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来的,在对待那些没有被说出来的,必须战战兢兢
——读胡弦现代诗《午后》
文/齐凤艳
午后
一只蓝鹊在小街上空鸣叫,
我听了听,
它只是路过,
并不打算控制或改变什么。
“那些掉下来的、开启的或是没有发出一丝声响的,人们没有写下来的东西,会被人们在写下来的东西中感觉到。说出来的,在对待那些没有被说出来的,必须战战兢兢。”(赫塔•米勒)《午后》是一首短诗。加上标题一共三十三个字。它是一首空中之诗,如那鸟鸣,或它就是那鸟鸣。它随那鸟鸣一起落入我的耳中。午后的小街。鸟鸣,萦绕;字句退隐,诗韵在周遭,我看向哪里,它就在哪里对着我摇曳。
午后的小街。必须是午后,一定得小街。它们是时空,是场域。唯其是午后,方有几丝慵懒与松弛。而小街,不是郊野,不是林间溪旁:是俗世。我们可以具体设想一下小街的样态:行人几许,车辆几多,店铺三两,树影浓密。这不仅是有必要的,且是“小街”一词语呈现的,这是背景,是杂音,是现实世界的真实性。这些都是没有直接写出来的。
午后小街。一切都是伏在地面的,包括诗人,他在路上行走。于彼时,于彼地,小街的上空一声鸟鸣,是唤起,是触发,是灵感,是诗思的启明。诗人是敏感而善感的:“我听了听”。这回应是一种训练有素,是对自然灵物之美好与澄澈的迅速融汇:并且我相信在诗人聆听鸟鸣的那一刻,一种隐喻已经在发生效力了——这高空中的鸟鸣如田纳西山头的坛子,都是对俗世人间的一种超拔,并且相较于人工艺术品自然的乐音更轻灵。
整首诗,四句话,每一句都很平淡,但是每一句都“秘响旁通,伏彩潜发”。“我听了听”里面有把玩,有分辨,有捕捉,有结论:“它只是路过/并不打算控制或改变什么。”“它只是路过”:天地一旅舍,谁人不过客?(但是,来过就会留痕。不求历史书上的一笔,不求广场上的瞻仰,于周遭人物三两有多至数载少至分秒的交汇感应就是彼此走过。)它“并不打算控制或改变什么。”但是,鸟无意人有心。它的一声鸣叫,已经于瞬间改变了诗人的心绪,改变了这午后的沉闷,小街的平庸。那一声鸟鸣,是谕语。
那么,这首诗呢?我在拙文的开头说,这首诗就如那鸟鸣。我想,小鸟在歌唱的时候是快乐的。而写诗呢,它是周身洋溢的青春活力,是灵魂的一种可见形式,是“对伴随生命内在性的活跃而亲密的语言的暂时占用。”(耿占春语)。如果诗人“并不打算控制或者改变什么”,他至少通过语音诉诸心灵改变了他自己或者说丰满着和完成着他自己。195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西班牙诗人胡安•拉蒙•希梅内斯说:“我要说明的是,在合法的情况下,诗歌的职能只有一种作用:深深地沁入我们精神的圣殿——那里有灵魂最彻底的隐情和孤独——帮助我们实现在内心深处揭示人生本质的愿望。”或许,从外部看,胡弦聆听鸟鸣前后,我读了胡弦的诗歌前后,我们都没有什么变化。但是至少在彼时彼地,我们的心灵都感知到了一种唤醒,遂感知,遂思索。
写作是感知与理性的复调。抽象的认知、理性的认知力在介入感知与表达的时刻,提供了感知的空间与穿越的路线。我在《午后》这首诗所营造的感知空间中,久久不能走出,就是因为那认知和理性在开拓前沿。这首诗是鸟鸣啁啾婉转,余音绕梁三日的。耿占春下面的话我可以理解为胡弦这首诗感染力的原因之一:“曲调比词句保持得更久远,意味着曲调的创造比词句更缓慢,像结晶物一样有一种时间的结构。当词句中蕴含着自身的曲调时,就是话语为自身赢得了一种时间。”
最后用胡弦《海峡》一诗中的几行呼应我这篇拙评的题目并结束我的拙评:
每当大海带着蔚蓝来拜访
我们的心灵,就会有
语言无法深究的光
在浪尖上迁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