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加班,不可粗暴相待-72-30-03-629

本文系属原创,著作权归本人所有,任何形式的转载都请联系本人,抄袭者必究!

【理论学习:团队个别员工拒绝加班,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求助者:我们是一家制造企业,最近生产任务紧张安排员工加班,并愿意正常支付加班工资,但部分员工依旧拒绝加班。可是如果人手不够,很有可能会影响公司订单的交付。对于这类员工,作为企业该如何处理?

团队个别员工拒绝加班,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一、“加班”法规详细分析:

        说到加班这个容易产生纠纷的“敏感”话题,我们不得不先把国家关于加班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一下,明确哪些是法律规定的“红线”,避免HR的无知导致企业用工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由上述法律法规可知:

      1、加班须协商,劳动者有权拒绝: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其前置条件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且加班安排必须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

       2、加班时长有限制: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特殊情况不得拒绝加班。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4、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演唱工作时间,也就是说孕期7个月以上和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加班费的基数确定,大家可以看我这篇文章《加班费计算小基数也有大文章》,题主在题干里关于加班费的支付一带而过,希望题主所在公司支付加班费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Tips1:由上可知,只要题主所在不是《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必须加班的情况,其他的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也就是说非特殊情况劳动者拒绝企业安排加班不违法,也就是非特殊情况员工拒绝加班没毛病。

       Tips2:提示题主加班费支付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了解不愿加班原因并免除后顾之忧:

       题主遇到了这种问题显然不是普遍问题,如果题主公司在加班费的支付上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进行,那说明普通工作日贵公司员工加班将得到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的,将得到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员工,将得到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员工宁愿放弃至少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拒绝加班,那只能说明员工宁愿放弃“高报酬”,而背后有不得已的苦衷。

       既然给到了合法加班工资还无法吸引员工加班,题主所在人力资源部有必要出面去了解员工拒绝加班的“真实原因”,看看员工家里是不是需要帮助的情况。

       比如我们公司有一位很年轻的员工,未婚,没有孩子,而且老人也不在身边,在我们眼中,他家里没有负担。有一段时间,我们公司下班后的加班他无法参加,也无法带电脑回家加班,团队一度怀疑他要跳槽了。后来我们人力资源部了解到,这位员工的爷爷重病,来京就医,下班后他到医院陪护爷爷,无法分心。我们了解到这个情况之后,反馈给了他所在团队,团队表示理解,并且减少了他的工作量,让他可以在8小时之内完成本职工作,下班后。

       再举一个例子,我们公司是弹性工作制,也就是说早晨早来,下午下班的时候就可以早走,我们公司有一段时间有位女员工早晨来得特别早,下午就提前走点,保证8小时工作时长之后,没有办法留在办公室加班,并且表示回家后也没有时间加班,后来我了解到,那一段时间是孩子的保姆回老家了,早晨送孩子老人可以帮忙,但是晚上接孩子放学就必须她亲自出面了。我们知道了这种情况之后,也理解了这位同事的无法留在办公室加班的苦衷,有了这样的理解,工作中就会少很多的埋怨,相应增加一些包容。

       还有的拒绝加班是因为公司比较偏远,出于安全考虑;还有的公司虽然支付了加班费,但是加班不备餐或者加班回家不报销打车费,付完打车费、加班餐费,那到手的加班费所剩无几,肯定会拒绝加班的。

       虽然我没有看到过凌晨四点北京的样子,但是我却看到过天津凌晨四点的样子,那是因为我曾经在天津工作过一段时间,那一段时间我是加班大户。

       那时候我被总部外派在天津工作,公司食堂一日三餐免费,当然,公司的晚餐是给加班同事提供的——话说回来,不加班的也不好意思在公司吃完饭,对吧?还有,公司还报销加班车费,不论我加班到多晚,只要我能打到车,我就可以安安全全、无后顾之忧的回到宿舍。

        这当然是我在老雇主工作的时候遇到的福利。现在我们公司对于加班员工报销加班餐费及加班回家打车费用,这样最起码免除了员工加班时的后顾之忧,

       Tips1:以上两个例子以及后续的两种情况都是我遇到或可以想到的拒绝加班原因,作为HR,我们遇到员工切身的事情一定要学会换位思考,透过现象勘破本质,不要简单粗暴的把员工不加班看成是“异类”、“唱反调”,觉得小钱钱都没有吸引力了,那肯定遇到了不得不拒绝的情况,这样各方都可以有交代,同事相互替班的时候也可以理解。

       Tips2:除了加班费之外,题主还可以适当考虑加班补贴——比如餐补、交通补贴,来免除员工加班后勤方面的“后顾之忧”。

        Tips3:当然对于没有特殊原因的拒绝加班,不符合企业的利益之举长期存在也会带坏“风气”,对此企业可以考虑协商一致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雷霆手段可以破除“歪风邪气”。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通过简信或评论联系作者。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