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这样一种朋友,
无论相距再远,无论多久不见,
都可以彼此陪伴,一直到老。
1
发小,在北京话里的意思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不分男女。虽然我们不是北京人,但我们离着北京近,所以我们那管这种关系,也叫发小。
良子是我的发小,他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良子跟我同岁,身份证上的生日我大他整整一个月,虽然他始终不愿意承认和面对这一点。第一次得知他的婚讯我还是从我妈嘴里。那个周末回家,我妈突然跟我说:良子十月结婚。我当时愣住了:真的假的?
因为这货从毕业后就忙事业,虽然几乎每年过年都带女朋友回老家,但每年都是新面孔,常换常新。以致于我根本不确定,到底哪一款才是最终的弟妹。上初中那会儿他就早恋,但是人家脑瓜儿好使,从不耽误学习,不枉他是一颗情种。如今,突然尘埃落定,倒让我有些猝不及防。
我立马微信求证此事,就像狗仔小道消息得知某大明星的新闻一样。很少秒回的他这一次果然没让我失望,依然没搭理我。过了几天,我收到几个字:还都没正式通知呢。
2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也是我们的发小,更是良子在村里的“绯闻女友”。我们几个都毕业在外打拼多年,但村里关于他俩的绯闻一直在流传。这下,谣言止于婚讯。
我问良子,结婚小芳会不会来?
良子说,她那天有考试,脱不开身。
每年过年不是三十儿就是初一,我一定会回老家溜达一圈。第一站一定是良子家。然后,我俩一起去小芳家。每当我逗贫提起他俩在村里的绯闻,然后手挽着良子的胳膊呈娇羞状,小芳都会由衷的从心底夸赞我们一句:狗男男!
没错,我俩的关系就像一对基友一样。平时各忙各好久见不到一次,偶尔总会莫名的想起,或发个微信,或打个电话说:我想你了。一点不尴尬,让人心里特暖的那种。
我天生是个逗逼,他也不是一只什么好鸟。在各自的树林里,总会遇到不愉快的事。每到这时,他第一时间就会想到我。因为他知道,我不出三句话就能逗到他开心。
3
那天我接到了良子给我的第一个关于婚礼的任务——制作电子请柬。
当他让媳妇把婚纱照邮件给我,我第一次见到了那么好看的婚纱照。照片上的他英俊、帅气,一脸坏笑。新娘温婉、可人,一脸娇羞。阅览完毕我点头自语道:不错,是他的风格!
我做完请柬发给他,顺便问他一句:你为啥找我做这个?
他说:交给你,我放心。
短短六个字,差点给我说哭了。
从那天,直到婚礼当天,我好几次梦到他的婚礼。每次都有不同版本,每次都有意外。可我依然很期待最真实的这一次。
我从网上买了最帅的西装,把自己打扮成伴郎的模样,虽然我知道我没有这个机会了。我只是想让自己以最好的状态,出现在他的婚礼。
4
17号的婚期,我15号中午就到家了,下午直奔他家,看准备的如何了。毕竟我是过来人,我不想他的婚礼有什么疏漏和不完美。
那天晚上,我们再一次睡在了他家东屋的大炕上。那是我们从小到大睡过无数次的地方。我们一起在那写过作业,听过评书,下过象棋,虽然我并不喜欢这些游戏。
晚上聊天到很晚,一同来参加婚礼的他的同事准备挨着他睡,被他骂到炕头上去了。他说,这个位置是东哥的,你内边去。然后,把我扑到了……
我们笑着,闹着睡了。
第二天,我为他布置新娘的宾馆房间,挂拉花,贴喜字,一切就像布置自己的新房一样。下午,他回老家去布置典礼现场,我在这里为他接待远道而来的岳父岳母以及新娘、伴娘和一群朋友。一切就像操持自己的婚事一样。
晚上,这是他婚前的最后一个单身的夜晚。因为凌晨要去市里火车站接他的大红媒,他便没有回老家,而是在城里跟朋友们一起打牌等时间。
5
白天刚下过零星小雨,晚间气温骤降,乡间田野大雾弥漫。
本来他要送我回家,然后自己去遥远的市里接人。出了酒店,我看着满天雾气说:还是我陪你去吧,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他欣然答应了。出城上高速才发现,高速因大雾封路了。可是时间马上来不及了,我们只好凭着感觉继续在大雾中前行。他的导航还出了问题,幸好我的4G信号给力,愣是一路手机导航,人在囧途一般千辛万苦的飞奔到了西站。
一路上,他一直在说:幸好哥开的是路虎。我知道后面还掩藏着一句:幸好有你。
回到家,大雾依然没有散去。他把媒人安排到酒店住下,然后就回老家准备来城里迎亲了。
8点多,6辆白色路虎鲜花装饰着齐刷刷开进了宾馆大院,我在新娘房间里佯装成娘家人。他们在门外呼喊着开门,我在里面要着红包。他手捧着鲜花,喊着我的大名,骂着我这个叛徒。可我心里是喜滋滋的,尽管红包很小。
闹够了,我给他们开门进来。我被他的兄弟们包围了,架起来在桌子上颠。他嘴里说着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手却过来拦他的兄弟,让他们轻点,因为他知道,我禁不住。
看着他被主持人戏弄着在进行婚礼接亲最俗的流程,我躲到一旁角落却差点哭了。看着他单膝跪地求婚,口口声声答应着为新娘子穿一辈子鞋,端一辈子洗脚水。我的眼泪都要笑出来了。你知道,那是幸福的泪水。
6
那天的酒席大鱼大肉,山珍海味,可我吃不出什么特别的味道。还是想念小时候在他家,他妈给我们熬的粥,蒸的红豆馒头。
席间他忙着敬酒,我忙着招呼新亲。后来,酒过三巡,宾客渐渐散去,他才有空坐到我们这一桌,慢慢聊。他跟媒人说,我是他的发小,从小玩到大,关系好到没的说的朋友。
没错,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毕业,过年一起回家。去他家就像回我自己家,有啥就吃啥,从不客套。我结婚没钱买房,只要一个短信,他就会二话不说问你要多少。我们一个被窝睡过,我抱着他哭过,坐在他车里笑过。如今,我们都长大了,成家了。他依然不情愿的叫我东哥,他爸妈每次见我还是开心的喊我“大腕儿”!
我不是大腕儿,他也不是李总。不管他现在或将来多成功,社会地位多高,他依然是一见面就爱笑,总爱让我给他唱一段二人转的良子。我们彼此的位置是谁也替代不了的。无论岁月如何变迁,时光如何改变,我们心里永远会有一块位置留给“小时候”,留给一起逗逼的那些年。
因为,我们是发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