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三毛当真当的上传奇这两个字,
能称为传奇的人,要么是名垂千古的文人墨客,要么是造福社会的帝王臣子,亦或是流芳百世的英雄烈士。三毛三者都不是。
但她可以穿着羊毛大衣,踩着高跟鞋,在歌剧院里如痴如醉的欣赏来自非语言的震撼,也可以穿起短裙皮裤,长发披肩,笑语盈盈的与一群浪荡子疯狂到天亮,更可以穿着棉麻的长裙,与荷西一起偷窥别人洗澡,漫步在撒哈拉沙漠,忍受并不礼貌的撒哈拉威人的拜访。她可以想走就走,看所有梦中的风景,去到有些人穷尽一生也去不到的远方,感受那里生命的气息。更有她爱也爱她的人不离不弃。
至少在我看来,三毛是个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