们都会推出本地化的食物作为主打,对于异国游客那根本不知道是啥。
在国外是更好的,我可以bra-free穿上一条宽松的吊带连衣裙,五指随意抓抓睡乱的头发,揣上钱包和手机,就踱到马路对面的星巴克吃顿早餐(它多次拯救了我水土不服的胃),轻松又随意。这种时刻我不必担心旁人异样的眼光,不会被邻座高声嬉笑打扰,也不会被满眼的异国文字搞得焦虑不堪。
「不知道去哪儿,还可以去星巴克。」这话听起来对星巴克算不上喜爱也算不上尊重。在没有家没有朋友的城市里,星巴克或许是你最后一个熟识的老友。它就在那里,不离不弃,一杯只收34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