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是编辑、复制作品并向公众发行的活动。其中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即编辑、复制和发行。
编辑是策划、组织、审读、选择和加工作品的活动。比如出版社想出版某种图书,需要先对图书的名称、内容、约稿作者、具体创作时间段、针对哪些阅读群体等内容进行策划。然后开始组稿,就是向作家约稿,或者发布征文信息,等收到稿件后开始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审读,这个要实行三审制度决定稿件是不用、退修还是予以采用。决定采用的稿件则要进行加工,不符合策划主题的地方要删掉,文章行文顺序要进行调整,不符合国家意识形态的内容要修改。这就是加工的过程。
复制是以各种方式根据作品内容制成一份或者多份与其内容信息相同的复本的工作。确定要出版的图书,发给印刷单位制版,使用印刷机进行大规模的印刷,或者确定要出版的音像制品发给制片厂刻录在光盘、磁带、胶片等物质载体之上。
发行是出版单位通过商品交换将出版物传送给消费者的活动。这是出版活动的最终阶段,出版的图书、报刊或者音像制品一定要卖出去,才能进行下一轮的出版活动,否则会造成产品的积压,出版活动的停断。
开展出版活动的条件有四个,具体如下:
(一)精神文化资源。即作家的作品,这是开展出版活动的前提,没有作品出版就成了“无米之炊”。
(二)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出版活动要有编辑去策划、约稿;有校对去校验图书差错;有复制单位去印刷;有发行单位去出售等等,都需要人力,也要有工厂、设备和承载精神文化资源的物质载体,如纸张、光盘、磁带或胶片等等。
(三)流通传播资源。从出版社到印刷厂,从印刷厂到发行门店,中间需要物流流通,这是出版活动开展的桥梁和纽带。
(四)市场资源。出版的图书、报刊或音像制品要考虑阅读群体,考虑市场销路,这是出版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