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克里斯蒂在谈论她所创作的侦探小说时,曾经讲过这样的一段意思,她所最喜欢的构思模式是:想像有四个人在一起玩桥牌,坐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突然有一人被谋杀。凶手只能是另外三个人之一。那么,作者的任务就是:凶手是谁?凶手是怎样作案的?而且要保证这个故事叙述到最后揭晓之前,读者们不能猜出真正的凶手。揭晓之后,读者们应该对作案过程的解释是满意的。
大致而言,这样的一个构思结构很类似于著名的密室谋杀了。即使以最严谨的侦探小说的标准来衡量,阿加莎大概也算得上是第一流的侦探小说作家了吧。但是,这却并不是阿加莎小说唯一的魅力。
一般的侦探小说,大多无法避免枯燥沉闷的行文。所以,一个认真的读者,打算阅读一本侦探小说时,大概很类似于一位即将接受封闭训练的运动员吧,每天都是高强度而且单调得令人发狂的训练安排。而读到小说结尾的大揭底时,就仿佛是比赛成绩的揭晓之时,如果尚堪可意,那么此前的一切烦恼折磨都还算是有意义的。否则的话,那种悲愤委屈还真是一般人承受不来的。
然而,阿加莎的侦探小说却并不是这样的,在阅读她的小说的整个过程,都充满了阅读的乐趣,所以,她的作品可以翻译成世界上大多数的语言,并且几乎在所有的国家都获得了巨大的喜爱。那么,阿加莎是怎么做到的呢?
看来,我们只得这样认为,像阿加莎这种类型的作家,属于那种天生的畅销书作家,他们的文字可以轻易地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能够吸引着读者们一页一页地读下去。这样的能力是怎么形成的呢?我们很难讲清楚。也许与作者的天赋有关,也许与作者后天的经历或学习有关。但是,无论怎样,一位作家是否具有这种能力,却是看一眼,就可以分辨出来的。
侦探小说,是一门很奇怪的小说类别,侦探小说算是文学吗?好像不是。因为有评论某一位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时,会这样说:这人的努力使得侦探小说成为了真正的的文学作品。那么,其余的侦探小说当然就不算是文学作品咯!
我自己就很喜欢读阿加莎小说。有的作品甚至反复阅读都不觉得厌倦。我认为,阿加莎的小说,从其内核而言,不算是文学作品,而是像一部真正的侦探小说那样,更像是一场精巧的智力游戏(智力骗局)。然而,这却并是不是阿加莎小说广受欢喜的主要原因。她能够以充满文学趣味的叙述代替枯燥的叙述,这才是她真正受欢迎的原因。也是因为如此,在那些更苛刻的原教旨主义的侦探小说发烧友们看来,虽然很难指责阿婆什么,但多少觉得她的作品有些不是很正宗。
而在文学爱好者们看来呢?如果有这么一部被称为是小说的作品,但文学趣味却不能像空气那样充盈着这部作品的每一个空隙、不能像阳光那样照耀着这部作品的每一个角落,那么,又怎么能够算是一部真正文学作品呢?所以,阿婆的小说,用文学标准来衡量,似乎也又不是很正宗的了。
我想要举出阿婆作品里面一个无关紧要的情节,希望以此来说明作为一个侦探作家的阿婆是怎样构思的。
《悬崖上的谋杀》(贵州版译名),男主被黑帮绑架,关在一间牢房里,牢房的屋顶有一扇玻璃天窗,但却距离地面很高,而且,屋里也没有任何工具可以利用之而接近天窗,更何况男主的双手被捆绑着。可是,男主的一个朋友打探到男主的下落,想要救出男主,在攀爬屋顶时,不慎撞破天窗玻璃,跌下牢房,摔倒在男主身边。男主立即意识到看守会闻声而来。立即命令这个朋友快快躲入床下,在此之前,又命令这个朋友脱下男主自己的一只鞋,扔到那堆碎玻璃上。朋友这样做了。等到看守进来的时候,他只看到天窗玻璃碎落一地,男主的双手被缚如初,他的一只鞋脱下来,与碎玻璃混在一起。看守看了看高高的天花板,觉得这人能够把靴子甩抛得那么高,是一件很奇异的事,一般人可做不到。但是,这样的挣扎当然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于是,轻轻地讽刺了几句,就退出去了。
侦探小说作家的思路,就是要首先构想出一段如此的比较复杂的、甚至是匪夷所思的情节(那个笨拙的朋友撞破天窗,从空而落),然后,作家再把这段情节伪装成一个假象:男主甩鞋打破天窗。然后,再把这个假象展示给读者看。我们读者就像那个看守一样,被误导了。在误导读者方面,如果作家做得越成功,最后谜底揭晓时,读者获得的惊喜感觉就会越强烈。
所以,一个侦探作家,看到一个现实,他会构造一个假象,唯一的目的就是要让读者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看到了这个现实。譬如一头斑斓的花豹隐藏在枯草丛中。读者以为自己什么也没有看到,侦探作家却可以理直气壮地宣布已经公平地透露了重要的线索。
然而,一个热情的文学家却不是这样构思的。他看到一个现实,激起自己强烈的情感,他提笔写作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描述自己所看到的那个现实,而是在尽情地渲泻着当初看到那个现实时所引起的自己的强烈情感,如果这样的激情文字能够引起读者们的强烈共鸣,这就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
阿婆自述,她构思出一个完整的侦探故事,大概使用五、六万字就可以把这个故事讲明白了。然而,这样的字数不足以支撑起一部长篇,于是,她就必须再填充文字,写出一篇至少十余万字的作品,才算是可以对出版商交差了。
所以,一个比较复杂的诡计,大概可以有五、六个要点,那么,阿婆就必须根据这五、六个要点,制造出五、六个假象,这几个假象,是全书最重要的情节,不可或缺,缺一不可。然后,阿婆还要再构思五、六十个多余的情节,这些多余情节仿佛是隐藏花豹的一片片乱草,没有一个是不可或缺的,但却要有足够的数量,才可以起到伪装的效果。
所以,一个完整的诡计,也许只涉及到三、四名必要的戏剧人物就可以了。但是,这三、四个人物无法支撑起如此众多的情节,就必须要再扩充出来更多的戏剧人物。
所以,设计一个完整的诡计,是一个侦探作家必备的技能,舍此无以称之为侦探作家。
所以,编织庞杂情节、塑造多余人物,在这个过程中,能够用有趣的故事而不是枯燥的叙述表达出来,就需要善于讲故事的能力,以及应该具备一定的文学修养。这个能力,是畅销作家必须具备的,却并不是侦探作家必需具备的。
然而,阿婆却十分罕见地同时具备这两种能力,这个也就是阿婆取得巨大成功的真正原因吧。
文学文学评论