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之所以存在不是为了遵守,而是为了背叛。你有多爱我?一万年。好听吗?好听,但我是骗你的。最后,我却跟别人结婚,生孩子,过日子。
“老公,如果有一天你像至尊宝一样不爱我了,怎么办?”林佳嘟着小嘴说。
“那我就带着紧箍咒在繁华的街道上,大声喊我爱你。”孟云摸摸她的头发。
“那如果你有一天抛弃我了,怎么办?”孟云反问。
“那我就狂吃芒果,吃到过敏而死。”林佳很认真地眨巴眨巴大眼睛。
最后,他们都实现了彼此的诺言。
孟云身穿素衣,头戴紧箍咒。在大街上撕心裂肺地喊着“林佳,我爱你”,直到被四五个警察堵住嘴,强拉离开。
林佳买了两箱的芒果。拆开盒子,撕开芒果皮大口大口地吞咽着,泪水滚烫了脸颊。一边吃一边去抓身上的疹子,她吃到晕死过去。直到医生来抢救。
爱过吗?爱过。
为什么相爱却走不到一起?不是不爱,而是不能够爱了。
丁点:你们男人老是说为了女人而奋斗,难道没有女人你们就不奋斗了吗?
余飞:......
男友说,我没有时间陪你、我在忙都是瞎扯淡。潜台词只有一个,我不愿意花时间在你身上。
林佳跟了孟云五年,陪他从一无所有走到小有成果。却因为她的一句气话,你没有时间陪我,那我们分手吧。
一个不回头,一个不挽留,终于走到了尽头。没有我你就不奋斗了吗?你许我一片未来,却不知我要的只是一刻现在。
可可:能够绿了成功男士的只有一种,就是暖男。
女朋友感情最脆弱时,总有暖男乘虚而入。
林佳换季发烧时,孟云没有发一句信息来关怀,而老同学二话不说送去医院。
林佳去夜店跟几个色魔喝酒时,孟云把那些色魔都骗走了却迟迟不肯露面,而老同学一直在夜店门口等她。
林佳想要养狗,老同学就送来一条小狗给她养。老同学还带她去吃上大学吃过的老味道小吃.....
如果在最需要你的时候不曾出现,那么以后也就别再出现了。时过境迁,今非昔比。
林佳:我在她的眼里看到曾经的自己,无所畏惧的眼神。可是,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了。我失掉了自己。
“贱人,渣男,我跟了你两年你却抛弃我。你赔我青春。”丁点在电话那头哭喊着。
“她的青春就是青春,我的青春就不是青春吗?凭什么让我赔?哈,你说女人怎么这么奇怪。”
女人越老越空虚,男人越老越吃香。大概是这个道理。她没有多少三年五年等你,因为她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了。不是青春的问题,而是她的心态老了,等不起。
说什么女人要有独立的人格啊,全是特么屁话。要是有独立的人格还天天缠着你干嘛?试问内心要多么强大,才能按捺得主不跟男友闹情绪、不依赖呢?这太难了。在爱情中,我们一点一点失掉自己的灵魂,换来他的一句抛弃。看谁再不把女人的青春当一回事的话,我打死他,打不死就用文字骂死他。
姐姐说,《前任3》告诉我们不能跟最爱的人走到最后。
为什么呢?
她爱他就像爱生命,因为太爱了,所以爱得卑微、爱得低廉,甚至愿意为他付出一切。
可惜了,这么好的女孩子把他宠溺了,一个习惯被温柔对待,毫无保留被爱的男人。总有一天,会像《农夫与蛇》里的蛇一样反咬她一口。爱到骨子里就是变态,不允许瑕疵。这样的爱情,怎么可能走到一起。
反过来也一样。
女孩子其实很好骗,只要你对她好,无论你多穷多丑她都愿意和你在一起。因为她很脆弱,如果你不能保证一辈子爱她疼她,请别碰她。
所以男人是情感经历越丰富越能对女孩子疼爱有加,这也就是大叔受欢迎的原因。女人是情感越少越容易满足,因为没有前任的比较,旁人的追求,她就能够享受爱情的知足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