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2岁,在许多人眼里我这样的年纪对感情肯定有接触,但不会深刻。的确我周围的所有人都是这样,谈过几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也被劈腿分手的,也慢慢淡了感觉分开的。但我不一样,我谈了七年的恋爱,中间没有分过手,一直在一起,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
可以说我是九年义务教育中非常不好的例子,早恋这个“罪名”坐的是彻彻底底。为什么最后会分手,用别人的话就是
“你们都这么久了,肯定有多地方都契合的”
“哎,这么久了,你还分手,不要后悔就行”
总之都是劝我三思而后行,不要后悔回头。但是感情这件事别人不知道,两人之间哪怕有一点点细微的变化,都能感觉得到。
我和他之前是很多人羡慕的那一对,从初中的懵懂,到高中的喜欢,再到大学异地,我们之间可能都没有经历过爱是什么,就已经习惯了对方在自己世界里的存在。曾经的小吵小闹常有的事,到后来大学期间慢慢的冷淡,但我们依旧是习惯在一起。
很多人问我你到底还喜欢你男朋友吗?我说不知道,不过习惯了。其实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以至于我发现那件事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原谅,我在找我的不足,为什么这样的我会让他做出那样事。那段时间我在学校一直伪装,只有自己知道我怕别人知道我还选择原谅时间可笑,可悲的这件事。
内心一直在为他找借口,“一定是我疏忽他了,不去找他,不去关心他”这句话是那段时间在我内心重复无数遍的话。最后终于把我自己催眠的走了出来,决定我们依旧可以好好的,毕竟这么久了,有点厌倦也是有的,过去了几天。
当我满心欢喜的和他规划着未来,到最后却发现在他的世界里的我可有可无,任何人都可以代替我的时候。我决定放手了,在分手前的最后一刻他也在开玩笑,问我什么时候和他分手。
到此,结束了我七年的恋爱长跑,分手后很多人笑着说这是七年之痒,我也是笑笑。其实这并不是什么七年之痒,而是我们已经不再是以前相互喜欢,除了对方谁都不可以的时候了。当我知道他慢慢成熟的内心世界里没有我的存在的时候,我也终于明白了,终究是错付了,终究没有遇到那个爱我的男孩子。
这段感情可以说消耗了我十分之一的人生,我用了这么久的时间换来的不过是可有可无罢了。现在的我单身一年了,身边不乏追求者,但我再也不敢随便接受,再也不敢试图了解我在那个人心中的地位。
我曾看到有人说不要和谈了几年分手的女生处对象,因为你玩不过。是这样吗?当我看到这句话时,我想说谈了几年分手的女生更清楚了自己适合什么,她们不会再拿真心随便托付。所以当你遇到一个谈了多年分手的女孩子,如果她接受你,请你好好珍惜,她们经不起再一次的伤害!
现在偶尔有朋友会向我透漏他的生活,说你还不如不分手。但是错付终究是错付了,他可以拿着对我的内疚善待的以后得每一任,唯独对我不行。这个男孩终于让我知道了什么叫不是你的,无论你霸占多久,他依然会跑掉。
所以人生漫漫长路,你会遇到很多人,也会忘掉很多事。对于有些人,你很喜欢他,但是对他你是可有可无的时候,宁可错过也不要错付。也有一句话,不要低头,皇冠会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