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出“以恶制恶”的思维怪圈
❤️近日,陕西宝鸡继博士生自杀事件后,再度成为公众的关注点。一段“孕妇突然专门伸脚将蹦跳着的4岁男童绊倒”的视频广泛流传,引发了全国人民的热议。
关于教育的问题再次被推向风口浪尖。
在一家麻辣烫餐厅内,一名四岁的小男孩跑进门时,掀起的软门帘碰到了坐在门边的一位孕妇。
由于小男孩没有道歉,孕妇夫妇俩对孩子破口大骂。觉得这孩子“有人养没人教”,自己的行为导致软帘碰到了人,饭菜洒了一身,却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事情并没有结束。
孕妇在门口扒拉着脚比划着,筹划着怎样将男孩子出来时候把他绊倒,以惩治刚才他的没礼貌。孕妇的丈夫没有制止,看上去是一致认同得给男童一点教训。
孕妇如愿在男孩蹦跳着出门的时候,绊倒了男孩。
这时孩子的妈妈在门外扶起了孩子。她不知道孩子不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
当她从孩子口里知道是被一位阿姨绊倒的时候,她也仅仅是想去和她理论一下,怎么连句对不起的话都没有?
但当店内的其他顾客告诉这位妈妈是那个孕妇故意绊倒孩子的时候,她气愤了。她调取了餐厅的监控录像后,更加不能隐忍。
她报了警,并在微信朋友圈发了视频,寻找这位孕妇。她要给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子受到的惊吓和脑颅损伤讨回公道。
尽管事后孕妇夫妇愿意接受警方调查和处理,并愿意配合男孩后期的医治和赔偿。男孩的妈妈也发朋友圈呼吁大家停止转发,以防对孕妇造成过多的刺激。但这件事带给大众的不仅仅是一次偶尔性的纠纷,它从某一意义上,再次印证了人们总是擅于用“以恶制恶”的思维来解决问题。
这些看似平常的行为习惯引起的纠纷,内中隐藏着多少重要的教育理念。
一是男童的妈妈,从她呼吁停止转发朋友圈,以免对孕妇造成过多的影响来看,她无疑是善良的。但造成这个事件的发生,她对孩子平常的教育是不是有点欠缺?
大庭广众之下旁若无人地蹦蹦跳跳,掀动软帘的毫无顾忌,打到别人后的若无其事,被人辱骂后的不做防备,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男童在平常生活里的行为习惯的和引导有所欠缺。我们的这些行为习惯的注重与道歉的本能是不是就该从孩童时候就抓起?
这是他碰到了一个常人可以谴责的孕妇,如果是他碰到一个和他一样大小的孩子,并也以绊倒他的方式来试图教育他的莽撞行为,那我们又能不能去谴责那个绊倒他的孩子?
所以,规范自己的行为,是教育最为关键的基础。
可以允许孩子犯错误,因为大人一样也会犯错误。但面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是不是应该有一个道歉的态度?
如果那个孩子及时向孕妇阿姨说一句对不起,她还会丧心病狂地去专门绊倒他吗?
二是孕妇夫妇的处事理念。他们觉得这个孩子缺乏教养,才会那样莽撞,并毫无道歉意识。
他们商议教训一下这个孩子的方式就是一致认为要“以恶制恶”,用绊倒他的方式让他接受教训。他们以为这是在教育那个孩子,以后学会礼貌待人。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一样缺乏教养。
他们不曾想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也没有想到,他仅仅只有四岁。
想必现在处在风口浪尖上的他们,一定很后悔当时那一绊的决定吧。
想想自己马上也会迎接来一个新的生命,他们就一定能够把孩子教育得乖巧懂事吗?
因此,想要教育别人,是不是得先教育好自己?以恶制恶的结果与起初的恶有什么区别?
❤️这让我想起曾经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
一位父亲带着妻子和孩子逛超市。在超市里,孩子看到很多好玩的东西想让妈妈买。可是妈妈觉得家里类似的东西太多了,就拒绝了孩子的要求。孩子便气愤地用脚踢妈妈的腿。
孩子踢妈妈的这一幕被父亲看到了,他二话不说,上去也踢了孩子一脚,并教育孩子踢妈妈的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孩子哭了起来。
当这段视频流传开后,大多网友为这位父亲点赞,说踢得爽。因为你现在不打,以后社会上自然有人会替你打。
因为这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教训孩子,旁人即使心里觉得不妥,自然也无话可说。
但我认为,父亲的这种行为,恰恰给了孩子一个暗示:“以后遇到问题,只要不是妈妈,我就可以武力解决。”
父亲完全可以先拿语言来引导孩子,你的这个踢妈妈的方法是不对的。遇到问题是不能用武力解决的,尤其是不能武力对待长辈。
再深层次讲,你想买那些东西的欲望也是不对的。
父亲可以列举家里类似的玩具,让孩子心服口服。退一步讲,即使是因为经济问题不想买,也应该向孩子阐述清楚,让她从小就懂得一些欲望是需要控制的。
如果孩子还不能接受,那你再踢她一脚,让她感受一下被踢的滋味。问问她:“你踢了妈妈,你想要买的东西买了吗?不仅没有达到你的要求,还惹得妈妈伤心,你想想这个方法好不好?”
这样的教育,才会让孩子慢慢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来吧。
武力对待孩子的结果,孩子也会学会武力解决问题。
言传身教胜于千万所培训学校,道理就在其中吧!
❤️成都“摔狗事件”也是一起“以恶制恶”的典型事件。这起事件的升级,使当事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法律制裁。
最初是成都女孩吴某丢失宠物狗,捡狗人何某,在与吴某取得联系后长达半个月的微信沟通中,两人对酬金问题没有达成共识。
而且吴某受到何某语言上的挑衅。多次明确提出“转生活费过来,给你喂好点”之类的挑逗语言。
吴某无奈就把自己的遭遇发微博上求助。将何某的部分个人信息,包括名字、电话号码、年龄和工作单位被曝露。
吴某的行为引起了何某的不爽。最终将宠物狗摔死。
在吴通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何某住处,并听到了自家狗狗的叫声,却无人应门。吴某选择了报警。
在民警到场后,最终门开了,家里却没有狗狗的踪迹。
大概几分钟后,吴某在何某所住楼下方的地面上,发现了奄奄一息的狗狗,正是她苦苦寻找的宠物。
吴某立即抱着狗狗赶往附近的一家宠物医院。最终狗狗因伤势过重而死。
后来,吴某没有接受何某痛哭流涕的道歉,她说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后续问题,还狗狗一个公道。
吴某再次将事情的真相发到微博上,引来了爱狗人士的强烈不满。
从那以后,何某的生活被网络暴力影响,打电话、送花圈、甚至上门喷绘“人渣”等字样。
何某进行反击。通过微信、QQ、微博等网络平台向吴某进行威胁、恐吓。
事件再度升级。
虽然最终何某赔偿了6666元给吴某,两人也相互道了歉,对各自没有正确处理问题做了忏悔。但社会最终还是以法律的形式教育了她们。
何某利用网络发送威胁、恐吓信息威胁他人安全,吴某利用网络散步他人个人隐私,双双被行政拘留,给以恶制恶的行为划上了沉重的句号。
在这个事件中,双方当事人都因维权的方式过激,给对方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而触犯了法律的底线。这起事件给所有计划维权或正在维权的人,敲响了警钟。
以恶制恶,无论怎样都行不通。
❤️古人曾说过:“对善良的人,我以善良对他;对恶的人,我也以善良对他。这样才可以使人人向善。”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以善良的本意去衡量对方、对待对方,也许,和谐共处的社会就会早日来临。
毕竟,那些路怒症和人渣还是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